死刑(死缓)复核千万别马虎


死刑(死缓)复核千万别马虎
 
5月9日上午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并于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9日新华网)
随着“被害人”赵作晌的“死而复生”,“杀人犯”赵作海的冤情终于得以昭雪,重新获得人身自由,尽管付出的代价过于沉重,尽管这种雷厉风行的纠正来得太迟,尽管这样的“幸运”纯属偶然,但今天的结果终究还是值得庆幸的。
赵作海“杀人” 一案,在侦查、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枉法判决等违法、违纪行为,相信下一步的调查会给出权威的结论,有关人员将为此承担责任,司法界也会从中吸取教训。不过,笔者认为,该案还给了我们另一个重要提示:死刑、死缓复核程序务必要认真,千万别马虎。
为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错判错杀,确保司法公正,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特别规定了复核程序,死刑案件的复核目前已经收归最高院复核,对死缓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仍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从相关报道的内容来看,当年的“无头尸”是不是赵作晌就没能得出肯定的鉴定结论,而且是赵作晌持刀砍了赵作海,怕对方报复或者砍死了对方才离家出走,只因为二人之间的纠纷、赵作晌的失踪与无头尸的出现巧合,才认定赵作海杀人,证据显然不充分,如果复核程序能够把好关,这起冤案完全可以得到纠正和避免。
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判处死刑、死缓案件,人命关天,而复核程序无疑是最后一个关口,对于防止和避免错案、冤案,意义非同小可,因而,要求各级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公正裁决,彻底摒弃开讯逼供违法做法的同时,复核环节务必慎之又慎,千万不能走过场,即便是一些蛛丝马迹的疑点都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