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看郑州派出所如何自证清白


试看郑州派出所如何自证清白


柏文学


    8日,河南郑州一男子买东西时被派出所民警抓走,警方未通知其家属。其家属得到熟人指点,买烟送给警察才将人领回。该名男子不知为何被抓,称遭打并且胳膊被捆绑,无人做讯问笔录,其家属希望上级公安机关彻查。派出所中队长承认抓错人,但表示不知送烟的事。(新华网5月11日)


    如果“人民”作为一般抽象名词的话,“人民警察人民爱,人民警察爱人民”,总是完美得无懈可击。如果“人民”具体到一分子即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贾砦村村民曹女士姐弟俩的话,郑州市二七公安分局洁云路派出所的相关民警就要破费踌躇了。姑且不管有没有爱心,作为国家警察执行公务时,是有一套行为规范作为职业底线的。践踏底线违法执法,是要受到国法惩处的。


    作为读者,我仔细阅读了新华网采写的报道,仔细阅读了同胞曹女士姐弟俩的遭遇叙述。也许,警方未必完全认可记者的报道和受害者的叙述。那么剩下来的事情就是相关警察,就一路执法的关键细节,如何自证清白了:即使抓对人,为什么不亮证?不亮证如何让百姓知道抓人者是警察还是绑匪?既然抓了人,为什么不通知其家属?为什么问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后不核实是否抓错人?而是让被抓者在问讯室站了一夜?被抓者没有反抗没有伤害警察的迹象,为什么还被殴打?既然后来知道抓错人了为什么还不立即放人而是等候受害者家属进贡两条香烟?为什么不赔礼道歉并商讨补偿受害者损失?


    警方必须向受害者和读者回答这些问题。如果当事警察违法执法知法犯法,必须依法处理。否则警察难免被人误解为,想烟抽了就去抓人!否则纳税人难免感觉到,纳税购买国家公共安全服务,结果是花钱买罪受!


《郑州派出所民警抓错人 受害者家属送礼才放人》
http://news.163.com/10/0511/10/66D97T6A000146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