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击“黑打”,周泽律师贵阳陷危境?


“五一”之前就去了贵阳,5月11日晚上才回北京。

在首都机场接到我,女友很高兴。说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她说,我在飞机上时,我的一个曾经在贵阳公安机关工作过同事给她打电话,告诉她让我快回来,以后不要再去了,贵阳公安机关准备对我下手。

我是作为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的著名赛车手、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贵阳市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委员黎庆洪的二审辩护人,出差贵阳的。在贵州呆了两个多礼拜,收集证据,准备二审开庭,向有关领导机关反映贵阳市公安局侦办的所谓“花梨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真相,配合一些记者对此案的采访。第一次为一个案件出差这么长时间,这还只是一次出差,以后还不知会有多少次。

女友心里的“石头”让我很过意不去。我笑着安慰她:贵阳是我的家乡呢,哪有那么可怕?贵阳公安机关要动我,那肯定是因为他们有学习的需要!不就是为一个所谓的“黑老大”辩护嘛,这不是我的职责吗?案件还没完呢,我怎么能不再去?不就是在网上批评一下贵阳公安机关“黑打”吗,完全是以事实说话呢,有什么好为我担心的!?如果连这点事都怕,都担待不起,我当初就躲在大学当个“鸵鸟”教授而不会辞职出来做律师了!

见我一副大义凛然,随时准备英勇就义的样子,女友说:哥们儿,我就欣赏你这点,像个爷们儿!

当初决定从高校辞职出来做律师,贺卫方、展江、何兵、刘桂明等诸多师友都曾劝阻过我,说做律师风险大,有个高校背景还是要安全一些,让我不要离开高校。我当然知道呆在高校比较安稳,但既然社会这么不安全,我有什么理由为了自己的安全而躲在高校呢?!——全中国那么多律师有几个有高校背景啊?因此,我坚定地辞去了在高校的教职。我一直认为,法律人中不缺像我那样去做教授的,但缺像我这样做律师的。

黎庆洪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虽然被告人黎庆洪一审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等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但其一审辩护律师、贵州大学教授、在贵州负有盛名的刑辩律师曾伟雄教授及卞海燕律师都是为其作无罪辩护的。作为黎庆洪的二审辩护人,我也将为黎庆洪作无罪辩护。

对黎庆洪案,我的基本判断是:本案是一起人为“制造”出来的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黎庆洪被指控的具体犯罪中,除借枪打猎已归还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勉强可以成立但因对公共安全威胁已消除应免除处罚外,其他犯罪均是欲加之罪。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赌博罪等具体犯罪的同案被告人被指控的具体犯罪,没有一项与黎庆洪有关,其不是这些犯罪的参与者,也不是组织者和领导者。黎庆洪被指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具体犯罪,完全是司法机关嫁接和强加在其身上的。

贵阳公安机关对黎庆洪一家(其父亲黎崇刚和弟弟黎猛也同时被判刑罚)的打“黑”,完全是“黑打”!——这不只是我的认识,也是多位调查采访过该案的记者的共识。

我将黎庆洪案的案情通过博客和一些论坛予以披露,并向媒体报料后,有多家媒体进行过调查采访。《读者报》之《影响力周刊》已率先推出《贵阳黑打“花梨帮”》、《黎庆洪黑几许—揭开黑幕看“黑帮”》两篇文章,对该案进行了揭露。

5月10日,《贵阳晚报》发了一篇题为“‘光环’下的罪恶——对黎庆洪及开阳‘花梨黑帮案’的探访”、署名“柯士雨、田坚、郑意”的所谓调查报道。同日,《贵阳日报》也以同样标题发了一篇署名“本报记者 柯士雨 通讯员 郑意”的文章。同为贵阳日报集团的两报同日发表的两篇同题文章,内容完全一样,均来源于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为此,当日正在贵阳的我曾专门到报社交涉,反映他们的文章不属实,文章中所谓“听到‘花梨帮’覆灭消息之后,当地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这样的描述,更像是会场上的情景或者电影里的场面。(实际上一审时花梨乡还近千村民联名写请愿书为黎庆洪喊冤呢。)调查报道不作调查,对刑事案件报道不听取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的意见,片面发表控诉性报道,有违新闻职业伦理。接待我的苏姓老师称,这个文章是司法机关提供的,他们报社对这种稿子,都不另行进行调查的。如此媒体,令人忧虑。

“山雨欲来风满楼”。《贵阳日报》、《贵阳晚报》同日发表同一标题同一内容的控诉性“报道” ,来势汹汹,欲对黎庆洪案盖棺定论。这让我分明感受到了司法背后的“黑手”!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说到,“公平正义比太阳都要有光辉”。如果失去对太阳的光辉的向往,失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为权利去斗争,法律人在社会有何价值?!

做律师这些年,被认为敢言,勇于为权利而斗争,从而被一些人信任,不仅为黎庆洪这样的企业家辩护,也曾为公安部“一等功臣”张克强那样的警察辩护,更曾为诸多弱势者辩护。也许有一天,贵阳某个警察的家属也会像公安部“一等功臣”张克强的家属那样,想找“周泽”这样敢为他们说话的律师去为他们辩护。但愿他们想找“周泽”这样的律师为他们辩护时,还有“周泽”这样的律师在!

 

附:我披露黎庆洪案的博客文章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b1fa00100isog.html

http://zhouze.blog.sohu.com/149317397.html

http://user.qzone.qq.com/622006346/static_blog/1272168555

附:影响力周刊对黎庆洪案的报道的报道

http://news.sohu.com/20100506/n271939150.shtml

附:贵阳日报的控诉报道

http://old.gywb.cn/gyrb-sub/html/2010-05/10/content_2152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