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房地产新政出台以来,房价上涨势头被遏制了。但是,房地产新政成功吗?
判断房地产新政成功是否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控制房价继续过快增长,算是成功了。但是,即使不涨或是下跌30%,又有多少急需住房的人能买到起呢?
房地产政策的目标不应是控制房价,而是居者有其屋。你有了住房,又不是投资客,房价涨跌不管你事,如豪华游艇涨跌与你无关。因此,房地产政策应是保障居民住房。各国无不成立专门机构,出台政策保证居民住房。美国就有美国梦计划,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成立成立联邦住房管理局、全国抵押协会,1944年在退伍军人管理局设立面向退伍军人的住房贷款支持和担保计划,为低收入人解决住房问题。而我们除了主要面向政府公务员的经济适用房外,居民自能从地产商那买房,地产商从政府拿地,政府从农民手中征地或拆迁城市居民住房。既然土地全民所有,就应该每人都有一套保障住房,不能只是少数人的福利。当房子不再是压在人们身上的大山,人们才真正获得点自由,有点尊严,可以安心工作生活,可以大胆消费,全国消费才会上去,不用依赖投资和出口,少了贸易摩擦,也少了拆迁中的暴力和反抗,降低政府和居民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因此,要加大保障住房,确保全民住房,只有有改善需求的人才到市场购房。
房价不是目标,政府不要打错了靶,大家也不要被忽悠了,以为房价降了就去买房。住房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是谁施舍你的,你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