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该“近水楼台先得月”


王攀

由中山市援建汶川漩口镇用于安置灾民的小区“漩兴花园”, 一共10栋6层住宅楼分三列,一字排开。4月1日,期待早日入住的小镇居民突然发现,小区最外面的三栋楼,开始陆续有人搬入。他们一打听,发现全是镇政府人员。(5月12日《新京报》)

最近,在全国房价一路高涨、中央政府不得已出台调控政策的背景下,一条名为《公务员买房内部价惊人》的帖子突然在网上蹿红,帖子作者曝出了北京公务员部分集资房、团购房的内部价格,并和周边商品房价格进行了比较:市公务员集资房刘家窑桥西南每平米4000元,而市场价格是30000元;铁道部集资房西直门铁科院2000元,市场价是50000元;公安部集资房广渠门外4500元,市场价是35000元;外交部团购房双井桥东南6000元,市场价是30000元……令人震惊的是,帖子里的这些内容竟然属实。

老实讲,有《公务员买房内部价惊人》帖子的蹿红,汶川漩口镇政府公职人员抢占具有灾民加移民身份的小镇居民的安置房,也够不上什么重量级的特权现象。只是,赶在5.12汶川地震周年纪念日,政府公职人员先于那些住处破烂不堪地方的小镇居民,先于住病房的医生,先于住学生宿舍的教师,搬入“漩兴花园”的新闻,仍是那么刺眼。事实上,中山市原本特意为漩口镇政府公职人员建了几栋周转房,但因为这些房子面积小于安置小镇居民的“漩兴花园”,所以漩口镇政府公职人员就“鸠占鹊巢”了。

更荒唐的是特权逻辑。漩口镇这样回应质疑:公职人员先期搬入是因为“他们震后工作量很大,工作很辛苦”;搬进临街的3栋楼是因为“靠近中山路的房子‘比较吵’,他们是把安静的房子留给居民”,“他们担心居民入住后,在墙上打洞做成门面房,从而损坏安居房,而政府人员住下后,是不会干这种事的”;漩口镇还解释说,“政府公职人员入住是没有产权的,调走后就会腾出来,所以不存在侵占居民安居房情况”,可事实上“除主要领导,镇上的普通公职人员基本终身在此地工作,尽管不享有产权,但他们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终身占有”……镇政府与小镇居民之间的对话,让人想到那个狼吃羊故事,下游的小羊弄脏了上游的水、出生之前就惹狼不高兴了……小羊无论怎么解释,都摆脱不了命运。

在汶川大地震的救援和重建工作中,很多政府公职人员忍着失去亲人和家园的巨大痛苦,付出了艰辛,也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就在人们为那些公职人员投以赞赏目光时,漩口镇政府公职人员“鸠占鹊巢”,无疑是抹黑了汶川县政府公职人员的整体形象。政府公职人员应当时刻牢记,公职不是特权,是服务。如果不端正这种认识,对各种资源掌管分配权的政府公职人员,就必然近水楼台先得月;事实上,对于公职人员的这种特权意识和行为,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彻底制止。如果由公职人员组成的政府无法对自己下手,不妨就交给人大,由人大进行约束。毕竟,一个处处享受着特权的政府,已经有悖现代政治伦理。

http://news.bjnews.com.cn/2010/0512/737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