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思维下盲人过马路只能战战兢兢


     苏州市十梓街上的盲人斑马线,本是为了方便附近盲聋哑学校的学生出入安全而专门铺设的。作为全市首条盲人斑马线,铺设之初得到了学校的师生和市民的一致肯定。然而仅仅半个月,就因为“噪音扰民”被拆除了。对此,许多市民不禁发问:这样做合适吗?(据2010年5月13日《扬子晚报》)

     其实,铺设这条“盲人斑马线”有两个作用:一个是引导通行的盲人学生凭脚感或盲杖顺利通过路口;另一个是提醒过往车辆切实减速让行,保证过路盲人学生人身安全。这样看,铺设置这条“盲人斑马线”很有必要,确实是为盲人学生办了一件好事。

然而,这条最初考虑方便附近盲聋哑学校学生出入安全而专门铺设的“盲人斑马线”,一开始便却陷入了命运多舛的境地,仅仅使用了半个月,就在附近居民和一些公司、单位的“噪音扰民”反映中,寿终正寝了。毫无疑问,苏州交巡警部门和市容市政管理局“联系”之后所做出的这一非此即彼的选择,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思维产物,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且,运用非此即彼的思维方法,永远解决不好盲人学生过路安全问题。盲人学生的生命安全问题,将会一直令家长和学校忧心忡忡。

     必须肯定,在设置这条盲人学生安全通道上,相关部门还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比如,进行了与道路减速震荡带相似的设计,在白色的线条上增加了不少凸起的白色方块,这样盲人可以根据脚感或用拐杖来循“路轨”行走,而且因其表面凹凸不平,与车轮接触后会发出摩擦声音,提醒司机注意减速观察和避行。应该说,这种设计是科学适用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噪音扰民”反映出现后,应该选择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做到既能保证盲人学生安全通行,又有利于附近居民正常工作生活。而无不令人遗憾的是,相关部门的决策者没有这样做,只是简单拆除了之,既草率又不负责任,引起争议再正常不过了。

     其实,问题很简单,既然是“噪音扰民”,哪就在应该在降低噪音上动脑筋、想办法。如何降低噪音,稍有点发音常识的人都知道,震动带发声的大与小,是与车辆行驶速度的快与慢直接相关的。车速快,摩擦力大,摩擦声音自然增大,反之则减小。同时,凸起块之间的距离也影响发声量,距离近发声大,距离远则发声小。

     这样一看,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就出来了:降低车速,适度拉长凸起块间距(以便于盲人识别为宜)。拉长凸起块间距只是具体施划问题,没有技术含量。而降低车速,也只需要在路口附近安装一部具有电子警察拍照功能的最高时速的测量仪便可。司机只要是见到这个东西,没有不乖乖减速的,毕竟谁都心疼挣来不易的钱。为了提升减速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还可以考虑同时使用扣分的加重处罚措施。我就不信,只要时速超过30公里/小时,就罚200元,扣3分,还有谁胆敢在这儿撒欢般地驶过。可惜的是,相关管理部门太不动脑筋了。

     其实,类似的独断论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比较普遍,几乎沉淀为某些决策者的一种思维定式。这种思维定式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种种片面性:比如,“一刀切”“一锅煮”的工作方法。即在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要求时,不看具体条件如何,而是简单地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搞一个标准、一个模式,贪图省心省事。比如,在工作中搞非此即彼、顾此失彼。即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只注意矛盾的此方,而忽视了与它对立统一的彼方。尤其是遇到碰壁情况之后,转而又强调当初的忽视的彼方,把此方忘记了,造成非此即彼、顾此失彼,犯了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的片面性错误,甚至给实际工作带来严重损失。

     汲取苏州盲人斑马线建成半月被拆除引争议的教训,决策者应注意掌握“非此即彼”和“亦此亦彼”相统一的辨证工作方法,注意探寻多种渠道,坚持以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办事情,这样也许就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遗憾了。

     总之,在解决盲人学生行路安全问题时,如果陷入“非此即彼”的死胡同,只能面临两头都不讨好的尴尬境地。如果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倾听和尊重群众的意见建议,就没有办不好的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