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36条核心是引导民间资本“干正事”


   
     5月7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36条”),国36条依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在大领域放宽对民资进入的限制,其中,有不少政策此前都经过了试点,比如民资进入金融业、民资进入公共事业等,有的是已经在做,现在是进一步鼓励和放宽,如民办医疗、教育、公路、民航等。有的则是进一步强化支持力度。应该说这是继《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非公36条)之后,在国家层面更好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
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资本已经积累了雄厚的实力。目前,虽然对全国民间资本难以有个确切的数据,但是,来自2003年的民间资本报告说,居民拥有的资本总额22亿元,其中金融资本就达到12万亿。现在这个的情况要比这个数字高得多!其中主要包括手持现金、储蓄存款、有价证券这些流动性比较强的“热钱”,其中近一半又被20%的少数高收入阶层占有。近年来,我们已经明显感觉到这些民间资本大鳄的存在,从温州“炒房团”,到山西煤老板,这些热钱流向哪里,到会在哪里掀起波澜。有报道说,一个温州一年炒股资金就到万亿以上!炒房资金也在千亿元以上!资本的逐利性、游资的不可管控性,一旦扎堆,极易形成一个个巨大的需求“黑洞”,不断出现的所谓的“炒房团”、“炒煤团”、“炒金团”、“炒蒜团”等等,造成了资本的无序流动,不是推高了股市,就是拉高了房价,还把过去几毛钱一斤的蒜价推上天,其结果是推高了资产泡沫。特别是,由于股市和楼市带有鲜明的投机特性,更容易吸引这些热钱。而投机行为更希望股市的大起大落、房价的高位增长,也进一步加剧了两极分化,增加了宏观调控难度。以楼市为例,统计表明,一成的富人买走了五成的房子。房地产的投资需求平均达到50%,深圳等地甚至达到了80-90%。所以,规范民资行为、引导民资投向、放宽民资限制,对民资进行疏导和分散,既为巨额民资找到新的投资生利途径,又能为提高我国经济的内生能力,推动经济结构性调整提供了新的力量,更能化解游资的非理性投资。这在当前条件下显得更为紧迫,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36条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领域等七大领域放宽对民资的投资限制,其核心,就是要通过鼓励和引导进行规范,实现民资投资的健康发展。当下可以起到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可以释放游资的压力。特别是在当前打压楼市的大背景下,给民资抽离楼市提供了新的获利途径,有利于尽快实现楼市调控的预期,达到控制楼价过快增长的目标。二是可以防止游资扎堆股市,引起股市的大起大落。三是民资可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投资兴业,不仅自身能够取得长远的、比较稳定收益,也能解决就业问题,增加普通民众的收入,有利于缓解两级分化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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