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最终,城管部门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的名义,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竞价拍租资金。
http://gb.cri.cn/27824/2010/05/13/3245s2848925.htm
对于城管,人们早已不再陌生,不但经常要跟城管打交道,城管粗暴执法现象也时有所闻,城管队伍素质、城市管理理念、城管的执法主体身份等等备受公众质疑,弋阳城管拍卖人行道和市政道路的做法,揭开了城管野蛮执法的另一个重要动因:钱。
如今,无论大小城市,城管几乎触及每一个角落,小摊小贩、人力车夫、广告招牌等等,只要城管愿意,都可以纳入他们的管辖范围,而界定是否合法的标准,又往往是看你有没有交纳“管理费”,而不是看是不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
占道经营一向被视为“非法”,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城管驱逐、追赶、处罚甚至暴殴那些占道摊贩的现象。而弋阳城管拍卖公然拍卖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其荒唐乱象的背后,诠释着城管执法的创收目的:交费即合法。为逃避“管理费”而频繁上演与城管“躲猫猫”的游戏也就不足为怪。
人行道可以拍卖,市政道路也可以拍卖,将来一旦城管心血来潮,临街店面、办公场所,只要是城市的资源,任何东西会不会都可以拿来拍卖?俗话说,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弋阳城管的乱执法行径,无疑需要及时加以纠正,更要求有关方面深刻反思,从制度层面予以阻断。
拍卖人行道拷问交费即合法的城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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