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穆勒的委托代理思想


约翰.穆勒的委托代理思想

 

经济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取决于现实经济活动的发展程度及经济关系的呈现程度。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的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已经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已经比较充分地展现出来,经济学家有可能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更加深入的观察和分析。在约翰.穆勒(18061873)的时代,股份公司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其内在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继承斯密思想的基础上,约翰.穆勒有可能对委托代理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在斯密的时代,作为公司管理者或者代理人的董事同时也是所有者,他们受其他股东的委托管理股东的共同财产。这种关系中的代理人还不是纯粹的代理人,代理问题的表现不是代理人刻意的损人利己而是疏忽、懈怠、浪费和不作为。在斯密看来,代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外部性:一是董事们的勤勉、尽职和努力具有正的外部性;二是对代理人的监督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从而也具有外部性。外部性作用的结果是使董事失去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使股东失去监督代理人的主动性。在斯密的时代,股份公司大多是政府特许的产物,具有垄断的性质,斯密对于这类公司存在的合理性持怀疑态度。由于外部性的存在,股份公司的效率往往低于个体或者合伙企业,这成为斯密反对具有垄断的一个理由。

 

在约翰.穆勒的时代,公司的建立和发展,更多的是适应大规模生产、专业化管理的经济需要。穆勒充分肯定了股份公司的规模经济效应和专业化效应,同时也深入分析了股份公司两权分离背景下的委托代理问题,并对委托代理问题的治理进行了深入思考。穆勒时代的股份公司,代理人具有显著的职业经理人的性质;同斯密时代的情景相比,委托人与代理人的身份更加分离。由此导致的问题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激励不相容可能更加严重,从而代理人的机会主义也可能更加泛滥。在穆勒探讨的委托代理问题中,将激励不相容理解为主要的原因。他说:“雇佣者的经营管理不知要比切身利益者的经营管理差多少倍,不得不雇人管理企业时,‘主人的眼睛’一定要盯牢。”还说,“不大可能指望一个受雇于他人、为他人利益管理企业的人,会如此强烈地关心企业的事情。”[i]

激励不相容导致代理人对委托人利益的刻意损害,在穆勒进一步的观察中,经营者的责权不对等可能成为强化其机会主义的重要因素。“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在公司亏损时不是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作抵押,而在赢利时却可获得大量利润,因而他们不会小心谨慎地经营,往往会用公司的资金进行不适当的冒险。”[ii]对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在不考虑资本市场提供的变现方便的条件下,所有者期望的是财产的保值和增值,而经营者的目标是经营收益的最大化。要经营者对企业经营亏损负责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不可能,而经营者利用企业财产冒险以博取短期利益却有可能。即使为了约束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而实行财产抵押,这本身也仅仅具有象征意义。——经营者不大可能提供与其经营权相对应的抵押财产——如果经营者有足够的抵押财产,他何不经营自身的财产?责权的不对等于是对代理人的机会主义产生了催化作用。

在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中,信息问题是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关键因素。如果信息是充分的,则可以构建完全的合同,从而使代理人的机会主义受到全面的约束(当然,过分的约束也可能使代理人丧失积极性);由于现实世界的高度复杂以及信息的获取需要成本,现实可行的合同只能是不完全的,由此,代理人的机会主义成为普遍的现象。在约翰.穆勒的时代,市场范围还相对有限,经济活动远不如现代社会这样活跃,股权分散化也没有发展到现代社会这样的程度,于是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对于理解委托代理问题的作用,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没有考虑到信息问题的影响,约翰.穆勒对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研究存在明显不足;不过,他对委托代理问题治理思路的分析却具有现代的意味

剩余索取权是现代企业理论中治理委托代理问题的一个重要思路。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年的经典论文《生产、信息成本与经济组织》中,提出了团队生产条件下的约束和激励问题。在团队生产中,由于个人(或单个要素)的贡献不可能精确分解和测量,从而不可能按照每个人(或单位要素)的真实贡献支付报酬,于是产生团队成员偷懒的问题。监督因此而成为必要。随之出现的问题是,监督本身需要成本,而监督者本身也会产生机会主义从而对其监督又成为一个问题。给监督者以剩余索取权被看成是解决问题有效途径。当监督者获得部分剩余索取权,其收益取决于监督的效率,于是努力工作成为其利益实现的前提。让代理人获得剩余索取权,成为解决激励不相容从而治理委托代理问题问题的有效思路。现代经济中日本的职工持股制度和美国的高管股票期权激励制度,都是这一理论的应用。

约翰穆勒也认识到委托代理背景下对代理人进行监督的必要性以及监督费用的非生产性特点。他说,在存在偷懒等机会主义行为时,“要花费大量劳动监督或检验工人的工作,在这样一种辅助性职能上花费多少劳动,实际上就会减少多少生产性劳动。”[iii]在股份公司的股东和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监督会更加复杂,监督费用会更加高昂。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已经发现将代理人利益与委托人利益结合对于治理代理人机会主义的作用,于是,类似于现代企业理论中赋予经营者剩余索取权的做法得到了应用。“有很多方式可以使雇员的利益同公司的盈利或多或少地密切相关联。……对于股份公司的经理,以及很多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人员,经常采用的作法是把它们的经济利益和雇主的利益挂上钩,以利润分红的方式向他们支付部分报酬。”[iv]

 

约翰.穆勒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中的应用》是经济学历史上的第一次综合;在这部巨著中,约翰.穆勒总结了之前古典经济学研究的丰富成果,将其纳入一个折中体系。通常,作为一个体系构建者的穆勒被认为仅仅是前人研究成果的阐释者或综合者,其理论创新能力总是受怀疑。这种判断可能有失偏颇。实际上,除了综合前人的理论贡献,约翰.穆勒对他所处时代活生生的社会经济活动也进行了深入的观察和分析,这使他的理论在某些领域可能呈现创新的色彩,委托代理理论就是其中之一。

约翰.穆勒不仅是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还是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来源。作为新古典经济学重要奠基人的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就将约翰.穆勒看成是他的经济学的摇篮。对现代经济学来说,约翰.穆勒的著作仍然像一座蕴含丰富的矿藏,其深刻而丰富的内涵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约翰.穆勒的著作尽管已经出版了150多年,但即使今天也还是可以给我们提供理解现代经济生活或者现代经济理论的某些启示。

 

 



[i] 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上),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P162

[ii]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下),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P487

[iii]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上),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P132-133

[iv]约翰.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上),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P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