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计川:多方博弈房地产价格


宗计川:多方博弈房地产价格

 

走到今天,住房问题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一时间房地产商成为“过街老鼠”,全体国民从未有过的空前一致的责难房地产商。毋庸置疑,有些房地产商的确在房价长期高企过程中有所“贡献”,如捂盘惜售、联合不降等等。但这充其量只是一些市场手段而已,这股力量不可能维持房产价格长达近十年的持续高速增长。

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收入增长、城市化进程都是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因素,但不是根本因素。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8年的数据分析,截至200811月末,我国全国的商品房空置面积大约有1.3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5.3%。其中空置商品住宅70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22.9%。以2008年的全年平均销售量来计算,我国主要城市商品住宅库存的加权平均的吸纳周期为17-21个月。2009年我国主要城市商品住宅库存的加权平均的吸纳周期为34-40个月。即使最乐观的预期,假设销售量全国整体反弹50%,其加权平均的吸纳周期也为23-27个月。显然,房产价格上涨并非是供小于求。

根本因素是中国目前国税与地税分离的财税体制。具体讲,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靠卖地所得以支撑城市发展所需之资金。高房价成为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合谋”的必然结果,房地产商搭上了地方政府靠出卖土地获取发展资金的这列快车,整个房地产行业越飞越高。

在中国房地产问题上,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房地产商,购房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房地产商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利润。但并非价格越大利润越大,房地产价格由六块构成:土地成本、国家的税费、建设成本、开发商的融资成本、营销成本、开发商的利润,前两项是房地产商不能左右的成本。如果成本占价格的比例很大,即使价格很高其利润也未必大,这点显然易见。而且房价持续高企,从根本上并不利于房地产商,因为行业健康发展的直接收益者就是房地产商。他们最担心市场崩盘,价格越高,担心越重。

从长远来看,中央政府不希望房价持续上升,因为房产与其他的商品不一样,并非可有可无。中国改革开放30年,对普通来百姓而言,一个大的变化是用住房福利换来了市场的自由选择。但老百姓对住房的确定性要求并没有变化,只要这一点没有变,住房问题就不单是一个经济学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85%的中国年轻人没有房,设想一下这个社会问题(不稳定因素)有多大。尽管在美国或欧洲,也有很多年轻人不买房。但和中国年轻人不买房的原因大不相同。美国年轻人不买房的原因很简单:把钱用在享受型消费上了,旅游、穿着等等。他们不是买不起,是不买。多数年轻人为了房子不得不牺牲其他的消费,导致经济过分依赖房地产,而房地产行业又是国外热钱的一个主要的目标行业,这一点,中央政府是明确的,这也是中央政府积极进行宏观调控的原因所在。当然,09年在保“8”的大前提下,中央政府暂时容忍了这一点。但一旦经济稍有过热,房地产将首先被置于“案板”之上。

上面这两大利益相关者,无论从何种角度分析,都不希望房地产市场是这样一种态势,普通的购房者更是如此。那么地方政府又是如何呢?先看一组数字。

中国地方政府2009年卖地收入1.59万亿元。北京市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026.8亿元。928亿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了45.8%

自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后,地税收入并不能支持地方政府争先恐后发展经济所需之资金。地方政府要办事,而且要办很多事,而单纯靠地税收入并不能很好的解决干事与缺钱之间的矛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钱怎么办?较早的一个办法是引进外资。但逐渐发现外资只是杯水车薪,而且考虑到为引进外资给出的“超国民待遇”,实际到地方政府手中的钱并不多。199873,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通知的核心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这为地方政府找到了生财之道。霎时间,政府拿钱植草皮、修路,建广场,周边土地升值,然后卖地,这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葵花宝典”。众多城市开始争相效仿这种“钓鱼工程”,全国土地出让价格一路盘升。

土地出让金收入归地方政府,实践过程中逐渐演变成地方的第二财政。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中占了很大比例,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直接税收以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利益链条,才使得中央政府的经济调控措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今年中央召集300个城市负责房地产的副市长集体到北京开会的原因。房地产商之所以敢“屯地”,之所以有底气吞下一个个“标王”,正是基于对这一利益链条的确定性判断:地方政府不会让地价下跌。这个链条不打破或松动,房地产价格很难实质性的回归到理性水平,宏观调控只会增加一些套利空间和市场波动。

对中央政府而言,长远之计在于改革现有的财税体制,当务之急是限制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权限和用途,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