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听到好消息说,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宗旨的《工资条例》年内将出台,工资协商、同工同酬等重要条款都将纳入。不料接踵又来坏消息说,《工资条例》遭遇垄断行业的央企反对,年内难出台。央企所反对的是把福利待遇纳入到工资范畴。原因一目了然,央企员工的福利比工资还要优厚得多。如果同工同酬,那么众多的派遣工和本企业员工不但享有同样的基础工资,而且享有同样优厚的福利待遇,那还了得。
真所谓好事多磨,正义难成。经历多年磨难6易其稿并被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规划的《工资条例》再次难产,可谓莫大的悲哀。《工资条例》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标志性内容,收入分配改革早已是燃眉之急。收入分配不公已经让亿万民众对改革的意义和前景产生质疑,影响了社会和谐。富士康的“9连跳”,成百上千的讨薪悲剧,每年数万次群体性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只要注意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只要注意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只要注意基尼系数0.47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就能体味到设定公平底线的《工资条例》有多重要,有多紧迫。
《工资条例》受制于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而一再难产,不仅是遭遇不公平劳动者的悲哀,也是既得利益者自身的悲哀。所谓“劳工三权”即工人的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核心利益还是劳动工资问题,工资问题是劳资关系的基本问题。同工同酬是劳动者之间的平等权利,工资协商是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的平等权利。尽管无法实现绝对公平,但这不是任意扩大和肆意坚持不公平的借口。就像不用力推石头上山,最终石头会滚到谷底,如果不向公平正义努力,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将跌落谷底。然而不平则鸣是另一条颠扑不破的铁律。正如穷人过不下去的话富人也好不下去,遭遇不公平者再也无法忍辱负重的话,既得利益者也将岌岌可危难以为继。
《工资条例》受制于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而一再难产,不仅是亿万劳动者的悲哀,也是国家的悲哀。劳动是人类存在的前提,热爱劳动是民族繁荣的基础,劳动者享有尊严是国家强大的根本。如果劳动者权利始终得不到保障,如果劳动者遭遇的严重不公平愈演愈烈,如果“劳动伟大、劳动光荣”长久遗忘在思想观念的垃圾箱或者只是遭人嗤之以鼻的空洞口号,那么国家要强大,民族要昌盛,人民要富足,都将是美梦黄粱。从奴隶制度到封建制度再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变迁,以及罗马帝国的衰亡,都是无可置辩的证明。因此,国家必须以强有力的手段追求、实现和保障劳动者的尊严和权利,《工资条例》决不能成为既得利益集团随手丢弃的泥巴。
《<工资条例>年内出台 纳入同工同酬条款》
http://news.163.com/10/0518/00/66U6ADKV0001124J.html
《<工资条例>遭央企抵制再次难产 年内难出台》
http://news.163.com/10/0518/03/66UH8K5R00014A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