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尧海被判三年半的法律幽默
——个性自由万寿无疆遭遇当庭羞辱
如果羞辱也是人类的一种正当感情,那么把它运用到不知羞耻的人头上,就还算是公道。当然,对于我们之中那些中了西方个性自由邪毒的人们来说,公道没有意义。对于他们而言,这世上唯一有意义之事就是个性得到梦寐以求的无限自由,其中肯定包括随地大小便模样的胡乱换妻之行径。
“只要双方同意,那就不算犯罪”是主张乱搞无罪的人的铁证,可惜,这种戏弄法律词藻的人并不真正懂得司法的奥妙。何谓双方同意?其中需要排除引诱、暗示、迫使、故意、欺骗、隐瞒与造成事实条件等因素能否成立或否定?看来对法律的不恭敬才是定罪量刑的最主要依据。三年半,看来
还滥交无罪呢,举着牌子四处宣扬这滥交无罪的伤风败俗行径就是最大的主观恶意,加上点
对付坏人,若法律不行,定不了罪,那也要设法从中找到定罪的机会;对付教授堕落成的坏人,那就该运用司法技巧去把它办成铁案。不如此达不到教育道德败坏之人群的作用,其中当然
对于胡乱毛搞一气的疯狂主张,若没有法律就该制定法律,有了法律,哪还有取消的道理?主张个性自由的疯狂就该被唾弃,因为现实里早已没有了你们肆虐胡搞的余地与空间。
同在一艘船上,你能有无限的自由吗?你拿出钻子钻穿自己屁股下面的船底以后会是一个什么结局?难道其他的人无权制止你在自个的地盘上的胡搞作为吗?难道这种行为还能在整条船上来予以推广并容许自由行事吗?不能!绝对不能!败坏的道德不是价值,而是瘟疫,它会让人间走向悲剧并最终充满了死亡的气息。
性自由还以换妻的形式来推广使其蔓延,还赋予其自由的桂冠,这是不知丑陋的亵渎行径。一桩典型的“割卵子敬神”的闹剧,把丑陋的私处与邋遢的败坏行径弄成荒诞的神话并拿去慰劳上帝。人命被割掉了,大不敬构成了,上帝得罪了,喧嚣褪去了,丑陋与荒诞臭名远扬咯!这才真是一桩不知羞耻的愚钝之事,就为了一座癔症大发作之后的风车幻影,居然把上帝他老人家也给得罪了。
社会不是理论试验室,到这个场合里来放话就不能只懂得书斋里的迂腐道理。你在那漫无边际的理想遨游的天际上,任何的海市蜃楼都能成为可对话的现实。没有后果,当然就可放开手脚。到社会场合里来如此行事却不行。这里没有笔直的可供迂腐道理长驱直入,放肆运行的又大又宽的跑道,狭窄的巷道旁还都站满了心怀叵测的家伙们,你刚一凭良心喊话,立马就会引起早已按耐不住的没命的喧嚣。自由?还少了吗?漫天飞舞的叫骂比文化多多了,一地鸡毛的肆虐恶果几乎摆满了人间。瞎子面对这一世道都知道缄默无语,我们干嘛还要去鼓励抢钱、撒野、随心所欲与随地大小便呢?
建议
老夏
20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