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灵石县公安局副局长受贿三千万


近日山西晋中市中级法院对山西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非法受贿索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因大肆收受索要巨额贿赂,史双生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缴史双生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

一个县的公安局副局长,也就是个副科级干部,可他利用手中权力却能收受3000万元的好处费,其权力实在是太大了。

受贿额如此巨大,这在“业内”不可能没有风声。现在,副局长“倒台”了,灵石县其他管理煤炭的实权人物,难道就没有事?

如果在灵石县就他一个人将权力运用到煤矿,打死我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