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州,“刑讯逼供”没关系?


今日《环球网》一篇题为《湖南永州两名警察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被免刑责》的文章披露,2007年9月7日,被警察作为“飞车抢夺”嫌疑人误抓的秦三仔,在遭受三次吊打后,以“蹲马步”的姿势熬过一个通宵,最后死在了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值班室。

而刑讯逼供的两名涉案警察,第一次判决是“免予刑事处罚”。被检察机关抗诉后,重审法院作出相近的判决。检察机关再次抗诉。

法律本来对“刑讯逼供”就专门设了一个罪名,可当地“公检法一家”的怪现象,让案件不能依法审理。但给那些刑讯逼供的警察网开一面,实际上就是鼓励他们继续用刑讯逼供的方式办案,这对社会的危害性是极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