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郭红安(因被解除合同和受害人结怨)
军师白小红(提出雇人处理并负责实施)
探子白必合(打听受害人住处,负责踩点)
杀手赫四小(接受佣金杀害受害人)
本报咸阳讯(记者 袁小锋)“咸阳亿万富翁朱宝岐遇害案”,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结束,于5月24日宣判,一审判决子长县原政协委员郭红安等3主犯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时任子长县药材医药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陕西省优秀青年实业家”、子长县第六届政协委员的郭红安,与朱宝岐(咸阳市公交公司下岗职工,多年来在陕北从事油田和煤矿开采的亿万富翁)在煤矿的合作中产生纠纷,朱宝岐遭威胁、逼迫后,与郭红安达成和解协议,付给郭红安“补偿金”3050万元并归还1000万。之后,认为自己被“伤了面子”的郭红安指使白小红,雇用赫四小、白必合两人,于2008年6月15日凌晨在咸阳将朱宝岐杀害。随后,4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官商勾结是自古以来兴盛了几千年的行当,中华民族有多久的历史,他基本就有多久。有勾结背后一定有着利益的驱使,而分赃不均必然带来矛盾,但是,要以消灭对方身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本身就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所以往往会适得其反,抓鸡不成反失了把米。
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政协委员,作为准国家公务员是没有智慧的,首先在官商勾结上就没有达到要求,难怪当不了书记。对于如此愚钝的国民,我们的国家公务员精英对于怎么会让他滥竽充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