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着力促进投资持续较快增长
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今年要确保全省投资完成9400亿元,必须更加注重加强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确保两个目标。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中央新增投资确保100亿元、争取130亿元,企业债券确保100亿元、争取130亿元。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投资目标和重点工程计划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市州。二是激活民间投资。抓紧研究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组织2次政银企合作洽谈会,推荐一批重点项目,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加强资本市场融资,抓好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推荐、基金设立等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外引内联特别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力度。三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入贯彻湘发[2009]22号文件精神,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010年重点工程名单,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在突出产业发展的同时,继续围绕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等领域,加快启动和建设一批重大工程。四是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制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省重点工程直通车制度。加强协调调度,力争一批重大前期项目取得突破。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策划包装、开发储备一批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大、发展后劲足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计划笼子。五是强化投资和项目管理。按照保重点、保续建、保投产的要求,优化投资结构,用好管好政府投资,严控“两高”、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推动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场所。加强对政府投资尤其是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工程质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组织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和专家评议。力争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是促进经济发展上水平、有后劲、可持续的迫切要求,是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快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节能减排。建立和完善“湖南省工业投资项目库”和“100家重点企业信息库”,加强规划引导和运行调度,抓好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119个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投用,启动“污水处理到镇、垃圾处理下乡”工程前期工作。尽快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争取将洞庭湖和湘江流域列入全国“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区域。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工作。做好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三是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尽快出台《湖南省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积极申报创新能力、航空航天、生物、信息、新能源等国家专项,抓好高技术产业创投基金工作,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重大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立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及企业技术中心,组建一批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加快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四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围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做强做优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支持一批示范性项目,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建设30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强粮油仓储设施、农产品流通和现代物流等项目建设。五是加强经济动员、装备动员工作。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推广,促进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建设好国家经济动员中心,提高核心动员能力。
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的必然要求,是发展改革的重大任务。一是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抓好“3+5”城市群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17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出台《区域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城市群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际主干道、城际轨道、长沙地铁及“五港一枢纽”建设。大力推进湘江综合治理,实施“一带、四区、五大工程”。加快长沙、株洲、湘潭高新区和长沙经开区扩区步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示范区建设。二是协调推动其它区域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形成各具特色、互补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尽快实施和兑现西部开发“两个延伸”政策,抓好第二轮省级规划产业项目扫尾,启动第三轮省级规划产业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加大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力度。进一步落实湘南地区开放开发的相关政策,制定总体规划,支持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建设。研究提出实施“两个比照”政策的具体方案,争取国家扩大我省资源枯竭型城市试点范围。三是大力推进城镇化。认真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各项部署,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注重发展壮大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着力抓好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争取将《湖南省开发区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积极做好开发区扩规、整合和新设开发区申报等工作。四是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抓好对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方案及专项规划的对接,落实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意见。加强与长三角、泛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认真做好世博会湖南周、湘台经贸交流会、珠洽会、中博会及湘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有关工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理县灾后重建和三峡库区移民等工作。
着力推进改革开放
改革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问题、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要紧紧围绕消除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新突破。一是加强改革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研究提出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和省市联动机制,健全改革考核评估和督查落实制度。二是全面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认真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年度改革试验行动计划和专项改革方案,争取国家专项试点,推进“两型”示范创建,初步建立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框架。适时开展评估和考核,完善改革试验的推进方式。三是积极推进重点专项改革。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出台20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推进五项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项目审核备案制,加强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推行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制、专家评议制和代建制。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有计划、有步骤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四是提升外经外贸工作。鼓励传统优势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紧缺物资,引进一批高端制造、技术研发环节的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境外矿产资源和高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