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5月27凌晨来自香港媒体方面的消息,5月26日晚11点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大润发商场前发生第12起员工跳楼事件,现场尚存血迹。死者是C2宿舍一位男性。RTHK引述新华社报道,称昨晚11时32分接到富士康一叶姓员工电话,称其10分钟前在富士康龙华园区D2宿舍楼宿管办门口见到一男子倒於地上,现场已被封锁。富士康媒体办向记者证实,富士康当晚确有一名员工坠楼身亡。
【新闻点评】深圳富士康再有员工堕楼,是今年以来第12宗,造成10死2重伤。新华社报道,最新一宗在昨晚11时许发生,富士康证实这名员工堕楼身亡。
为何当地政府及各界人士高调介入后,富士康的连环跳依然不止呢?笔者以为,富士康跳楼事件产生的“维特效应”,使得后继者为了缓解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压力,越跳越精彩了。
首先,富士康员工的自杀直指富士康的企业文化。5月19日电 《澳门日报》19日刊发社论《富士康“跳楼文化”的反思》。社论说,跳楼事件接连发生,一方面暴露富士康在管理理念、制度、方式等方面存在漏洞不足,企业不仅要在物质上保障员工权益,还要在精神层面体现对员工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这些“城市孤岛”居民的漠视。富士康所面临的问题正是“转型中国”问题的缩影。
其次,个人因素也不能忽视。由于这一代人大多为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就没有学会竞争、妥协、包容、宽厚的交往技能。相对于上一代来说,物质上的丰裕和精神上的贫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有独生子女,有“穷二代”, 自己的社会期望值很高,但社会评价很低,心理抗击打能力很差,情绪落差比较大,又非常悲观、失望,加上竞争激烈,最终就会在这种难以承受的压力下崩溃。
再次,政府部门的责任。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强力介入,然而,日前有某位县级领导居然口出雷人之语:这是媒体炒作的负面影响所致!从这位领导的话语之中,我们就能看到政府部门在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中的态度。难道媒体应该沉默吗?难道事情出来后,隐瞒不报吗?新一代农民工生存状况理应得到关注,这是媒体责任所在。
最后,主要是企业工会应该反思,在珠三角这样人力资源密集的地区,如何保障打工人群的利益,如何满足这些人群最迫切的需求,不知道他们做过什么,做了什么?他们真正职工想过没有?
富士康的第12跳给我们及我们的社会再次敲响了警钟,应该引起全社会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各方应该关爱弱势群体,把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才能避免类似悲剧事件继续上演。
■富士康“11连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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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5日,男工李海(19岁)清晨坠楼,死亡。
●2010年5月21日,男工南钢(21岁)从楼顶跳下,死亡。
●2010年5月14日,梁超(21岁)从楼顶跳下,死亡。
●2010年5月11日,祝晨明(24岁)从租住房屋的楼顶跳下,死亡。
●2010年5月6日,卢新(24岁)从阳台纵身跳下,死亡。
●2010年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22岁)跳楼,死亡。
●2010年4月7日,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18岁)跳楼,死亡。
●2010年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女工饶淑琴(18岁)坠楼,在医院治疗中。
●2010年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23岁)从宿舍楼上坠下,死亡。
●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田玉从3楼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楼受伤。
●2010年1月23日,凌晨4时许,富士康员工马向前(19岁)坠楼,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