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精神及其塑造和弘扬
陈柳钦
【内容提要】文章在阐述了城市精神的基本涵义、基本特征和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精神的塑造和弘扬的基本途径在于:科学把握城市精神的提炼原则;强调化育城市精神;大力加强城市公民意识的培育;加快城市法治化的步伐;强化城市精神的时空意识;加强城市文化建设;加强城市形象建设;等等。
【关键词】城市;精神;城市精神;城市文化
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城市的出现,使世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人类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当今世界,城市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城市联系越来越密切,新起的城市在物理景观上越来越趋同(广场、绿地、喷水池、购物中心),大城市的内在精神特点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定位、彰显、突出、强化本城市特点,探讨、塑造城市精神便成为一种潮流或时尚。
在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城市精神必然会不断增添新的内涵,许多城市根据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发展远景,提炼和培育出了自已的城市精神。如上海的“以海纳百川而服务全国,在艰苦奋斗中追求卓越”,南京的“开明开放、博爱博雅、诚朴诚信、创业创新”,深圳的“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杭州的“精致和谐、大气开放”、宁波的“诚信、务实、开放、创新”,大连的“创造、创业、创世”、青岛的“诚信、博大、和谐、卓越”,长春的“宽容大气、自强不息”,苏州的“刚柔相济、包容开放、崇文重教、精细雅致”,无锡的“尚德务实、和谐奋进”,长沙的“心忧天下、敢为人先”,中山的“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等等。这些经广泛集纳民意提炼而成的城市精神,可谓“纳大千于须弥之中”,彰显了城市市民所认同的理想、价值观和基本信念,是市民整体面貌的体现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中国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城市精神对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的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城市精神已经成为一个城市塑造崭新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中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呼唤着和培育着城市精神。
一、城市精神的涵义
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是人的灵魂,人性的根本。人若没有精神,就没有生气,无知无识,浑浑噩噩,凡事听凭本能,生活了无生趣,与动物没有任何区别。这是人之为人的精神,因为人如果没有了精神追求,就难以成为一个健全的、和谐的、全面发展的人。与此同理,精神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生机和活力,是前进的动力和发展的保证。一个人没有精神不行,作为人类聚集自身智慧、体力、精神和群体而历史形成的城市亦是如此。美国城市社会学家罗伯特·E·帕克(Robert Ezra Park 1864-1944)曾说过,城市决不仅仅是许多单个人的集合体,也不单单是各种社会设施,诸如街道、建筑物、电灯、电牟、电话等的聚合体;城市也不只是各种服务部门和管理机构,如法庭、医院、学校、警察和各种民政机构人员等的简单聚集。城市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换言之,“城市绝非简单的物质现象,绝非简单的人工构筑物。城市已同其居民们的各种重要活动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它是自然的产物,而尤其是人类属性的产物。”1城市作为“人类属性的产物”,其最根本的内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化生存与发展,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城市是人类的聚居地,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城市不是简单的人类物质财富的集中地,它是人类文明的汇集地、人类文化的创新地、人类精神的传承地。城市是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智力和信息的中心,把这些东西汇集成一种精神、一种理念、一种品格,不仅突出一个城市的象征,也是推动城市建设的一种全新的动力。
城市,是人类的伟大创造,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鲜明标志。城市在长期的发展中,经过积累、沉淀、改造和创新,必然形成特有的城市精神,并成为生成和支撑城市发展的内在力量。当一个城市不满足于普通的物质繁荣或成就,而是想到自己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的时候,我们就说它有了一种精神。从历史的角度看,古今中外历史悠久的城市几乎无一例外地形成了自己的城市精神,即便是历史很短的城市也是如此。随着城市岁月的磨砺、城市人群的交替更迭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赋予城市人性精神,形成了城市实物体的灵魂—城市精神,使城市鲜活灵动起来。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基本特征的体现,并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得以丰富和升华。城市需要精神,是因为人需要精神,人和城市都需要精神来提升自己的质量,实现自己生命的意义。一个城市若没有精神,无知无识无为,城市就没有生气, 而是萎靡不振, 失去发展的动力。可以说,城市精神是一种以人脑和文字作为载体的理念文化,它是一个城市的无形资产,是城市的灵魂。如果说没有灵魂的人如同行尸走肉一样 那么,没有灵魂的城市,就是一堆建筑积木的空间堆集与扩大。
城市精神概念的流行,也反映出人类对自身的不断反思,反映出人之所以为人的高贵和尊严。相对于乡村,城市是具有更多人为设计的、更现代化的人类家园。在城市的建设中,除了物质化的具有直接效益的人为设计以外,人作为有思想的高等动物,一直在追求超越基于直接生物本能的低级需求,城市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的好奇心、想像力和精神。在城市,人是所有生命中最复杂的事物这一命题得到了充分展现的空间和自由的体现,“它们不是短期的、有用的价值,而正是其自身的目标……当人这种可怜的生物,带着动物的本质,在数千种压力下,在复杂的社会中疲于奔命时,能超越动物的也仅仅是这一无用性,但这却构成了人类的本质” 2。列宁也给我们留下了关于城市的名言:“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 3西方著名学者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认为:“将一个城市和一座乡村区别开来的不是它的范围和尺度,而是它与生俱来的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内在气质和根本价值追求,是内化于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哲学法则,是体现城市独特风格的显著符号,是反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抽象理念。因此,城市精神在本质上来说,就是城市的文化精神,亦即城市的传统。”“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在向世界展示她的人文与自然风貌的同时,展现出来的独特的、内在的风韵,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它应该是这个城市中各个群体的一种主体风貌。城市精神应该是多元的、丰富的、精彩的,它所表现的不仅仅是这个城市现在的精神风貌,还将充分体现这个城市的底蕴和未来图景。”4
总之,城市精神是一种深层次的社会意识,是一座城市的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发展特征、时代风貌和价值追求的总概括,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一种意志品格与文化特色的精确提炼,是一种生活信念与人生境界的高度升华,是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优美的城市都是该城市的精与气、灵与肉、形与神的有机统一。良好的城市精神作为城市人文环境的首要构件,是该城市自古至今不断地追求真善美的凝聚和结晶,是包含该城市的历史文化精神以及正在凝结和发展着的城市的内在气质、价值观念、市民心理、思想意识、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等的抽象和总结。应该说,城市精神是一个内涵深刻的概念,是现代化城市社会发展的思想内核和精神支柱。
二、城市精神的基本特征
一座城市的精神是社会风气、城市面貌、市民素质的综合反映,是城市创造力和凝聚力的生动展现,它是城市之魂,是一个城市的精、气、神。城市不应仅注重它的文明的外壳,即钢筋混凝土的堆砌,还应该有自己的灵魂,也就是城市精神。城市精神的基本特征表现在:
一是城市精神是在城市整个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贯穿于一座城市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具有历史性和传承性特征。历时性即传统性,指历史积淀而成的城市核心传统,或城市传统的核心价值观。城市的核心传统,即贯穿于城市文脉之中、反映市民传统行为方式的核心价值观。一座城市在跌宕起伏的历史长河中所堆积的理想与追求、教训与坎坷、光荣与屈辱,特别是区别于其它城市的独特生命气息、标志文化气质的个性符号,均以城市的核心传统来集中体现(除非是没有历史根基的新兴城市)。城市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一个民族赓续绵延的记忆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建设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比如,伦敦的城市精神被概括为:历史与现实的和谐统一;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不畏强暴,坚强不屈的英雄意志。这一城市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伦敦面对纷繁世界时的一种沉稳冷静的绅士态度,这一态度是英国曾经作为世界老大帝国的历史遗产,但也在二战中成为应对德国法西斯疯狂的取胜之道,经受了实践的考验。英国伦敦期望这种历史遗产使伦敦别具一格的位列于世界性国际大都市的行列。城市的历史告诉我们,城市不是历史教科书中枯燥的数字和资料,而是有内涵、有个性、有感情,是活生生存留于城市空间和时间中的生命的热度、岁月的痕迹、文化的积淀。城市通过自身集中的物质和文化力量加速了人类交往活动的形成,并通过城市的各种有形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的意识形态载体一代一代传承下来,这个不断传承的城市灵魂就是“城市精神”。城市精神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的积淀。城市的精神追求是城市历史底蕴和时代气息的总和,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气象”。一个城市没有历史底蕴,在软资源上就容易有缺陷。历史是过去的事物,但过去的记忆仍然会对现在发生影响。这种影响往往集中于精神层面。正是城市精神的存在与持续几十、几百、几千年的传承,才使得很多的城市在天灾人祸的毁坏下,一次次建了毁、毁了建而不失其精神风骨、遗风流韵;也使得很多幸免于天灾人祸的城市成为人文历史的活化石,让后世的人们从它们的身上找到历史的缩影而复活相应的历史时代。
二是城市精神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培育起来的一种群体意识,是一个民族共同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综合体现,是该民族存在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民族精神是精神基础。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就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城市的精神总是同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精神联系在一起的。城市精神的民族性,既体现着对民族文化传统的继承,也体现着对民族文化传统的反省。城市不是孤立存在的,城市是同一定民族和国家相联系,任何城市都是在民族文化摇篮和社会历史变迁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必然打上民族和国家的烙印。因此,城市精神根植于民族精神,服务于国家精神,是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的凝聚点和闪光点,是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发展乃至一个民族、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是城市精神是一种时代精神。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一种特有的时代精神,都需要铸造一种能够反映那个时代主题和时代要求的时代精神。现时代是一个稍纵即逝、瞬息万变的时代,也是一个竞争激烈、博采众长的时代,体现在城市发展上尤其突出。时代性,指涌动于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核心的时代精神,或核心的城市现代价值观。时代性相对于传统性而言,时代精神即城市精神中对应于城市传统的另一价值观层面。一座城市在纷纭繁复的时代环境中所蕴含的欲望、冲动、心志和梦想,以及区别于其它城市的独特生命活力和求新、求变的发展后劲,均以城市的核心时代精神来集中诉求。城市精神既反映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传承,又兼具时代特色;既能展示其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又闪耀着经久不衰的灿烂光辉。城市精神要深入民心,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就必然要反映时代特征、体现时代要求,具有时代性特征。从动态的角度看,任何城市精神中,都无一例外地包含着现实性的时代精神要素。尤其处在社会和文明转型的现代化进程中,时代精神更其明显。时代精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的,是体现民族特质、顺应时代潮流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和社会风尚的总和。城市精神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现代城市是开放的、多元的、宽容的,应能够吸纳一切、包容一切、融化一切。一个与时俱进的城市,必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弘扬和培育反映时代要求、富有时代气息的新型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得以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提升从而充满时代气息和生机活力的价值标准和精神动力。
四是城市精神是一种人文精神。人文精神就是关心人、尊重人、以人为本的精神。而具体来讲,人文精神则应该是指内含在文化中的人的价值、境界、理想、文明程度和道德追求。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人文精神既与以神为中心的宗教精神有别,也与以物为中心、见物不见人的商品拜物教不同。城市是文化的中心,城市应该是凸现人文精神的地方。每个城市,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文化品味,艺术韵味和个性魅力。城市人文精神是城市文化的灵魂,是城市精神文化的本质。城市精神好比一条龙,人文精神好比画龙点睛,人文精神就是龙的眼睛。一个人文精神缺失、毫无文化特色的平庸城市是缺乏凝聚力的。城市呼唤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呼唤重视人的生存环境,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改善的入的情感生活,完善人的道德理想。
五是城市精神是张扬城市个性的异质性特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国际人口流动频繁,地球村在变小,异质文化共存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异质性换个角度就是多样性。多样性恰恰是我们所需要的。农村人口有差别,但那是细枝末节上的差别。在经济上,城市的基尼系数比农村大得多。在文化也有高低悬殊。在素质上,城市更是有落差。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上,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不仅如此,从体质人类学上看,农村可谓“清一色”,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特别是开放的大城市,各种肤色的人都有。城市精神是城市特色(个性)的鲜明体现。如果说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品牌,那么这一品牌就包含着一种特色。城市的魅力在于它的特色。城市特色蕴于多种多样的内容与形式中,有历史的、传统的特色,有民族的、地方的特色,有新兴的、时代的特色,有景观、环境的特色,也有产业的、功能的特色等等。比如,巴黎的城市魅力为:巴黎是“浪漫之都”、“服饰之都”、“时尚之都”、“设计之都”和“艺术之都”。法国巴黎的城市精神就是要成为世界时尚之都,浪漫之都,服饰之都,文化之都,及欧洲经济之都。这么直截了当的表达,不但向世界坦诚自己的城市特色及其追求,而且也在这种城市精神中洋溢着巴黎、乃至整个法国的一种浪漫个性的特色。一座城市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因素,往往具有着自己鲜明的传统风貌与地域特征,这种风貌与特征一般都表现在这座城市的一切物质与非物质的文化形态上。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一个城市都因地理、历史、物产、文化的不同而形成自己的特点。独特的城市个性,体现着一座城市卓尔不群的风格与魅力。因此,“城市精神”的表述并不是纯粹的文学性的诗意表达,而应是一种能够为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为人所用,转化为可以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精神力量。“城市精神”也并非唯大唯美,重要的在于拥有自身特色,体现城市风貌,显示城市底蕴、表现城市追求,折射城市价值和地位以及不同的发展路径。
总之,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发展过程中持续传承的必然结果,它就像一个张开宇盖的巨树,汲取着历史的、现实的、未来的养分,在城市精神的树干之上,延伸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律 军事等精神的枝,蔓延出产业、行业 企业 民风、民俗、民习等精神的杈,繁衍出万象千态竞相纷呈的精神叶片,竞相开放的精神花朵、竞相芬芳的精神果实。其中,不论是杂交,还是嫁接,或是转基因方法的应用,在根本上,精神基因的内在同一性是不变的,所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基因的优化,对基因上问题的修复。这是基因的正变异。至于基因的负变异不是没有,其结果是城市的停滞发展,甚至是城市的破产、倒闭、消亡。但不论是发展还是消亡,还是成为社会的化石,城市精神都是人文历史的结果,也是人文历史长河中的浪花。总而言之,城市精神既不是包罗万向的口袋,也不是抽象的概念,城市精神存在于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当中,城市精神是昨天城市的背影,今天城市的品牌,明天城市的动力。
三、城市精神的基本功能
“精神”是看不见、摸不着、抓不住的东西。但是,精神是可以爆发、转化为物质力量的。城市精神蕴涵着城市的神韵和魂魄,是一座城市基本特征的集中体现,并且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得以丰富和升华。城市精神作为城市长期实践的精神积淀,成了城市市民认同的精神纽带、心理依存、行为导向和实践哲学,成了城市的本质形成和展开的思想基础以及推动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成为城市市民所共识公认、自觉遵守、引为自豪、自我激励的座右铭,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和精髓,是全体城市市民心目中的一面旗帜。城市精神作为城市的一面旗帜,它的气质和特点不在于这个城市有多少高楼广厦,而是在于这个城市具有多大的对内凝聚人心、对外树立形象的双重导向作用和现实意义。外在的看,城市精神表现为一种风貌、气氛、印象;内在的看,城市精神则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市民精神,是这个城市民众集体性所拥有的气质和禀赋体现,这种气质和禀赋体现着市民群体的价值共识、审美追求、信仰操守。城市精神印记着古老岁月的过往,弘扬着时代的主旋律,展示时代人的风采,描绘一种直面时代的到来,憧憬着未来的崭新风貌。它在久远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烙印着清晰的地域特点,真实地反映地区的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对城市未来发展具有某种牵引、推动作用,是城市的无形资产和无价之宝。
城市精神对一个城市的发展非常重要,它是一种人文资源形态,是一种软环境,是一种地缘优势。一个城市有没有城市精神和怎样的城市精神,关系着这个城市的进步和发展。每个兴盛的城市都有其独特的城市精神。城市精神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力量,城市的兴起和成长,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城市精神引领、催生和滋润着城市发展。城市精神可以说是城市兴盛的秘密武器。城市精神有五大功能:
一是动力功能。城市精神是城市形象的核心内核,从更深层次塑造城市形象。它是城市风气在精神层面的积淀与升华,又对城市风气具有强大的引领作用,为城市的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环境支持。城市精神一经形成,就会产生强人的精神动力,其原因在于,城市精神是一种心理能源,它把归属感、责任感、自豪感融为一体,产生出一股强劲的进取精神。这种进取精神是物质因素或经济杠杆所难以取得的。一座城市没有精神,就没有灵魂,就没有准确的核心理念定位,就没有奋勇争先的精神动力源泉。只有打造出自己的城市精神,才能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使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谋发展。尤其是对于发展中的城市而言,打造城市精神可以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和责任感,最大限度地凝聚市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不竭的动力源泉。
二是导向功能。城市精神对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巨大的灵魂支柱作用、鲜明的旗帜导向作用。城市精神譬如一面旗帜,凝聚着一座城市的思想灵魂,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彰显着一座城市的特色风貌,引领着一座城市的未来发展,是城市发展与提升的灵魂。城市精神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能把市民的行为引导到城市所崇尚的行为目标上来。城市提倡什么,市民就会重视什么,它比规章制度更有效。现代城市精神既是一种现实性力量,更是一种超越性力量。它以其共同的价值取向规范人们的行为,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统一的意志和信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形成奋发向上、崇尚奉献、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良好风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开放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社会细胞,反映时代精神,追求以社会责任和社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认同,继而达到对城市整体的行为导向、价值导向和目标导向。
三是凝聚功能。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精”、“气”、“神”,它对于凝聚人心和凝聚人气,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城市精神的凝聚性是通过集中人们智慧而创造出的独具特色的“城市语言”,使之成为城市意识形态的标志、城市最高目标的象征、城市文化的核心、群体行动的指南。共同的价值是城市精神象磁铁一样对市民群众产使人们热爱这个集体,愿为这个集体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当精神饱满、健康向上的市民工作生活在所处的城市本身就具有一种强大的凝聚力、亲和性,有一种极为饱满的精、气、神,具有了自身独特的魅力和光彩。城市精神作为一种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的“粘合剂”,具有凝聚人、团结人、激励人、鼓舞人的特殊功效。培育和塑造城市精神,就能使大家心往一处想,话往一处说,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干,同心同德地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奋进。城市精神的核心作用,就在于凝聚起市民的共同意志,形成共同的精神追求,使全体市民焕发出戮力同心、蓬勃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
四是融合功能。城市精神是城市千百万群众在创造性的、多姿多彩的社会实践中培育和生长起来的,它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的精神,人民群众是塑造城市精神的主体。一次次群众实践活动都是城市精神的催生点和生长点。城市精神作为一种群体意识,它融合了群体的共同目标,信念和优良传统。反过来,它又能使每个成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这些信念和价值观。一个新市民参与这个集团后,通过耳濡耳染,会自觉不自觉地接收城市精神的洗礼,自然地融合到这个集团中去。使人们在行动中自觉产生对城市的归属感。自豪感,维护城市的名声和信誉,从而增强人们的团结精神,有利于整体能动性的释放和发挥。
五是约束功能。城市精神是以共同追求的宗旨、信念、价值观、道德标准形成人们行为的规范,表现为市风、民风、民俗,是一种不成文的规范,对每个市民的思想意识都起着心里约束作用,通过这种心理约束进而可以起到对行为的自我控制作用。
四、城市精神的塑造和弘扬
城市精神不仅是一个城市的自我期许,也是一个城市的内涵。一个城市能否成为一个伟大的城市,不在其面积与人口,而在其内涵。古代的雅典,按今天的城市规模标准来看怎么也不过是个小城市,但它特有的精神内涵却使它成为民主和哲学的摇篮。中世纪和近代的威尼斯与佛罗伦萨,充其量只能算是中等城市,但它们孕育了影响深远的商业精神和人文精神,使得它们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一个有个性的、有志于对民族和人类发展作出贡献的城市,必须要有自己鲜明的精神气质,要有自己特有的精神内涵。从现实的需求来看,一个城市有什么样的精神,决定着未来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培育和实践城市精神是城市发展的主题,是城市文化生产力建设的核心。城市发展的实践表明,城市精神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城市精神则是万万不能的。城市精神已经成为城市的无形资产和无价之宝,成为城市最值钱和最值得珍爱的东西。培育、塑造和宣传、弘扬城市精神是城市发展的重大任务。但是,城市精神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突然产生的,更不是从外国搬进来的,而是历史和现实的产物,是历史传统和时代精神有机结合的生动体现。众所周知,“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城市精神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城市精神不是一经提出就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能。它从提出、形成到成熟或被广大干部和群众理解、接受、认可和遵从,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凝聚力、导向力、激励力和规范力,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塑造和熔炼过程。
1、科学把握城市精神的提炼原则。(1)前瞻性原则。城市精神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既不可脱离实际,又应比现存状态有明显提升,有明确的目标感,有可以追求和努力的空间。这种前瞻性所关注的不仅有城市本身的因素,还要考虑城市所在的区域位置、作用,以及时代潮流、文化走向等因素,并具有一种广阔的全球化的视野。(2)本土化原则。城市精神不是空中楼阁,不能脱离该城市的历史遗传和地域特色,更不能脱离目前的城市现状,而应该是构筑在原有基础上的改造和出新,若全盘摒弃原有的地域精神痕迹,也就丧失了其本身的特色,所谓城市精神也就变得“千城一貌”,毫无意义。(3)以人为本原则。人的全面发展是城市发展的最重要的目标。大力培育和弘扬城市精神,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人作为主体,把提高人、发展人作为根本目的。一切服从于唤醒人的自知、提升人的素质的需要,关心人的长远发展的全过程,侧重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人才有精神,发展包含着人的发展。培养和弘扬城市精神,必须着眼市民这个主体、这个根本,实现城市发展和人的发展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4)柔性原则。文化的魅力在于以柔克刚,城市精神以柔软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陶冶人、改造人。与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相反,城市精神原则应该属于软文化的范畴,应该遵循一种柔性的原则,更多通过内心情感的调动、环境氛围的营造、文化活动的感染以及榜样的力量等文化的手段而达至。
2、强调化育城市精神。对于培育与塑造城市精神,用“化育”这个传统词汇更贴切。城市精神要靠先天的积淀,也需要后天的化育。城市精神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前进、人民生活的提高,不断更新、不断丰富、不断扬弃、不断化育的。“化育”取意出《礼记·中庸》(第二十二章):“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化育,一是化,教化、转化、涵化,春风化雨,潜移默化,化腐朽为神奇,将一些负面的精神化为正面的精神,将正面精神由潜在的化为现实的。二是育,教育、培育。强调化育,更重要的就是把人文精神要内化为市民的精神品格,让广大市民都注重传统人文精神的塑造,从而加速城市精神的高尚化。强调化育,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领导群体的垂范问题。上行下效,风行草偃,领导的行为是无声的示范,对于城市精神的培育有重要意义。
3、大力加强城市公民意识的培育。培育城市精神,需要做许多方面的工作,其中公民意识的培育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塑造城市精神,既是一座城市的自我塑造过程,也必然是要求和带动公民素质提高的过程。一座城市只有全体公民素质都得到了提高,才可以说这座城市真正有了自己的“精、气,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公民意识是城市精神的基础。培育城市精神,需要一个坚实的社会基础,这个基础就是由全体负责任的公民所组成的社会。而公民意识是这个社会基础得以形成的思想前提,其最核心最基本的是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意识。没有公民意识,公民社会则无从形成;而没有公民社会,公民意识便不能普遍地得到培育和巩固。人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的精神素质,决定着城市的精神走向。有了公民社会这个基石,培育出公民意识,并融入人格,积淀于民族精神和城市精神之中,才能真正塑造出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城市精神。公民意识最核心内容就是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这是所有生活在现代城市中的人都必须具备的一种意识。因为相比较与农村,城市生活中的人际交往要远比乡村生活更加频繁和复杂,城市人的眼光与视野也应该更为宽广与豁达,城市生活的约束和规则也更为明确和严格。城市精神的培育和塑造即要有大张旗鼓的讨论和宣传,以强化广大市民的社会责任感,形成一种对不文明行为“千夫所指,无疾而亡”的社会舆论压力的“他律”,同时,文明的进程更需要的恰恰是一种“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精神,需要积以时日的潜移默化、熏陶养成一种“行己有耻”、“非礼勿动”的基本道德素质的“自律”。现代公民意识的养成应该是城市精神培育中的核心,也是城市文明导引人类发展的基础。城市的灵魂需要点睛之笔,人文知识分子用知识和人格,用智慧和操守捍卫社会价值和道德底线,用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意志为城市精神增添华彩。唯有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滋养起来的城市精神,才会逐渐建构起多元、和谐、自由、独立的公民社会,此乃城市精神文化重建的最终指归与使命。
4、加快城市法治化的步伐。城市精神包含着深厚的法治内涵。城市精神很难催生自己所需的动力来迎合城市社会的发展。而随着城市向现代化路径的迈进,对于法治的各种需求也就相应地扩张起来。其中诸如正当权利、平等地位、民主身份等市场经济中利益前置条件,又是驱动城市精神塑造所必需的。也就是说,当城市社会在利益多重的情况下,城市法治化正是催生城市精神动力的中介。人们出于对利益追求的需要,必然提出实现利益的权利主张。当法治的绝对权威确认权利的正当性,使其处于法律的保护之下时,利益追求就转化为精神动力了。
法律是实现正义的制度:“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 5,它是道德得以实现的强制力保障。同时道德作为价值性存在,其本身也内涵了守法精神,对法律的尊重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气质”,就是一种在他律形式下的自律,守法是现代人的最基本的美德。在城市精神的文明生态中,城市精神必须透过法律和制度,透过法律制度所建构的社会秩序才能获得现实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在形式上表现为制定、完善和执行各种符合城市精神需求的法则和法律规范。城市法治化的本质就在于秩序和规则,它通过规则性和强制性使得人们的行为合乎法律的规范,从而引导社会整体道德的统一和和谐,最终促进城市精神的塑造。现代城市法治化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的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机制,在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同时,必将使法律的外在强制性转化为人们的道德自律性,而长此以往,人们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一种守法的习惯,有了这种习惯也就具备了基本的道德素质,培养了一种守法的精神,这有利于城市精神的文明生态建构。
5、强化城市精神的时空意识。城市精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孕育产生的。时间和空间是我们界定和确证城市精神不可缺少的重要坐标。时间表现为一个从过去、现在到未来发展着的流变态势,因此,对于城市精神的塑造,就应该充分考虑城市的传统精神、现代精神和未来精神。城市精神的塑造,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具体的、历史的、动态的过程。一座城市是否具有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发展和独具特质的城市精神,是这座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现代的城市精神并不是在空地上产生的,它与传统精神存在着割不断的联系,只有高度重视和充分挖掘总结传统精神,让传统精神走向现代,有机地与现代精神对接,才能更科学地把握现代城市精神;现代城市精神又应该体现出与时俱进性,表现出不断随着时代进步而发展的勃勃生机,因此,现代城市精神的提炼和塑造要具有前瞻性,使城市精神能以足够的张力容纳未来精神发展的一切因素。从空间上来说,任何城市都具有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城市形态和城市特色,如海滨城市、湖滨城市、山地城市、沙漠城市、平原城市等等。即使在同一的地理环境下,如同样是海滨城市,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性,也能将不同城市的个性特征区别开来。总之,城市精神的花朵再绚丽多姿,都离不开使该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与土壤。因此,塑造城市精神需要五种眼光或五种意识,这就是向过去看的眼光(历史传统意识)、看现在的眼光(现代意识)、展望未来的眼光(未来意识)以及向上看和向下看即上看天下看地的眼光(空间意识)。一句话,需要系统的全面的整体的眼光和意识。
6、加强城市文化建设。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气质由内在决定,一个城市的气质同样由内在决定。文化是城市的基因,精神是城市的灵魂。文化的力量,就一个民族而言,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体现为民族精神,就一个城市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城市精神。这是城市精神特别受到关注的时代原因。一个城市要形成一种文化表达。城市精神与城市文化密切相关。城市文化是一个城市历史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的集合体,是居住在城市中的居民生活的印记,是人类知识进步与创新的表现。城市精神是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的必然趋势和根本要求。城市精神的背景是文化,城市精神应该说也是一种文化符号,体现着这个城市的个性,哪怕是些细微的个性。而文化又应该是一种有凝聚力的东西,如果这个城市没有文化凝聚力,个人的精神状态、精神寄托与这个城市关系不大,就说明这个城市没有城市精神,只有功利主义的交换。任何一座城市,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积淀。历史文化是一个城市的本源和血脉,地域特色是城市精神具有标识意义的重要构件。每个城市大都拥有反映自身特点的历史文脉和文化底蕴。历史文化底蕴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不仅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吸引力,还反映出城市的独特魅力与辐射力。如何绵延城市的记忆,传承历史文脉,让这些源远流长并富有特色的历史文化重放光芒并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对保护城市文明特征,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展示城市文化魅力,发掘城市精神的历史人文根基,都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城市精神的形成,离不开这个本源。离开深厚的城市文化传统,城市精神就失去了自本自根的文化依托,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城市精神的构建离不开对城市历史文化和地域特点的参照与考量。城市精神是城市文化的升华,是城市文化主流意识的凝炼,是感性与理性相互交融的结果。城市文化是多元化的,而城市精神则是主导性的;多元的城市文化是自发形成的,主导性的城市精神则是在一定城市文化的基础上凝炼提升,并通过城市规划和管制等实体化方式进一步增强而成的,是城市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培育城市精神,就是要关注城市发展的精神因素,就是要打造一个与城市未来发展相匹配的社会人文基础和精神基础,其中包括凝聚人心、升华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等,也包括城市文化传统的继承与普遍尊重,区域自然及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多样性与开放性的建立和发展,积极的城市文化形象的形成,健全的教育培训体系与终身教育培训,知识与信息的广泛传播,充满活力的文化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因此,培育塑造城市精神应当以城市文化建设作为切入点和基本途径:要从战略上抓城市建设,改变就经济抓经济的现状,要充分重视文化软实力6,改变文化软无力的状况;要注重通过形成文化软实力来提升城市竞争力;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文化体制改革,以文化创新来引领城市发展;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惠民和文化共享;要着眼于人,着眼于文化,在传统中继承,在未来赢得自己独特的定位;不能盲目扬弃历史遗留下来的城市文化遗产,应当鉴别历史传承而来的城市文化,应摈弃丧失理性与合理性的文化要素,引进、培植新的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要素与文化精神,并使之与原有的文化要素结合形成有活力的城市精神,以全新方式注重人的发展理念来带动城市升级。
7、加强城市形象建设。塑造城市精神,展示城市形象成为当今城市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城市形象是指一个城市的内部公众与外部公众对该地区的内在综合实力、外显表象活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具体感知、总体看法和综合评价。显然,城市形象是一个客观存在,是城市性质、功能、建设水平、文化氛围等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城市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既有物质外感形象,又有内在精神形象,是城市物质外感形象和内在精神文化素质的统一。美好的城市形象展现了城市精神源于历史、立足现实、放眼未来的内在魅力。二者的有机统一,为城市的健康均衡和谐发展提供了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的保障,促进了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稳步提升。良好的城市形象必将有力地提升城市的品位,可以给当地的居民一种自豪感和荣誉感,可以提高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有利于市民能动性的释放和发挥,使市民产生极大的使命感,从而增强城市精神的凝聚力。城市精神是城市形象的内质,是城市竞争力的核心,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是城市之魂。城市精神是一种社会文化的积淀是一种与城市同命运、与市民同呼吸的精神力量。城市生命力的本质在于她本身所独具的精神内涵所凝聚的城市中的人。因此,对于当今社会的城市形象塑造,必须考虑到城市“人”的最本质的持续的需求,使每一个城市对居民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生存的空间,而更是一个人性得以复苏和生息的乐土与梦境。如此一来,“诗意地栖居”便不仅是完美城市形象的绝妙写照,也应该是当代国际范畴的城市化建设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而由此大为增强的城市吸引力也使高素质的城市居民、大量的科技人才的加入和优美完善的投资环境、积极活跃的文化氛围的形成成为可能,从而也就为增加城市的潜在价值,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总之,树立起一个好的城市形象,就是拥有一笔巨大的无形财富。它是增强城市精神凝聚力的关键,是构建城市精神的有效途径。
城市精神的凝炼是由实践升华到理论,由具体上升到抽象,由继承转化为创新,由吸收过渡到辐射,由普及进化到提高,由渐进到飞跃。培育、塑造和弘扬城市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升华的过程。城市精神也具有阶段性、开放性、动态性的特点,在蓬勃发展的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城市精神还需要不断增添新的时代内涵,不断推陈出新,不断完善提升,这将是我们在今后城市精神建设中需要面对的新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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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软实力”(Soft Power)一词是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约瑟夫·奈(Joseph Nye)教授于20世纪末期在他的著作《软力量—世界政坛致胜之道》中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说,软实力是“一种通过吸引而不是强制和利诱手段获取你所要东西的能
力。”因此,软实力往往体现为一种文化形态以及由文化形态体现出来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实力。软实力是一种魅力、体现出一种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