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涨价部分要归公”的底牌是什么?




这几年中国经济学界的一大奇观,是一些自由派的旗帜性人物在节骨眼上突然改变立场,放弃自己一贯信奉的市场经济原则。比如,几年前有“吴市场”之称的吴敬琏先生,突然说对拆迁户不能按市场价值补偿。理由是拆迁户房子涨价不是因为拆迁户本人作了什么贡献,而是整个经济发展的结果。我当时对之进行批评,被自由派人士斥为“别有用心”、“炒作”。不久前《拆迁法》开始修订,按市场价值对拆迁户进行补偿成为核心的原则。

可惜,我还没有来得及庆祝胜利,茅于轼先生又出怪论:房价上涨部分要归公!理由是:“房价高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住房涨价的部分。花100万买了一个住房,过了两年变成200万了,赚了100万,这个很不合理。因为现在像我们国家这种情 况,住房总是会涨的,所以你买了住房过两年就会涨价。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土地就那么多,所以总的趋势房地产是会涨价的。这不光是中国,全世界都是一样的, 总得趋势是会涨价的。那么这部分涨价的收入应该给谁呢?不应该给买房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做任何工作。比如说这个房因为修了地铁涨价了,那是因为修了地铁涨价,又不是他做了什么贡献。这个地铁也不是他修的,为什么地铁涨价的钱归他呢?这就没道理了。当然,不一定是地铁了,周围还有很多的经济发展了,房价就涨了。要把这个问 题解决了,就可以彻底解决我们的住房市场的扭曲问题。”

如果三十年前反对市场经济的左派讲这些话,我们并不会大惊小怪。因为信奉计划经济的人从来就是这个思路。但是,听作为市场经济启蒙者的茅于轼先生讲这话,就难免有被“雷倒”的感觉了。如果茅老的逻辑能够成立,那么你花100万买了股票,过两年变成200万了,赚了100万,这是否合理呢?按茅老的话,你没有作任何工作,甚至没有购买过上市企业的产品。但是,随着整个经济的发展,股市暴涨,你跟着无功受禄。这种“不合理”的所得是否也应该归公呢?你四十年前喜欢集邮,几分钱买的邮票现在已经上千块了。谁使价格涨上去的?还不是整个经济的发展?你作为集邮者又没有作任何工作。涨价部分是否应该算非法所得呢?茅老的逻辑已经不是三十年前左派的逻辑,而是五、六十年前公私合营、人民公社的逻辑了。

茅老如何从自己信奉的市场经济理论走到这一步?这完全超出我的理解力以外。但认真检视他这些年的言论,可以看出这和他对老百姓的蔑视密切相关。这种蔑视,又是被中国古代士大夫两千年的传统所塑造的,在当今知识界颇有市场。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理想是“选贤与能”,让这些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小民百姓没有能力照顾自己的利益,目光短浅,要让士大夫领导,社会才能和谐。茅老几年前就说过,中国的经济起飞,全是企业家的功劳,工人农民都不算数。如今这套没收“房价上涨部分”的理论,底蕴还是同一个。比如,一个小老百姓买了房子,后来周围修了地铁,房价涨了。这在茅于轼看来,这个小老百姓没有任何贡献。真是这样吗?你怎么不到荒郊野外去修地铁?为什么偏偏到小老百姓的家边上修地铁?道理很简单。千千万万的小老百姓住在这里,让这里兴旺了,所以地铁才修过来。那些在没有地铁前搬到这里的住户,忍受了多年交通不便,作出了牺牲,最终把地铁站吸引过来。怎么人家就没有贡献?就不能享受发展的果实?

茅老口口声声“总的趋势房地产是会涨价的。这不光是中国,全世界都是一样的”。照此说法,全世界房价上涨部分也都应该归公了。如此一来,我们真是快提前进入共产主义了。那还要市场经济干什么呢?

我看,茅老倒是没有在全球发动新的共产主义革命的雄心。他的目标还是在中国。他的房价上涨部分归公的理论,和吴敬琏当年对拆迁户不该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有着同一张底牌:这种原则一旦建立,开发商再想推倒你的房子,只要和地方政府疏通好,明明值200万的房产,你也只能得到100万的补偿。难道你见得还不够多吗?许多恶霸为了这样的掠夺甚至可以杀人!

据说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对私有产权的保护的基础上的。但是,中国鼓吹市场经济的人已经率先来瓦解你的私有产权了。谁让你属于“都不算数”的阶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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