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韩嘉玲: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教师的生存状态


北京近三百所打工子弟学校中,有一群尽管连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的打工子弟教师,他们大约有6000—7000人,却默默地担负着北京地区十余万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我们通过大量的调查,得以了解他们的劳动生存窘境。

他们以女教师为主。多数打工子弟学校女教师的比例超过70%以上。他们来自在全国20几个省,其中来自河北和河南的教师所占比重最大。部分本地退休教师也加入这个行列中。

他们年轻。主要的师资力量集中在18—30岁年龄段。2/3以上的老师具有合格的老师资格证,一半以上的老师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包括大学本科学历。来自地方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成为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蓄水池。

他们教学任务重,压力大,劳动强度大。打工子弟学校往往为了降低成本只聘用有限的老师。许多学校实行包班制,教师担任一个班级的所有课程或主要课程。一般打工子弟学校的班级大约在40人左右,甚至还有超过70人以上的班级。由于流动儿童的流动性大,学生往往面临课业的衔接问题。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学习差异性大,因此对教师教学的挑战更大。

他们工作时间长。多数教师每周的课在25课时,部分教师达到25—30课时,调查中最多的有32课时。一般教师平均每天在学校的工作时间达9—10小时;包班教师为了保证学生安全,连中午休息时间也要陪学生在教室吃午餐;有校车的学校,教师还要承担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工作,工作时间更是长达10小时以上。

打工子弟学校的设备差,给教师教学带来很大的困难。绝大多数学校严重缺乏教学设备与资料除了上课必备的教科书外,连基本的教学参考书与课程标准都没有配齐给老师,更不要说现代化的教学技术的应用。有的学校因为资金缺乏,致使教室里暖气不足,教师与学生只能在严寒而艰苦的条件下授课与学习。还有部分学校为了节省开支,甚至连老师上课后洗手的自来水都无法提供。

北京市教委没有把打工子弟学校纳入其教师培训体系。他们的教学工作也不被政府认可,无法参加政府的职称评定。

面对任务重、压力大、时间长的高强度劳动,他们获得的却是低工资和没有任务劳动权益保障的工作环境。目前,北京打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大约是800—1000元,在2009年上半年调查的学校中,仍然有49%的教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800元。这与北京市2008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3726.25元相去甚远,甚至不如北京市家政工的工资水平1200—1800元。

打工子弟学校还有一个陋习,就是寒暑假期间不支付教师工资,只有个别学校补贴教师200元生活费。这样菲薄的工资难以维持教师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多数老师经济非常拮据,虽然身处首都却与世隔绝地生活着。因此,很多教师利用周末及寒暑假去打工挣钱。

在北京市,除了两所项目试点学校外,其余所有的打工子弟学校都没有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教师办理社会保险,教师的合法劳动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在学校,教师是“打工者”,对学校工作没有发言权,校方随意解雇教师,教师请病假要自己掏工资请人代课,学生管理工作不到位就被学校克扣工资,等等。

这些承担着北京十余万流动儿童教育的教师,就这样孤立、无援、无奈和贫困地生存着。

 

文/韩嘉玲     来源/改革内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