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的防晒与防晒


 
一、日晒的影响
过度的日光照射,会加速皮肤的老化。大量调查研究和动物实验证实了日光中的紫外线会对皮肤会引起伤害。医学上称为“光老化”。
紫外线根据其波长和生物学特性可分为三个波段,200---290mm的短波紫外线(UVC)到达地面前基本已被臭氧气滤除;290---320mm的中波紫外线(UVB)主要使皮肤发生日晒伤,出现红斑,引起日光性皮炎;320---400mm的长波紫外线(UVA)使皮肤变黑,引起色素沉着和雀斑。
经观察研究发现,紫外线对人体皮肤的损伤是一个长期积累、渐进的过程。每一次紫外线照射所造成的皮肤损伤是极其轻微的,并不引起可见性改变。但长期积累,皮肤就会逐渐发生一系列不可逆的改变,表现为表皮角质层增厚,基底层细胞分裂加快,黑素细胞数量增多、体积变大,并且树枝状突分支增多,加快了黑素向角朊细胞的转运速度。另外,棘层增厚,真皮炎性浸润,弹力纤维变性成为无定形团块,胶原纤维减少,毛细血管扩张和弯曲。紫外线照射后,皮肤内自由基也会增多,加速了皮肤的衰老。其中,颌面部皮肤暴露在外,长年受到紫外线的侵袭,引起的皮肤改变也最为明显。
引起光老化的作用光谱主要为UVB。但日光中UVA的含量是UVB500---1000倍,而且UVA到达真皮的量明显超过UVB。所以,UVB320---340nm波长的UVA在诱发光老化和皮肤退行变中都起了重要作用。
长期受紫外线照射的暴露部位如颌面部,还会出现皮肤病变,如脂溢性角化病(老年疣)、光化性角化病(老年角化病)。在白色人种中还可发生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有色人种对紫外线致癌的天然抵御能力约为白种人的30倍,所以,皮肤癌发生很少,当然也不能因此而麻痹大意。
二、皮肤的防晒措施
尽量避免在烈日下曝晒,使用遮阳伞。在皮肤暴露部涂抹有效的防晒遮光剂是简便易行的方法。常用的防晒遮光剂可分为:化学性遮光剂,如对氨基苯甲酸(PABA)、PABA酸及其衍化物、苯酚类衍化物、肉桂酸化合物等,它们可吸收UVBUVA;物理性遮光剂如二氧化肽(钛白粉)、氧化锌、高岭土等,它们可反射或散射紫外线和可见光。
几种遮光剂的联合应用,扩大遮光范围,效果将更令人满意,如PABA加二甲基辛脂加二苯甲酮,二羟基丙酮加苯醌等联合使用。
一种理想的防晒遮光剂应具备下列条件:能有效地吸收或反射致病光波;防光作用持久,不会因大量出汗或水冲洗而迅速减低;没有毒性和刺激性,长期大面积作用不会因皮肤吸收而引起中毒;不会发生皮肤接触过敏;遮光剂的化学性稳定,在烈日下也不会发生光分解或光化学反应;涂了防晒遮光剂后,不影响皮肤的生理功能;无色、无臭、使用方便。
国际上以“光保护指数(SPF)来衡量防晒遮光剂的防光强度。适合黄种人使用的是SPF20左右的中效防晒遮光剂。皮肤白皙容易引起日晒伤的人,应使用SPF25以上的高效防晒遮光剂。另外,无论是晴天或多云、阴天,光敏感者都要采用遮光措施。阴天的直射光少了,而通过云层、灰尘、水气散射出来的“天光”却是增无减,除了来自天上的关照紫外线,还有各种家电、仪器、办公设备等辐射对皮肤亦是不可小视,因此建议大家在购买防晒产品时,应结合自己的工作环境和日照强度(防晒时间= SPF指数*10/60)来选购合适的防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