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员打黑除恶不力“一票否决”好!


对官员打黑除恶不力“一票否决”好!

  

  近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意见》强调,将打黑除恶工作作为综合治理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力或工作不到位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长期得不到打击处理的地方,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责任。(2010年6月9日人民网转自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有所抬头,欺行霸市,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司法公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和威胁,拉拢腐蚀干部,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人们对之恨之入骨,但往往又迫于无奈,敢怒不敢言。而一些地方官员,身为人民的公仆,在打黑除恶的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打击不彻底,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淫威和张狂,甚至还有个别官员和黑恶势力蛇鼠一窝、沆瀣一气,互相勾结,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打黑除恶的第一责任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失责,就必须问责。因此,中央政法委将打黑除恶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力或工作不到位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长期得不到打击处理的地方,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责任,可谓抓住了要害,同时也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实事。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也是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的服务对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黑恶势力坚决有效彻底地打击,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题中之意。对黑恶势力的容忍、纵容,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因此,对官员打黑除恶不力“一票否决”也就顺理成章、理所当然。正如温家宝总理曾说过的,“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否则,只有也必须下台。

  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官员,吃着俸禄、花着纳税人的钱,就应该为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尽职尽责。否则,就必须受到问责、得到处理。对打黑除恶不力的官员实行问责,实施“一票否决”,可以从制度上、根本上倒逼官员对党忠诚、为民负责。相反,如果对一些官员在打黑除恶问题上出现的不力、不到位,一方面会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另一方面,也会使官员在思想上引不起足够的重视,很有可能走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而沦为黑恶势力的帮凶。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倚仗的是权势和金钱。当然,这权势,一方面可能来自于其自身,另一方面就是狗仗人势,靠的是有所谓的政府官员在为其撑腰壮胆。而黑恶势力在胡作非为的时候,通常也会使出他们惯用的伎俩,那就是用金钱和美色等拉拢腐蚀干部,从而培养和寻求保护伞。黑恶势力猖獗的背后,通常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官黑勾结,存在着令人发指的腐败行为。一些官员和黑恶势力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一根绳上的蚂蚱。因此,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对在打黑除恶方面不作为的官员实行“一票否决”,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法。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打黑除恶不力的官员轻饶,则会招引来更多的苍蝇,同时也不利于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不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例外。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加强大案督办,狠抓线索核查,夯实基础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法律武器,全面提高打黑除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各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继续加大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督办指导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要积极推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打黑除恶法律法规,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协调、责任考核、办案协作和执法监督等规章制度。要注重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各种社会管理手段,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真正还社会以公平正义、安定和谐。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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