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跳水教练于芬剽窃司机博文被判赔偿 评论 8 views 价值中国 文化/社会 杂谈 有意思!跳水教练于芬剽窃司机博文被判赔偿 指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博文剽窃自己文章内容,内蒙古的出租车司机李强把于芬告上法庭。昨天,海淀法院认定于芬侵权,判决其赔偿李强1800元。据悉,该案是国内首起形成判例的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 博文著作权纠纷,该案具有指导性意义。 但如果于芬不是名人,会有这样的官司吗? 我们的博文,经常被全文转载,转载还都是以“原创”发表;很多媒体使用博文,也不打招呼,不给稿费。 最有意思的是,大名鼎鼎的于芬,却剽窃一个出租车司机的文章,还拿来作学术性文章发表,也可想而知,中国体育界的学术水平是何等的低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