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函数与我国传统社会福利问题浅析
(徐毅老师课程论文,2008.10桂林)
摘要:通过对中国传统社会社会福利问题产生的必要性,及现实表现(以明清为例),来指出传统社会真正实现的只有精英主义社会福利函数,而辅之以罗尔斯社会福利函数。
关键词:福利 慈善 社会福利函数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公平与正义的维护与实现。自从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后,对和谐社会问题的探讨和研究的热情一直热情不减。中国自古就有和谐社会的理想,突出的表现就是“大同世界”与“太平世界”。福利与慈善事业是传统中国也是想现在和以后的实现社会和谐一个绕不开的重要部分。本人通过对三种福利函数的学习,想通过结合研究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福利问题,来总结下历史的经验,为今天的实践提供有益的启迪。
一、传统时代存在社会福利问题吗
要分析传统时代的社会福利问题,首先要对传统时代的社会经济基础进行一定的了解。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书中指出:“在所有这些形式中,土地财产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经济的目的就是生产使用价值。”中国的传统时代主要是指周秦以来的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主义生产是一种以生产使用价值为目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制度,封建的土地财产和封建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私有制占主要地位:大部分土地属于地主、贵族、官僚所有,一小部分土地为自耕农所有。农业生产主要有封建地主经济和自耕农的小生产个体经济两种形式。农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主要以两种形式进行分割:一种是地租,是封建地主利用封建地产直接向农业劳动者(佃农)榨取的;另一种是赋役(赋税和徭役),是封建国家政权对土地私有者(包括自耕农和地主)征收的。中国封建社会没有欧洲中世纪那样的工商业者的自治城市。封建工商业者在政治上受地主阶级统治,所生产、销售的商品,主要是由官僚、地主及其爪牙、奴仆们所消费的,工商业利润的很大部分是从封建政权的官俸、军饷和地主的开支中取得的,因而也是地租和赋税收入的再分割。
封建的经济基础上必然产生土地的兼并活动。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在奴隶社会中的私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战国秦汉时期,占有大面积土地的是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魏晋南北朝时期对土地采取不抑兼并的自由放任政策,大地主私有制迅速发展起来,形成独霸一方的豪强地主,形成了士族门阀地主的统制。隋唐五代,门阀士族地主所有制受到很大打击,开始向纯粹租佃关系的地主制经济过度,土地商品化趋势加剧。土地的兼并活动、沉重的封建地租剥削和国家繁重的赋税徭役几千年一直没有停止过,常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两级分化严重,造成流离失所的弱势群体。封建社会持续不断的农民起义就是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明证。
中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水、旱、蝗、风、疫、雹、霜、雪、地震等灾害的记载不绝于史书。而传统社会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很低。一旦灾害发生,普通民众往往饥不得食、寒不得衣、死不得葬,出现卖妻鬻子的人间悲剧。这些社会的、自然的原因,都要求官方和民间提供福利事业。而中国传统社会里,封建统治者往往强调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及儒家的仁政,实行“爱民”、“惠民”政策,同时,社会中佛教的慈悲观念与善恶报应学说、民间善书所反映的道教思想都使传统社会一直存在着福利行为与政策。
二、以明清时期为例探讨传统福利政策
在传统社会,统治者为谋求长治久安,皇祚绵延,在一定程度上对贫弱病疾等弱势人群进行了救济,示以惠政,赢得民心。对自然灾害,封建政府也采取了一些备荒、救灾的措施来恢复社会经济,对灾民进行救济,防止饥民变乱。清代继承并发展了历代王朝推行的传统社会福利政策,并不乏创新建树,在灾荒救济、尊老养老、抚育鳏寡孤独等社会弱者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效果显著。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工商业发展,明清时期的民间福利事业迅速崛起,成为官方福利事业的重要力量。
清朝在全国普遍设立养济院和普济堂等养老福利机构。养济院是由明朝创立的官办福利机构,但到明中期以后,一方面其病弊越来越明显,胥吏贪污腐败非常严重,明末高樊龙就此怒斥济养院:“近来竟成弊薮,独不沾实惠,皆由胥吏添控诡名混冒。”另一方面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以及灾荒歉收灾民增多,经费成为济养院发展的瓶颈。清代承继明朝官方设立的济养院,收养鳏寡孤独残疾无依者的机构,遍布全国县级以上城市,以每城一所的情况最为常规。收养孤贫,必须遵照严格的程序,在救助标准上,虽存在地区差异,但主管财政事务的户部有章可循。清政府还将养济院的经营状况列为官吏考绩内容,并具体规定了地方官吏的管理责任。清代的济养院也是由官办经费拨管款支助。养济院一般只收本籍孤老,在乾隆初年还规定了每省应收名额,如直隶为7362名。待遇大体相同,均有口粮,支给本色或折色银两。另外,冬令时节有棉絮,夏令时节给蚊帐。
为补办济养院之不足,清代地方绅衿集贸捐资而建立起来民间社会性质的普善堂。普济堂与养济院有所区别,普济堂以收养贫病老人为主,收养对象限定在50岁以上。最早普济堂由民间举办,雍正时盛行一时,完全利用民间资金。乾隆以后,官方开始担负起创设、资助普济堂责任,带官督商办性质。普济堂不论本籍外籍,只要贫孤,一并收留。
弃婴问题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痼疾。清代是我国历史上溺女问题最严重的时期。顺治十六年(1659),在御史魏裔介上陈江浙等地溺婴之风后,清世祖朱批云“溺女恶俗,殊可痛恨,著严行禁革。”此后,各地州县依旨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收养婴孩,以禁遗弃之风。清初育婴堂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兴起的。
明清政府还要求全国各地普遍设置了三种与人的“病”与“死”密切相关的惠明药局、栖流所(留养局)和漏泽园。与普济堂、育婴堂一起构成了明清两朝关注人们生老病死的一套较为完整的社会慈善救济体系。
三、三种福利函数的比较及明清的公平观
1、功利主义社会福利函数包含收入平均分配的思想。认为社会福利水平越高,社会公平程度越大。只要收入再分配政策能增加社会福利,那么政府就应当怎样做。函数的三个理论前提是:(1)穷人或富人之间单位效用等价,每个人效用函数相同,福利水平取决于每个人的收入水平。(2)随着收入的增加,个人境况会改进,但福利增加幅度递减。(3)全社会一定时期可获得的收入总额是固定的。很明显,由这三个条件不然得出平均分配才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结论。因为,只要收入分配存在不平等,边际效用就不会平等,两人的效用之和就能通过收入转移给穷的一方而增加。如果社会中某一部分人的所失能补偿某些人的所得还有余,那么这种变化就是好的,是朝着收入公平目标前进的。
收入平均主义在传统社会有很大的市场,墨家最早提倡的大同理想和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构想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在历次农民起义中,都提出了诸如“均田免粮”等平均分配的口号,甚至有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这种带农业社会主义特点的纲领性文件颁布。但这在传统社会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不可能得到实现。到了社会主义时代,平均分配同样行不通,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挫伤积极性和进取精神,劳动成果分配不与贡献挂钩。个人没有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削弱经济增长动力。
2、精英主义社会福利函数是一种最不公平但往往现实存在的社会福利函数。避开人际间效用可比问题,依据一部分优势群体的效用来判断这个社会福利的函数。胡说什么市场精英总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让他们获得的好处逐步汇集到广大民众中去。这还是广大民众获取物质利益的唯一方式。多么崇高善良的愿望呀。但这往往只是那些资本家的自我辩护,在传统社会,只代表了封建地主和封建贵族的利益。而且这种赤裸裸的思想与中国传统儒家的温情面纱也不合,只能处于只做不说的状态。这种函数意味着社会只关注效用最高或境况最好的那部分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回避了社会公平问题。这不仅在传统社会没有多少人敢公开提倡,在当代中国也是违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原则的。
3、罗尔斯社会福利函数则是强调穷人的福利水平重要的函数。主要观点为:社会福利水平不应该是社会成员的效用的简单加总,在收入水平存在差异情况下,穷者一单位效用高于富者的一单位效用,社会应更加重视增加穷人的效用。只要穷人的效用增加,不管富人的效用减少多少,都是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坚持使效用最小的成员的效用达到最大化的原则。表面具有较强的平均主义倾向,但核心是强调要关注弱势群体福利。缺点是认为,在初始状态下,社会成员处于“无知的面纱”状态,都是风险厌恶者,但事实上现实中更有风险偏好者和中立者。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好像所有社会福利慈善救济事业都是为穷人利益出发的,都是符合罗尔斯社会福利函数的。其实却不是这样,这些政策的基础仍然是建立在首先实现了统治阶级权力的稳固和丰衣足食乃至奢侈的生活基础上。
从我国传统社会的历史考察来看,功利主义社会福利函数的绝对平均主义从来没有实现过,也不可能实现(除原始社会外),但经常会出现在农民起义的口号和纲领中,真正实现的是精英主义社会福利函数,而辅以罗尔斯社会福利函数的伪饰。文章的第一部分难道不是精英主义社会福利函数的深刻体现吗?第二部分讲的难道不是罗尔斯社会福利函数的一种装点吗?尽管我们今天承认这确实给百姓带来了点改良的好处和福利。
参考文献:
1. 赵靖.《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讲话》[M].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中国慈善史》
3.方福前、吕文慧。《从社会福利函数的演进看我国公平问题》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