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9月11日晚,中山市一18岁少女齐某萍因父母争吵闹离婚而将父母残忍杀害,并肢解父母尸体用塑料袋分袋装好,事后,她还坦然在出事的房间里上网,与尸体相处四天后才被警察发现。
看完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联想到前段时间接连发生的针对弱势孩子的校园群体性暴力事件及最近频爆的90后的各种“门”。笔者在想到底是什么让孩子的心理这样严重扭曲?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因素?家庭、学校、社会如何担当教育及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的责任?
据悉,由于该少女的父母打工没时间照顾孩子,该少女6岁之前是在爷爷奶奶家度过,爷爷奶奶对其非常溺爱。6岁以后跟随父母到广东,父母对其也非常宠爱“放任”,没时间管教孩子,只保证她有钱花,她打扮也十分前卫。通过她的QQ空间了解到,该少女常常失眠,不断到医院开安眠药回家服用,痴迷网络聊天,拥有3个QQ号,并十分喜欢一个用刀切割自己自虐并最终吸毒自杀的网络名人。该少女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但受到过很深的伤害。
本案留给大家不同角度的关注与思考。从法律角度看,该少女已达刑事犯罪年龄,被追刑责自不待言。但这位90后少女为什么敢于冲破社会道德的底线而选择犯罪的道路,而且还不以为然?法律来源于社会,犯罪受到道德观念的法律伦理的内在制约和影响。如果冲破道德底线将受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极端个案的出现,我想不仅是个法律性问题,还应该从社会上找原因。
来到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就成为社会的一分子,他或她除了自己享有其固有的权利外,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就应负起社会人的责任,尽其对其“利害关系人”的相应的“社会”义务,作为家庭、学校同样如此,其中的成员在其相应的环境中负其应尽的良性职责和影响,遵循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从本案来看,隔代教育问题、孩子心理卫生问题、外来打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婚姻自由与社会责任感问题,这些均涉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相关个人团体组织环境营造等问题,从上面案情介绍中可以看出,排除该少女的精神问题,我想相关利害关系人负有不可推掉的“失职”“失责”等责任。涉及问题太多,在此不便细述了。
本案的发生,不是一朝一夕而发生,该女已十八周岁,她的这种不正常倾向和做法也不是现在才出现的。如果家庭、学校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施教等措施,她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如果将家庭、学校将德育教育真正做到位,如果社会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本案可能就不会发生。
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在日常办理民事刑事案件过程中,尤其在办理离婚等“亲情”类案件时,始终怀着一颗对当事人、对社会负责的责任使命感,能将矛盾化解的就不要急于诉讼解决,维护好亲情、友情、爱情,维护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尽到社会人尤其是律师的社会责任。
如果家庭、学校、社会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心理成长健康环境,而不是成为问题家长、问题学校、问题社会,不让问题孩子在一种问题环境中“长期熏陶”而爆发,让问题孩子至少在社会的道德底线下学习生活,那么本案的悲剧就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甚至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