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名男子劫持人质与警方对峙 具有强反侦察能力


相关文章:  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路拆迁部准备无证暴力强拆吗? 

                 强拆中学,无关公共利益

                令人恐惧的“无条件服从国家公益事业”

                  郑州二七区拆迁户组织非法上访三次就劳教

                  看!郑州市二七区拆迁办主任徐力夫的

                 河南郑州四中被强拆 学生举标语到市委请愿

                 郑州市二七区委书记朱是西拆迁攻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当拆迁遇到学校——记郑州四中校门被暴力强

                 二七区借建设路精品街拆迁项目准备强拆居民楼??

 

昨晚9点30分

 

  高新区科学大道和春藤路西南角

  “不要冲动!不要冲动!有什么事情向我们反映,我们帮你解决!”

  ——谈判专家向劫匪喊话

  “给我10万块钱!给我提供一辆车!”

  ——劫匪给谈判专家提条件

 “不要照我!”

  ——劫匪喊记者

  今日凌晨1时

  女老板被放出,当即昏倒

  灰T恤男子走入超市

  21时30分

  在高新区科学大道和春藤路西南角一家左右间超市内,发生一起人质劫持案件。

  据现场群众介绍,案发时,一名30岁左右男子,穿灰色T恤,进入超市。他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长水果刀,直奔柜台,吓得超市里的几名顾客和工作人员纷纷跑了出来。

  这名男子堵住柜台出口,把刀向女老板金某刺去。据目击整个事发过程的相邻商店女店员介绍,这名男子行凶时与金某有几句对话,隐约听见金某说给钱,该男子说不要。该男子情绪一直很激动,听到有人报警,也无动于衷。当民警出现在门口时,他突然把金某向店里拖去,把刀架在金某脖子上,大声嚷嚷让民警退出屋外,否则就要伤害金某。

  围观一穿睡袍的孕妇说,当时她正在超市门口和一位店员闲聊,这名穿灰色T恤男子走了过来,刚开始来到牙膏区装着买东西,这名男子侧身时她偶然看了他一眼,发现他脸色发青,十分可怕。大约20秒后,突然听到里面有尖叫声传来,店员和顾客跑了出来。这时灰衣男子已经逼到柜台前,老板金某举着钱给他,男子接了钱塞到口袋里。

  紧邻一家啤酒广场的女店员说,她听到尖叫声回头看时,左右间里两名工作人员飞步跑来,嚷嚷超市里有人抢劫,找啤酒广场的老胖帮忙,来制伏这个男子。老胖有事不在,啤酒广场其他4名工作人员赶到超市门口并报警。

  夜巡民警向男子喊话

  21时45分

  记者赶到现场时,特巡警夜巡中队民警赵宁攀、闫峻、任小峰,已赶到左右间超市门口,向里面人喊话:“不要冲动,不要冲动,有什么事情向我们反映,我们帮你解决。”

  50多位民警赶来

  21时50分

  高新区公安分局50多位民警赶来,同时,高新区消防大队也赶到现场,将左右间超市团团围住,拉起警戒线。

  22时

  记者王银廷赶到现场,此时现场并没有拉起警戒线,谈判专家和民警集中在店门口。记者隐蔽在店门口的树丛背后开始拍照,成功拍摄到了犯罪嫌疑人持刀劫持女店员的照片。谈判专家要求记者停止拍照离开。

  22时10分

  谈判专家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赶到,着便衣的谈判专家来到超市门口,和行凶男子对话。谈判专家试图用语言让男子情绪放松一些,可男子仍然很激动,不停地挥舞着刀,金某被吓得脸色惨白。

  22时15分

  男子突然看到有拿着相机的记者出现,他喊道“不要照我”。此时,来支援的民警越来越多,该男子变得更为暴躁,被劫持的金某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22时20分

  嫌疑人发现警察撕掉了店面玻璃上的广告纸,立即劫持女店员躲藏到货柜后边。

  22时30分

  警方现场60米外拉起警戒线,清理现场无关人员。

  22时40分

  民警把警戒线扩大到方圆百米内,怕行凶男子有进一步的过激行为,他目光所及处的警车和民警全部撤走,谈判男子还在和该男子周旋。

  23时05分

  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玉章亲自上阵,他搬了个凳子进到超市里,直接和行凶男子谈判。

  警方说经过谈判,发现行凶男子可能是个特种兵,索要10万元。怕伤及无辜,警方已将围观的妇女和儿童全部劝离。目前还在对峙中,杨玉章和男子的谈话还在继续。

  0时10分

  现场民警讲,多方观察,行凶男子所处是个死角,无法看清他所处位置,本报拍到男子身形的照片,是他拖着金某向柜台移动时碰巧拍下的。这男子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浓重的东北口音。围观的群众说:“等他出来狙击手不用出手,大家一人一口唾沫都把他淹死了”。目前还在对峙。

  1时

  金某被放出,当即倒地人事不省,可能和谈判专家交换放出。(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晚报记者 王银廷)

  

西安男子持刀劫持女大学生 袭警时被警方击毙

劫匪尸体被抬出 品涵 刘治宇摄

       6月4日上午10时许,一名持刀男子将一与其素不相识的女大学生劫持到西安市雁塔区福谦堡村一居民楼二楼房间内,与民警展开对峙。13时14分,被劫持女子从民房窗口凌空落地后,被紧急抬上救护车,与此同时从民房内传出4声沉闷的枪声。事后据警方介绍,劫匪是在人质离开后持刀袭警,经鸣枪警告无效后被当场击毙的。

  记者目击

  12时40分警方封锁现场

  6月4日12时,记者得到线索,在西安市鱼化寨发生一起劫持案件。12时40分,记者赶到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福谦堡村东的事发现场,事发现场在位于福谦堡村东一民房内,现场已经被警方封锁,周围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辆120急救车停在事发现场一旁的马路上。经群众指引记者找到了劫匪所在房子的房东梅先生,梅先生告诉记者:“里面有1男1女,男的劫持了女的,女孩是这个村子的,男的是外面的人,我们都不认识。里面现在什么情况我还不清楚,警察不让我进去。”周围的群众都在焦急地等待着、议论着、猜测着……

  13时14分传出4声枪响

  13时10分,记者从远处看到,那名劫持人质的男子从2楼的窗户里探出头张望。13时14分,一个身穿灰黑色短袖、土黄色中裤的身影从居民楼2楼距地面约4.5米的窗口凌空落下,落地时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女声尖叫。人群“哗”地往上拥,附近的3名男子马上上前抬起落地女子,欲送往等候多时的120急救车上。几乎就在同时,突然从民房内传出4声沉闷的枪响,一直在一旁等待的人质父母双双昏厥。周围的群众有人大喊,有人鼓掌,大家都猜测到劫匪已经死了。在场所有媒体的记者也试图拍摄下女子被送进救护车的镜头,但遭到公安人员与部分村民的强行制止。

  群众讲述

  事发上午10时30分

  救护车开走后,一位村民称,事情是在上午10时30分左右发生的,劫匪劫持人质后不久,一名男子拿着火钳子上楼,旋即又下来了,说劫匪让他打110报警。又过了一会,一名女子又上楼试图与劫匪交涉,仍遭拒绝,劫匪依然要求她报警。警方是11时左右到现场的。

  现场勘查

  警方发现劫匪遗书、遗物

  13时20分,7名持枪武警来到现场。

  13时32分,120急救车第二次来到现场。从车上走下来一名女医护人员,进入事发现场。随后,检察部门和法医进入现场。

  13时35分,又来了一辆120急救车,从上面下来的医护人员拿着一些医疗器械匆匆进门。

  15时50分,看到有人在2楼的事发现场清理现场。15时52分,一位清理现场的工作人员下楼,左手拿着一团布条,右手拿着一个灰色的挎包,还从包里掏出一沓折起来的信纸,称这是那个劫匪的遗书和遗物。

  16时37分,在警方的护送下,被击毙的男子的遗体被工作人员送上一辆白色面包车运走,车辆刚刚启动的一瞬间,部分村民在街道、小院内、事发现场和走廊里燃起了爆竹,记者来到事发房间,发现这间十余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内,仅在靠临街的窗户下,摆着一张席梦思床,在房间中间还放着一张长方形的桌子,桌子下是一捆卫生纸,在桌子上除了一瓶喝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矿泉水瓶外,还有警方为稳定劫匪情绪为其所购的盒饭。充满爆竹屑的地上显得十分凌乱,在敞开的房门附近,记者发现一片血迹,有村民称:男子劫持女孩的刀具与普通西餐刀大小差不多。住在这个小院的不少房客说,太紧张了,让人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害怕,小伙子有什么想不开的,干起这样违法的事来,到头来送了命,还是什么也没有得到。

  警方通报

  警告无效将其击毙

  18时33分,警方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向新闻单位通报这起案件的相关情况时说,10时52分警方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将被劫持女青年双腿捆绑,女青年手腕、膝盖都已受伤。

  警方随即疏散围观群众,并与劫匪展开谈判并说服教育。此间,民警将纱布、水、食物等送交劫匪,意欲救护人质并缓解劫匪情绪。劫匪始终用刀抵在钱某的脖子上。西安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指示市公安局刑侦局、武警支队人员赶赴增援。

  下午1点多,劫匪情绪再度失控,声称要杀死人质。劫匪发现房门没有关严,起身去关门时,已经解开了腿上绳子的钱某从窗口跳下。劫匪见状转而持刀袭击抓捕民警,民警开枪警告无效后,果断将其击毙。

  经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齐桂胜,男,25岁,河北省唐山市无业人员。6月1日从唐山到西安会见某高校上学的一女网友,因女网友拒绝见他导致情绪失控,留下绝命血书。6月4日将素不相识的女大学生钱某劫持,蓄意制造事端。

  群众看法

  围观群众谈“击毙”

  在人质从二楼窗口落下被抬向救护车时,房内传出4声沉闷的枪声。人质被送往医院抢救,现场各种迹象表明劫匪已被击毙后,围观群众中有人对劫匪被击毙开始发表看法。

  是否有必要当场击毙劫匪

  一位姓刘的男子说,人质已经从窗口落下,说明劫匪已不能再对其生命安全构成直接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必要将其击毙。即使劫匪还有持刀再次行凶的动机,也不至于当场将其击毙。

  在什么情况下开的枪

  而在一旁的严某则说,如果劫匪再次持刀袭击现场另外一人,并对其生命构成严重威胁,警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其击毙,但是,4声枪响后,最终要看被击毙的劫匪身上有几个弹孔,分别在身体什么位置。这4声枪响致使劫匪毙命,关键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开枪,现场由谁发布开枪击毙劫匪的命令和由谁开枪以及第一颗子弹击中的位置。

  劫匪当时有无再次犯罪情节

  一位自称法律专业的小伙子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如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暴力行为。在这起案件中,人质脱离劫匪在前,警方开枪击毙劫匪在后,这样看来,劫匪还有再次持刀危及他人生命的犯罪情节,否则,这枪开得就有些过早或多余。

  是否应在窗下提前放气垫

  曹先生说,在这复杂的情况下,应该全方位考虑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现场有关方面是否考虑到了人质或劫匪从窗口落下的可能,如果地面上有一个气垫或在空中悬一个绳网,无论是人质还是劫匪落下,都不至于被摔死或摔伤,但是,人质脱离劫匪后从二楼窗口直接摔在了水泥地面上。

  相关链接

  ●2005年1月4日,4名持枪劫匪洗劫了深圳市一火锅店后,在驾车逃跑途中被警方穷追不舍。一劫匪发现无法甩掉警察后欲开枪袭警,被带队追赶的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开枪击毙。

  ●2004年7月7日上午7:40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北安路,一名歹徒用刀挟持开车的女士。长春市公安局立刻派出大量警力前往营救。在与歹徒对峙、劝说近3个小时无效后,10时34分,警方当场将劫匪击毙。

  ●2004年02月28日在深圳宝安区公明镇合水口村,警方在抓捕两名涉嫌开枪袭警匪徒时,再次遭遇匪徒持刀行凶,警匪在短兵相接后,一名匪徒被警方当场击毙。

 

 

  声明: 以上内容完全为复制粘贴,复制或引用此内容完全是随机行为:随机复制,随机引用。所有信息及引用,均来自网络,虽然本人已阅,但因鄙人识见浅陋,仍未得其义。

  本人并不明白这些名词所指代的内容,也不明白动词的意义,也不明白形容词的含义,更不明白外汉词拼音及英文的意思。

  本人以有限水平,声明如下:本人与作者素不相识,亦无利益之关联。跟帖行为仅为本人混迹论坛品德良好之表现,并不意味本人默认、同意、赞成、支持、拥护或反对文中观点。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任何责任,请勿跨省追捕,如欲详查请自行联系原作者。如论坛编辑或版主发现此回贴有违法违规嫌疑,请及时删除,以对论坛及笔者进行保护,如因不及时删帖而引起法律纠纷,恕本人概不负责。本人言行一致,绝无腹诽。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