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6月20日《法制网-法制日报》)
“举报”这个词,中西方的差异真是十分明显。西方人举报,更多是针对个人,如邻居制造的噪音过大、邻居虐待家庭成员等。而涉及到公权力的腐败,则更多采用的是公开抨击、检举揭发、通过议员弹劾等。
而中国的“举报”,更多则针对着公权力。
要说“举报”一词最鼎盛的时期,那是非“文革”莫属了。那时候,人们为了捍卫某伟人的绝对权威,家庭成员之间都会相互举报,结果弄成“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此时的举报制度,实际上是“有一查二”,鼓励着更多人实名举报。但由于处理举报的官员个人权力过大,很多人在“莫须有”的举报下丧失了应有的权利,使社会诚信落至冰点。
改革开放后,中国有关部门对于“举报”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举报材料多,遭到查处的少,以至于某些人的举报信超过“一尺厚”,也没有人去查处;一些举报材料最终落入被举报人手中、举报事项最终也由被举报人查处。如此乱象,导致腐败的越演越烈,而反映出的却是官场“猫鼠恋”的丑态。
要说“猫鼠恋”,今年首都北京的高考作文题《有鱼吃还捉老鼠》就很有现实意义,也是对当今社会腐败严重的讥讽,只是为难了那些尚未涉足社会的娃娃们。
猫捉老鼠,本是猫的本能,更是其职责所在。可猫也有偷腥的嗜好,猫在偷腥中能够得到更多的快感,他们在有鱼吃的时候,会对“捉老鼠吃”失去诱惑力,从而放弃自己的职责。“鼠们”窥探出猫的喜好,即可拿“鱼”换“命”,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猫鼠恋”。
现实中的一些反腐机构,其实也在学猫儿“有鱼吃”时的“猫和老鼠”,和贪腐分子搞起了“猫鼠恋”。一些腐败分子独霸反腐机构,已经习惯于将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作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筹码。
举报处理人员和被举报人之间的“猫鼠恋”,其形成过程无外乎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举报材料处理人和被举报人没有多少关系,或者早就看不惯被举报人,那就毫不犹豫乘机去查他。这时被查处人就会找关系协调,设法给“猫们”送“鱼”,从而达到逃避被查处的目的。
二是举报材料处理人和被举报人本身就熟悉,会将举报信息告知被举报人,并暗示随时可以去查处,被举报人一定会感恩戴德,主动给“猫们”送“鱼”那就成为必然。
三是举报材料处理人和被举报人是“铁哥们”,在反腐败问题上,相互之间早就在玩“猫和老鼠”的游戏。收到举报“铁哥们”的材料,会将一般性举报材料仍进纸篓,确实难以灭迹的举报材料,也会主动帮助隐瞒。
一个最为变态的社会现象是,很多人因为遭到举报,而和上级取得了更紧密的联系,因此成为单位的红人,进而得到提升,可谓因祸得福。
由于“猫鼠恋”存在着以上三种形态,“猫”和“老鼠”之间也就形成了一个黑色利益链,“猫”将举报信息完全告诉“老鼠”后,“老鼠”岂能对举报人“有仇不报”?
“七成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暴露出我们的反腐机制还存在着极大的漏洞,很多“老鼠”被查处后,可参与“猫鼠恋”的“猫”却毫发无损,人们对举报已经逐渐失去耐心。如果不是尚存网络举报、网络匿名发帖举报,“猫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上访的数量肯定会更多。
“七成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揭示出当今社会“猫鼠恋”已经十分猖獗的现实,也揭示出当今一些劣迹斑斑的官员,能够长期稳坐主席台的根本原因。
请关注我的医改话题:
谁掀掉“暴利药”,谁就是中华民族的恩人
谁不愿揭开“暴利药”的链条?
周强,反腐请拿“暴利药”祭刀
药品涨13倍,杀死了多少中国人?
由郑筱萸被双规,解读高药价的深层次原因
张敬礼落马,凸显药监局“烂透了”
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是限价还是抬价?
汗!中国卫生公平性世界倒数第四
话说“2010年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相关链接:
最高检称70%举报者遭打击报复多数难获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