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举报人遭报复难道不正常?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 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中国,是一个官本位比较严重的国家。一个官员从一个普通公民做到“领导”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谁身边还没有几个难兄难弟。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一呼百应,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领导的意图怎么贯彻?那么,当一个领导的名誉利益受到损害时,下级部门或领导身边的人如果不挺身而出,举报人不遭报复倒是让人觉得怪怪的。领导遇难,正是各有关部门立功受奖的好时机,正是领导考察用人的好机会。倒是我们那些举报人不识时务,非要跟领导“犟劲”干什么?所以才有几乎每一举报人心中都有一腔哭诉不完的“辛酸泪”。原河北省老干部郭光允八年举报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被有关部门定位犯有“诽谤领导”罪,被关进了看守所,开除党籍并非法劳教,亲朋和家人都受到株连。郭光允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天天要被提审,连续十几天发烧也不能幸免。从看守所出来,他“浑身都是病,上下哪儿都疼”。 已年过古稀的沈阳离休干部周伟多年同沈阳“慕马”集团作斗争,被媒体称为“反腐英雄”。慕绥新、马向东等贪官倒台后,周老是被人从劳教所抬出来的。因举报被开除、解雇、被通缉的例子已不是个别。既就是被举报的贪官最终收到制裁,举报人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在身心受到伤害后,还要受到人们的不理解,“谁愿意和爱打‘小报告’的人交往啊,说不定那一天就会举报我们”,大多数人对他们近而远之。
在现实生活中,有贪官就公开叫嚣:“你举报我,我一个电话就能叫你坐牢”。这可不是贪官吹牛,被举报人利用职权实施报复陷害有时候连一句话都不用说。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你要去触碰别人的既得利益,让别人不得好过,别人会让你好过吗?不打击报复正常吗?目前我们缺少保护举报人的社会氛围,缺乏一种“反腐败也是为了维护公民自身权益”的现代观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英雄,而那些“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举报人,又有多少人会认为他们是英雄呢?不但不多,而且还会被一些人称之为“刁民”和“脑子有病”,这才是令人悲哀的地方。
护食是动物的本能,想从狮子口中取肉,你必须比它强大。只要司法机关的人事任免仍旧由地方领导说了算、财政拨款要看地方财政的眼色,司法机关就不得不考虑地方领导的意见。所以说,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现象的漠视、冷漠、不作为甚至姑息迁就才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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