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业板超募资金出出招


    自去年IPO重启以来,新股超募已成股市的一道“风景”。有统计数据显示,去年IPO重启至今,264家公司挂牌上市,成功募集资金达4000亿元,其中257只新股出现超募现象,超募资金规模达到2072亿。另据Wind统计,去年6月以来156只新股登陆中小板,合计募集1434.9894亿元,超募金额为834.528亿元;超募比例达到158%。自去年10月30日起,88家创业板公司合计超募资金435亿元,超募比例为224.41%。

    新股普遍以高价高市盈率发行,是造成超募的主要原因。在监管层淡化了“窗口指导”之后,新股发行市盈率呈“芝麻开花”之势。以往不超过30倍市盈率发行新股的“潜规则”早被打破,取而代之的则40、50倍,甚至是超过百倍市盈率发行的亦不罕见。IPO重启之后,除了沪市主板的四川成渝是以“标准”的20倍市盈率发行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低于30倍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

    从上市公司的角度讲,发行价格越高,意味着其募集到的资金越多。而从中介机构如保荐人的角度看,则意味着着其承销费用的水涨船高。只不过,新股的超募现象特别是巨额超募,是对市场资源的一种严重浪费。

    创业板挂牌之后,针对其巨额超募,深交所于今年1月份发布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以规范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规定,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对于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规定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等。

    但是手握巨额超募资金的创业板公司,却并没有变得规规矩矩。相反,以超募资金添置办公用品、购买豪华车辆、兴建办公楼或购买土地的比比皆是。可以说,创业板公司在超募资金使用上,呈现出一派乱象。

    尽管如此,创业板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也好,还是用于改善办公条件也好,相对于其数百亿元的超募,仍然属于“小巫见大巫”。如何让这数百亿元的超募资金用在刀刃上,让其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来,才是创业板公司超募资金受到市场关注的焦点。

    创业板公司一般总规模较小,即使2009年度有为数不少的创业板公司实施了高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也仅仅只是其财务报表数字上的游戏而已。毕竟,公司还是那家公司,而如果能够实现做大做强则另当别论。

    创业板公司的巨额超募资金,除了规定的只能用于主营业务之外,笔者以为还可用于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按照目前创业板公司的股票价格实施回购注销。此举一方面有利于资金回流市场,发挥其最大的功效,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另一方面,在实施回购注销之后,由于创业板公司的总股本变小,有利于提升其每股收益,提升其投资价值。其二,鉴于创业板公司存在的高风险性,如果经营不善,将存在直接退市的可能,在创业板公司被确定退市之后,可以用这部分资金“补偿”持有相关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减轻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公司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