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十分重视科技创新,欧盟创新评测(EIS)的统计显示 2003年以来瑞典综合创新能力居欧盟前列,其中研发投入(R&D)占GDP比例一直超过3%。
[科技政策] 瑞典“科研与创新预算法案”是瑞典教育科研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Research)牵头制定并通过国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下一个4年国家科技发展的总体政策与规划文件,其中包括政府科研投入预算、指导原则、发展重点等重要部署。 2009-2012年的科研预算法案于2008年10月颁布,重点内容如下:
1、大幅度增加科研经费:“法案”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瑞典国家竞争力的提高要建立在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加强外贸出口的基础上,科研与创新是国家整体经济增长的关键;同时科研也是解决温室气体效应、能源危机、大规模传染病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基于以上战略准则,瑞典政府计划2009-2012年期间增加科研经费约150亿瑞典克朗。比较显示,此次是瑞典政府自1997年以来增加科研经费规模最大的一次。
2、加强高等教育机构的科研力量:瑞典政府认为大学等高等教育部门不仅是瑞典人才的培养机构,同时是瑞典公共科研的最主要力量,进一步发展大学基础科研将对促进产业界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法案”提出,大学的研究拨款增长的份额最大,将在4年内增长44亿瑞典克朗。
3、医药、工程技术、气候变化作为优先领域:瑞典政府设定战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集中力量突破目前的重大社会问题如气候变化、能源结构调整、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如帕金森综合症和癌症等;重点加强目前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科研领域或具有国际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的领域;以及目前产业界研发投入活跃的战略发展领域,如无线宽带技术等。“法案”对上述涉及医药、技术、气候变化等优先领域的投入将在4年期间增加46亿瑞典克朗。
4、增加战略性科研与基础研究基金:“法案”提出,将通过国家创新局和国家研究理事会增加对战略性研究和基础研究的投入,未来4年中增加总额达到13亿克朗。
[科技投入] 2007年瑞典研发投入经费总额超过1100亿克朗,占GDP的3.58%,比2005年增长120亿克朗。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总量的74%,约为814亿克朗;高等教育机构的研发投入占21%,约为235亿克朗;政府机构如各事业署、各省市研发资助机构的研发投入占5%,约为53亿克朗;私有非盈利机构的研发投入占0.16%,约为1.77亿克朗。
[科技体系] 瑞典科技创新体系由政府部门、国家研究理事会、基金组织、企业发展机构、大学和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构成。
政府主管部门及资助机构:瑞典教科部是负责科研政策的主管部门,分配约50%的公共研发预算,同时负责大学发展;国防部负责国防研发政策的制定,分配约20%的研发预算;工贸部负责促进经济增长及创新政策,如产业发展、劳动就业、能源、空间、信息技术等方面,分配约15%的研发预算;环境部、卫生与社会事务部等其他各部负责各自领域内的研发政策和预算。
对研发资助的管理由各部所属的事业署承担,较为主要的有瑞典创新局(VINNOVA)、国家空间委员会(SNSB)、瑞典源署(STEM)、国家环保署(Naturvardsverket)等。
研究理事会:研究理事会主要负责对基础研究的资助,它们通过基本的科学或学术标准,通过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估来分配研究经费。2001年,政府改革研究资助体系,新组建最重要的三个研究理事会分别为:国家科学理事会(The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职能是向最高水平的基础研究提供资助;社会问题和劳动生活研究理事会(The Research Council for Social Issues and Working Life)主要资助劳动生活、劳动力市场、社与经济以及老人与儿童、残疾人、移民、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研究;环境、农业和社会规划研究理事会(The Research Council for the Environment, Agriculture and Community Planning)资助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农业、环境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三大领域。
研究基金会:瑞典研究基金会的资金来自社会公共积累(如原有的工薪者基金),是政府支持战略研发的有效补充。瑞典目前约有6个半官方的研究基金会,负责约15亿瑞典克郎(2005年)的基金管理。其中较主要的有知识基金会(KKS),负责支持IT技术的社会应用普及和大学的科研;瑞典战略研究基金会(SSF),负责支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及医药;以上两家基金会占瑞典总基金的70%。
企业发展推动机构:瑞典目前具有300多个政府出资的企业发展推动机构,负责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融资等服务。其中最为重要的机构有:创新之桥(Innovation Bridge)、ALMI商业伙伴(AIMI)、工业基金(Industrifonden)、国家经济和区域发展局(NUTEK)、瑞典投资署(ISA)。
公共研发执行机构:与国际上相比,瑞典独立科研机构较少,大学是研究开发活动的主要执行机构,因此政府研发经费的85%投入到大学开展科研活动和研究生计划。瑞典有10多所高校承担了国家的主要科研任务,它们分别是:皇家工学院、斯德哥尔摩大学、卡罗林斯卡医学院、隆德大学、乌普萨拉大学、哥德堡大学、查尔摩斯大学、林雪平大学、乌米尔大学和瑞典农业大学。
企业的研究与开发:在瑞典,企业的研发投入约占社会研发总投入的75%,这在国际上是一个很高的比例。以Ericsson公司和AstraZeneca公司为代表的十余个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是瑞典创新体系的主要力量,其研发投入占瑞典企业研发总投入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