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主私接电源”,骗人的鬼话!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井下巷道没有受到破坏,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

究竟下去多少人,目前其实还没有弄清楚,还需要进一步核查,其管理的混乱是可想而知。

有意思的是,此次平顶山矿难,有关部门又不需要担责了,因为在6月7日晚8时,卫东区就已经对该矿实施了断电,是他们私接电源,擅自生产,才导致此次矿难。

“私接电源”,这是多起矿难后惯用的名词。可这是在糊弄谁呀?

这么大的一个矿,用电负荷难道和一个家庭一样,只需要几个千瓦?如此大负荷的用电,是“偷接”能够实现的?如果真能私接,那供电部门都是吃干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