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两则消息的对比
近期有媒体连续报道了捐赠人卓登24年前捐给陕西省咸阳市政协120多件、估价达4000万元的于右任书法作品可能被咸阳市政协官员私分一事。
巧合的是,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有一条慈善新闻影响颇大。据《财富》杂志报道,首富比尔·盖茨夫妇与股神巴菲特倡议全美的亿万富翁宣誓,在有生之年或死后将自己的一半家产捐给慈善机构。
巴菲特曾撰文表示,其2006年承诺把财产99%捐作公益的决定,令他无比快乐。盖茨夫妇近年的 主要工作也是慈善事业,而非他们企业的管理。此次两大富豪的倡议,据悉已有一些亿万富豪响应。美国富豪的善举让我们想起钢铁大王卡内基那句耳熟能详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而在于右任文物被私分这起事件中,其捐赠人卓登近10年来向多个部门反映所捐文物不见下落,却不见任何回音,在此事情经过媒体曝光后,捐赠者本人竟然还受到“威胁”。这到底是什么世道?真让人不可理解。
我国的慈善事业需要发展,慈善人理应受到保护,如果没有了知情权和干预权,谁还愿意捐赠?一些本该救助那些需要救助的钱财却被某些掌权人私自吞并,不但不感到羞愧还认为理所当然。
慈善人权利的缺席与慈善组织或受捐单位缺乏透明度又息息相关。一个慈善组织或受捐单位是否有公信力,关键看它是否透明。遗憾的是,目前一些慈善组织和多数受捐单位的财务制度是不透明的,外界不清楚他们如何安排这些善款,是否用于慈善组织或被捐款者的自身消费。慈善捐赠的不公开、不透明,其造成的后果就是,即使不发生腐败,也会导致捐赠资金的运用效率不高。咸阳政协官员“可能”私分捐赠文物一事,不过是最新曝出的一例。而这样的事情只要发生一起,就足以挫伤人们的慈善之心,导致慈善事业产生信任危机。
所以,中国慈善事业要获得发展,既需要富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应解决慈善者的权利贫弱和受捐单位的公信力问题。让富人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可通过政策和法律调控机制做到,但说到底,任何一种捐助都是依靠道德支撑的,要人们包括富人自觉自愿从事慈善,没有对慈善者权利的充分实现和保障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