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劳动报酬上涨的懒惰势头
白 明
近期,有关调控房地产业的话题受关注程度显然比较高。
为什么要对房价过快上涨加以“坚决遏制”?很简单,就是房价超过了绝大多数老百姓的购买能力。然而,降低房价收入比光靠对房价的过快上涨“坚决遏制”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对劳动报酬提高过程中的懒惰势头加以“坚决遏制”。否则,房价再低,老百姓也买不起。
当然,“坚决遏制”劳动报酬提高过程中的懒惰势头不仅仅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那样简单,还有其更广泛的含义。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大而言之,我们搞社会主义就是为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总是钱包瘪瘪的,人民群众拿什么去满足自身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现实来看,经济发展了,但老百姓的收入却没有显著增加,社会又如何和谐?
行文至此,有一个问题令我们不得不正视,那就是中国老百姓的收入到底是高还是低。我注意到有一种说法,从小时工资水平看,中国大约是0.2美元左右,欧美国家大体上是25—30美元。当然,这一比较不一定百分之百精确,但差距巨大终究是事实。有报道说,全国总工会官员称,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事实上,从1997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我国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下降幅度也不可小视,而在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大多在50%以上。
在今后若干年内,的确有必要“坚决遏制”劳动报酬上涨过程中的懒惰势头。首先,如果老百姓的收入增长特别是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在长时间明显滞后于经济增长,通过消费来扩大内需就无从谈起。其次,如果劳动报酬长时间处于较低水平,中国就很难改变现有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只能够他现在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再次,也只有扩大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重,才能够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执政口理念以及按劳分配的地位。
最近,我看到这样的观点,认为我国的劳动者报酬占比和其他国家相比,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而居民部门收入比重的下降首先应当由企业部门的收入增加来解释,其次才是政府部门收入的增加。姑且认为这一计算方法准确,这样的观点也不禁会令人产生疑问。诚如所言,简单比较不同国家劳动者报酬占比的确有不科学的地方,不过,除了统计口径不宜直接对接外,是不是不同国家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异也要看到才是?就发达国家而言,人家的收入多,政府多拿一些无可厚非,而有朝一日,等到中国老百姓收入增加到人家的水平,我们再与人家比较一下劳动者报酬占比才能够更加有意义?况且,现实状态下老百姓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所以少了许多,除了要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企业对劳动报酬的压制也要加以解析,固然其中被老板占有许多,但其中也包括将政府向企业的财富索取转移为企业对劳动者的财富索取。正所谓,转移索取。
总的来看,有关部门历来对扩大征税乐此不疲,如不管能否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对开征物业税或房地产税却总是情有独钟。总之,就是拿来主义。相反,尽管物价涨了这么多,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却长时间岿然不动,而此时却看不到与国外的“可比口径”了。此时,笔者有些疑惑了,总想找到合适的解释。我看到报道,说是就在全球发达国家财政收入1%左右低速增长甚至负增长时,中国今年前五个月财政收入同比增速达到30.8%,全年财政收入或将超过8万亿,成为全球第二。也许,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解释吧。
不过,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说,要让劳动者活得更加有尊严,虽然光靠前十不行的,但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现阶段还是要坚决遏制劳动报酬上涨过程中出现的懒惰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