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央领导和海天专案人员问


答中央领导和海天专案人员问

 

说明:没有人正式问过投资人下面的问题。但是,要想解决好海天案,下面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其实,它们本来就是某些办案人中的困惑。为此我们把它用问答形式写出来,以澄清某些人心中的疑团,并告知世人为什么百姓不服司法机关对海天的制裁?

一、为什么百姓不服司法机关对海天的制裁?

1、因为海天案制裁了百姓用身家性命投资建成的新龙化工厂,等于制裁了案子的非

当事人——老百姓。

2、因为海天之所为根本不符合“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罪之犯罪构成。已有文章论述,此不多说。(可见《罪刑由法定 无罪勿硬靠》

3、因为制裁海天之前政府一直在扶持海天

二、说政府扶持海天有何证据?

1、项目经过了省市区政府层层审批。有红头文件为证。

2、新龙化工厂在政府扶持下建成。

有政府工作人员作证:“吉林市龙潭区经济局民营经济发展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海天’曾是吉林市龙潭区的重点扶持企业,为此,发展科自从‘海天’建厂起就起到了扶持作用。”这是“围剿”海天文章中之一篇标题为《深入调查揭老底》200733日东亚经贸新闻)之摘录。

3、  海天于美上市已进入政府工作安排:

《吉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局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其中写道:“……

五是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做好上市前的准备工作。海天集团、大仝数码、吉禾豆品三家公司作为第一梯队。海天集团上市前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有望今年在美国OTCBB板上市……”

海天于美上市之事已由省人民政府网向全社会公布,全文如下:

标题:《开启国际金融资本市场的大门——吉林市海天赴美上市成功签约》

全文:200559日,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希田带领公司及其代理上市的通化卫京药业股份公司代表,一行八人赴美国考察资本市场,办理上市相关事宜。赴美期间,王希田一行经过认真考察,充分论证,最终选择美国环球公司为海天公司在美上市代理,并于513日与其签订了《上市服务协议》。《协议》的成功签订,开启了我省中小企业在海外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大门,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途径。目前,海天公司、卫京药业的上市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200566日,美国环球公司特派律师、会计师来海天公司和卫京药业开展尽职调查及上市辅导工作。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正在积极筹备,力争年底在美国OTCBB市场正式挂牌上市。”

4、  海天的发展一直伴随着政府颁发和给予的各种荣誉。

有党报的宣传、《党政内参》的夸赞、省市区领导的视察、调研、肯定,其董事长甚至

上了中央电视台,并于被捕的前几月,当上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

5、  政府对海天给予厚望,老项目未完又批新项目

2005722海天公司收到吉林龙潭区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建设年产5

吨蛋氨酸项目的批复》。其“项目投资”处明白写道: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自筹3亿元,上市融资4亿元,银行贷款5亿元。一期投资2.5亿元。

20066月,省市政府批准海天公司“燃料油催化裂解”100万吨深加工石油产业链项目。市政府为此批准海天公司优惠政策:在开发区划给海天100万平米土地,并承诺为海天引进水、电等。

三、为什么政府会扶持海天

企业与企业行为皆合法,政府才会扶持

1、  因为海天融资是政府搞的试点

2003825吉林省民营企业发展局向省政府呈报《关于审定民营企业创业投资企

业试点的请示》。“试点企业名称拟定为《吉林省汇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既海天的下属公司。

20031031吉林省经贸委向省政府呈报《关于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的意见》。(吉经

贸中小企业字〈200384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创业投资机构属于特殊的企业,经营的是资本。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资本金不能低于3000万,并且是货币资金,关于吉林省民营局提出的设立创业投资机构试点问题,同意民营局意见,可以批准设立我省首家专业性质的创业投资机构。

在省政府办公厅二处承办意见中,明白写出了省政府搞试点的目的:“省经贸委、民营

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我省有关法规和政策,推动全省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刘仰轶秘书长批示:“报正中省长阅示,拟同意经贸委意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组建,

在组建中要以法操作,第一家试点工作要确保成功。拟请经贸委、民营局加强指导。”

矫正中副省长批示:“此事在我省尚属首家,是改革创新事物,可以支持。但省经贸委在审核时要注意与金融办、体改办等部门沟通,按章循法办事。”

20031215吉林省工商局核发了《吉林省汇正创业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王希田,注册资金5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依法融资创业资本金”一项。

2004715吉林省汇正风险投资公司正式挂牌。长春日报以《中小企业融资出现新平台》为题做了报道。

试点,本来就是试验;即使试验失败,试点单位也不该担负刑事责任;试验,本来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和追究责任应该根本连不上。若非要追究,我们认为批准试点的,应该负起主要责任。   

2、  因为吉林当时在事实上,法律已对民间融资形成了默认

吉林省人民政府20061月《关于充分发挥民间融资作用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

摘要:“……民间借贷多以短期为主,最多不超过一年,当年结清。利率一般年息在1020%,极少有30%现象发生。由于国有银行门槛高,国内金融体系缺失,利率管制过于严格,金融管制过多,金融市场竞争不足,金融产品创新不够,这就使得民间借贷市场不仅可以在较长时间内存在,而且由于目前银行贷款紧缩,而使得民间融资十分活跃。从加快全民创业不法的需要出发,应尽最大努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满足发展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达到目标。尽管民间融资行为与国家金融法规相悖,鉴于民间融资的重要作用,事实上法律对民间融资也形成了默认。”——为此书面证据

正因如此,当海天20035月“以3个月为一周期,利息18%,代理费12%,向44人集资总额人民币298.9万元”(引言摘自《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吉市检刑诉(200863号)被审查。王希田把情况向省市领导汇报后,20038月省长洪虎作出批示“协调解决处理”;经吉林市委开会研究,明确了海天公司集资如果确实是为了企业发展可给予机会;接着龙潭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同意检察院撤销起诉的裁定。这是党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一个典型例证、也是司法机关办案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一个典型例证。——此为事实证据。

四、为什么说百姓投资海天是因为政府对海天的扶持?

当今社会,人们的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非常之强,人们不可能无凭无据相信一个私企,往往以政府对它的态度做信不信的依据。毫不夸张地说,正是政府以上之“作为”与撤销起诉后再融资未加干涉之“不作为”,使得原本对投资海天还犹豫的人,一下子变得不再犹豫了,而且是毫无疑虑。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公检法以及政府官员的亲属加入投资队伍!

五、为什么不能说海天欺骗了群众?

有官员说海天欺骗了你们,你们上当了,怎么还不觉悟?

我们不承认也不可能承认上了海天的当。

请想一想,连专事审案定罪的法院,04年审查海天都没判他非法,凭什么百姓就该认定他“不法”?自融资到封厂,四年时间里,连企业的监管者——政府,都没认为海天融资是违法,还一劲儿地赠他这荣誉那称号,逮捕王希田前不久,还给了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两大令人敬慕的荣誉,百姓又如何会与政府对着干、反认他为奸贼?连负责舆论导向专门杨善贬恶的媒体,四年来对海天都是正面报导、正面宣传,你倒叫整天从媒体报道里看方向的百姓,能从正面报道、正面宣传里看出或听出他的“不法”来,这要求对百姓来说,岂只是苛刻?

中国的百姓,是看政府以及官方媒体的颜色行事的。

如果我们认为上当了,那等于是把当年对海天未下不法结论的人民法院,放在了失职的位置上,把政府和政府不少领导——当时调研过、肯定过、支持过海天的全在内——摆在了渎职的位置上。

如果我们认为上当了,就等于是说,政府的脸色以后可以不看,因为看了也可能白看,该倒霉的还得倒霉。

如果我们真的认为上当了,那将意味着政府对百姓的承诺会变成一钱不值,政府在我们百姓心目中已经威信尽失。我们不承认上当,因为我们至今仍认为:政府四年来对海天的支持是正确的,媒体对海天的宣传是正确的,人民法院当年对海天未下任何不法结论是正确的。

六、为什么不能说海天欺骗了政府?

1、海天的融资,政府知道。

《关于吉林市海天公司建设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项目的批复》(吉龙开经发字[200058号)其中明白写道:“资金来源:30%自筹,70%融资或贷款”!

请看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处处长袁振春向全社会说过的一段话:“汇正(海天下属公司)是第一家试点,我们当然慎之又慎,可以说我们现在推荐给他的项目,都是我们精挑细选、成活率在100%的项目,而且我们也允许,他们运作的项目均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他们的5000万资本金可分批打入。而且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将融资的目标放在省外甚至境外,而不是省内的银行。毕竟,我们为他们做的定义是称为一个集聚民间资本、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稳定平台。”200407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王晓林《资金告急 中小企业融资原地转圈?》)

2、  政府03年就审查过海天,没下不法结论。此后海天继续发展,继续融资政府能不

知道吗?而政府并未加以干涉,并且加大了扶持的力度。

3、  海天每走一步,都向领导做了回报,此有回报材料为证。

4、  有官员天真地以一句“政府也被骗了”为政府的扶持辩解,却不知此话不只承认了

政府扶持海天这一事实,且把对企业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置于尴尬的失职、渎职之地,把政府摆在了“养虎人”的位置上。这是很不理智的。

七、为什么记者的报导、评论不得人心?

因为他们的报导,有违事实,有违记者的职业道德。请看:

“貌似”,实斥视察官员“昏庸”。200732日记者东方、孙永亮等以“貌似已经兴办的实业”之语,不仅是向总投资1.2亿元的现代化的新龙化工厂的真实性发难,也是在向所有视察、调研、肯定过新龙的领导发难:你们又是视察又是调研、怎么就看不出新龙只是“貌似已经兴办的实业”?(引言见新文化报《高息作饵鲸吞5亿 海天神话覆灭》)

揭老底,揭出政府扶持海天属实。200733日东亚经贸新闻刊出《深入调查揭老底》一文,报道说:“吉林市龙潭区经济局民营经济发展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海天’曾是吉林市龙潭区的重点扶持企业,为此,发展科自从‘海天’建厂起就起到了扶持作用。‘海天’生产的叔十二碳硫醇有两种主要原材料,其中一种名为‘十二烯’的原材料从美国一个公司引进的,另外一种原材料是从黑龙江某工厂引进的,但这两种原料的引进都曾出现问题。‘海天’曾在美国引进了500吨的‘十二烯’,后来美国那家公司没有给‘海天’提供足够的原料。原料的问题一直困扰‘海天’一年。另外,黑龙江那家工厂因某种原因拒绝给‘海天’提供材料……” 其实《揭老底》揭出了新龙厂有生产能力只因原材料问题才窝工和被政府支持这两大事实,真得谢谢记者。

列数字,列出记者不凡智商。200735日记者张中岩、陆续、毕继红谈到“海天案资金链”时,以下边数字,表现了自己的才气与气魄。

王希田收益:50%      大股东收益:30%     地区代理收益:不清楚

大代理收益:不清楚    小组长收益:不清楚  底层受害者:20%

把王希田收益50%、大股东收益30%、再加“底层受益者”20%,已经达到了100%,那“地区代理收益”、“大代理”、“小组长”这三类人,上哪儿去拿钱呢?(引言见新文化报《海天案动态:自首女股东延迟回长 省长批示严查》)

论投资,论出政府实为投资“引导”。2007320日记者周和报道说:“在宋某的多次邀请下,半年后,高淑芬到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参观,看到了正在筹建的厂房和各类“先进”奖状,还有公司董事长王希田被评委省劳动模范的照片。在‘考察’了项目后,高淑芬更坚定了投资的决心。”

周和的报导说明了投资人不是被海天“骗”进去的,而是被政府批准的项目、颁发给公司及个人的荣誉“招呼”进去的。(引言见上市晚报《“海天”副总自首》)

谈“崩盘”,谈出原因原来在公安。2007321日记者刘利颖、李春红说:“自200611月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捕王希田开始,海天架构开始崩盘(即大股东捐款逃跑)。”记者说崩盘即大股东逃跑,而大股东逃跑是谁造成的?是经侦抓人造成的;记者在明白告诉大家,海天的“崩盘”是公安经侦造成的。(引言见江城晚报《“海天”高管纷纷自首》)

想当然,老冯怎么这样办案?200744日记者葛运福一句“冯建新指着一本‘海天化工园区’的彩色图册说:‘这里照片上的厂房和油罐没有一个是海天公司的。其实老百姓在仔细看一下就能识破,可惜当时投资者都太轻信了’”这一句话告诉我们,原来老冯是凭想当然办案的:《海天化工园区》本来就是一本未来规划图,图上明明白白写着“海天化工园区效果图(第一期工程)”;还没投入建设,现实中怎么找得着?(引言见东北新闻网《受害者痛诉非法集资 投资“海天”搭进儿结婚钱》)

失真的报导非但给经侦帮了倒忙,也给自己的记者生涯留下不光彩的一笔。

八、为什么百姓对有人谈案必提王珉感到惊疑?

因为百姓感觉到,有人是想把由自己的错误做法造成的百姓不满转到王珉书记身上,自己好安心地继续做下去。什么“王珉不松口”什么“王珉要把海天办成死案”,连和王珉八丈远的警察不许人们去上访,都说成是为了王珉。这难道不耐人寻味吗?

百姓知道,领导得知什么,决定什么,和下面人的回报有密切的关系,王珉是一把手,不是公安的侦查人员,要是公安的人不说工厂是假的、上市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不说海天诈骗,王珉书记能凭空也这么想吗?

我们不能不多想:有人想要不依法办案并转嫁责任。当一个办案人员把上级老挂在嘴边,而不是把法律视为至高无上之时,我们无法得出别的结论。

百姓不是傻子。谁办的案子谁负责,责任推给王珉就是王珉的了?想得好天真,我们衷心希望王珉书记早日知道全面的、真是的事实。

九、为什么百姓对吉林经侦有不满情绪?

因为吉林经侦某些人对投资百姓摆出的是一付欲置于死地的架势。

查封新龙厂过程中,面对因突遭查封慌乱里不慎中毒的工人陈生,他们没有马上出动停在厂内的警车将陈生送至医院,而是打电话向上级请示可不可以动用扣押的车辆,以致耽误了关系一条人命的、无比宝贵的10分钟,陈生不幸死亡!——要是对自己的孩子,他们也能这样不慌不忙?

群众信访时,面对投资人说的“你们不封工厂,陈生能死吗?”,吉林市经侦冯健新队长回答:“死的人越多越好。说明王希田的罪更大。” 不把投资人的命当命这种思想作用下,他们把投资人视为另类,对投资人不是拍照就是推搡,不是罚款就是抓捕和取保候审。好些人只因为积极维权或当过信访代表,便被监控,被盯梢,被关进拘留所,被取保候审。当群众表示不满,说百姓投资是因为看到政府扶持海天时,经侦冯队长到:我建议你们告官。还说,我可以帮你们告。百姓不认为过去政府做得有什么不对,凭什么去告?经侦办案若是掺杂了逼人告官的目的能公正的了吗?

果然,制裁非法集资,制裁到了普通投资人身上。在“主犯”尚未审判的情况下,一名投资人加上亲友总共才投了158.74万元,就被经侦起诉,最后获刑1年,罚金5万。(见2008321日新文化报《“海天案”——涉案人员 获刑1 罚金5万》)要照这种判法,海天投资人里,得有几千名应该获刑的!

十、为什么百姓对卖厂还钱的说法强烈不满?

因为其结局必定是双损!——投资百姓身价性命受损,政府信誉受损(此应不用多说),因为我们的工厂是能生产多种化工产品的好厂。只要复产,百姓就能无损,国家还能得税利,可说是利民又利国。因为百姓知道政府办案为的就是百姓,因此对有人放着活路不叫我们走,非得要我们去死路,当然不满。百姓不是傻子,谁要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应给他的孩子改姓,或是杀了给他吃,还说是为了他好,他会绝对维权到底的。我们绝不允许有人如此败坏党和国家形象,我们知道党中央绝不容忍双损发生!

我们了解到,别的省市对此类民间融资,就没有像吉林这样来处理,竟把一个能为国为民创造财富的企业生生闲置2年多!在湖南,“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吉首市政府……将根据核查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支持、督促集资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化解风险。”(引言见200897日新华网《湖南决定对吉首市非法集资活动实行清理整治》)为什么吉林这里,从警察的嘴里,就没听说过“支持、督促集资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化解风险”这类暖人心的话?难道在我国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绝不是,这是政策水平的差别。

十一、谁说要卖厂了?

吉林市够级别的官员没人说过,大部分官员面对百姓复产的要求,都表示了十分的理解和诚挚的同情。说这话的只有公安经侦的个别人,但个别人这信誓旦旦的预言,已使百姓恐慌,愤懑了800天!

在吉林某些人的眼里,为什么只有卖厂分钱这一条死路?

十二、为什么百姓对工厂没有生产能力的说法尤为愤怒?

200510月新龙化工厂一次性试车成功。因大庆黑石化停产,原材料断供。为了打通整个工艺流程,为工厂连续化生产做准备,工厂以买到的32吨原料试车,获得产品3吨,现存库中。经专家检验,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企业标准,颜色随稍深,但不影响使用。有鉴定书为证。

2005113《江城日报》以“吉林化工学院与市新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研发年产3000吨叔十二碳硫醇生产线试车成功”为题作了详细报道。

吉林经侦某些人不知为何,不顾这铁的事实,向上汇报工厂没有生产能力,对下说工厂是一堆废铜烂铁——明明买的是最好的设备,他们就敢指鹿为马。

但事实就是事实,事实的威力是谁也抵消不了的。被他们授意写出“经专家评估,生产线不具备生产能力,无使用价值”的中央电视台记者年红梅,迫于良心的压力,报道中又说出“……经专家测算,这个厂即使满负荷运转,每年也只能赚1800多万元的利润”这比较真实的话,就是实证2008626日中央电视台2台《关注非法集资:吉林海天的上市谜团》)。而她说的“生产线不具备生产能力,无使用价值”,专家的原文竟是“工厂所谓的中试设备,专家认为其规模只是一套简单的模式装置,而且装置比较简陋,已无使用价值”改成了“生产线无使用价值”,这种移花接木之事,一个新闻记者怎能做得出?

而现在有人不说“没生产能力”而改“原材料太贵了”。原材料贵,卖价不也会水涨船高?生产这个不赚钱,可以生产别的啊,怎么可以用这昏话做工厂没有生产能力的证据呢?某些人简直就是恨不得开不了工啊!

 

结束语:我们相信,吉林省所有正直的干部党员,都愿看到党和人民所满意的百姓利益无损、党和政府威望大增的双赢结局。我们相信,审理海天案的所有同志,一定会公平、公正地执法。

我们更相信党中央一定会把我们从煎熬中解脱出来!

                         

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上万投资老大姐

                                                              呈文于三八妇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