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09年10月企业获得用于节能减排的专项财政拨款,该财政拨款用于购置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及设备的后期维护支出,该专用设备是否可以按其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八)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2009年7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部分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九)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执行期限:
2009年11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9]131号)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通知所涉及的文件有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军品科研生产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6]25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92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132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148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9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78号);7、《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