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产无缝钢管遭欧盟反倾销的原因及对策》文献综述
周正祥 张圣洁
近年来,我国产无缝钢管遭到美欧等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反倾销的重灾区。在进口国对我国出口的产品进行反倾销案调查中,我国许多被调查的企业采取不应诉或者不配合调查的行为,直接导致反倾销案件的败诉。法律界专家认为,贸易摩擦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常态,随着中国外贸的复苏和出口地位的提升,中国企业或将面对越来越频繁的跨国指控。中国钢管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庄钢指出,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是早晚要发生的事”,全球金融危机是“催化剂”,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值得警惕。中国目前已经是全球第三大贸易体和第二大出口国,如果其他国家纷纷效仿,我国出口形势将非常严峻。
庄钢介绍说,“近十年是中国无缝钢管制造业发展最快的十年。2003年,世界上第一台最先进的三辊连轧管机在中国天津建成。最大的三辊连轧管机组现在也在中国。截至目前,世界上已建成和在建的此类机型约有1 5套,有近1O套在中国。中国无缝钢管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制造能力目前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加上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颇具竞争优势。”据中国钢管协会统计,2005年、2006年,中国无缝钢管出口增长都在70%~80%。中国无缝钢管产能和出口量的高速增长必然影响到某些跨国钢铁集团或钢管集团的利益,因此,我国企业应该要学会运用国际经济法的有关条文和法律精神来捍卫自身的正当利益,并且分析欧盟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的特点和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便扭转这种不利局面,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长远发展。
一、我国产无缝钢管遭反倾销的原因
1、李雪冬(2009)认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仍然得不到承认,目前虽然已有多个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美欧等发达国家仍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虽已加入WTO,但根据中美达成的协议,中国人世15年内仍然可以把中国视作“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而使用“替代国”类似产品国内价格来比较,由此计算出倾销幅度。从欧盟的角度来看,主要是为保护其内部市场及产业而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的一种歧视性做法。在近年来对华反倾销的众多案件中,欧盟虽然不再把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也并未完全认可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采取整体上认可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对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逐个审查、分散确定,并制定了一套判断出口产品企业“市场经济5项标准”。在确定我国出口产品正常价值时,很多情况下仍采用替代国办法。这种不合理做法,不仅导致了我国产品倾销的成立,而且倾销程度比较高。
2、胡玉婷、徐洁(2006)则认为是一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反倾销作为保护主义手段。近年来西方国家经济普遍不景气,这使得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猖狂。而WTO严格限制了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的使用,但反倾销却是其重要原则,而且实施过程相对机动灵活。于是各国纷纷把反倾销作为保护本国区产业、抵制不公平竞争的重要武器。这就大大提高了反倾销手段的使用频率,从而增加了我国产品被指控倾销的次数。
3、张军(2009)指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出口竞争力的不断加强是遭反倾销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持续高速发展,对外出口额也成倍增加。年我国对外贸易额为亿美元,年高达亿美元。我国出口产品数量上过快的增长,价格上所具有的较强优势由劳动力、原材料价格较低造成的,都对进口国同行业形成了较大压力。当地企业纷纷提起反倾销申请,希望借助这种方式将中国产品挤出本国市场,以保护本国产业。事实上,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韩国、日本都曾是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之一。而美国直到现在也是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大户。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在较长的时期内还会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4、郭蕊、王静(2006)则认为是中国出口企业自身的原因。我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较低,再加上我国劳动力、原材料成本较低,从而造成出口产品价值较低,容易给进口国造成低价倾销的印象加之行业管理协调力度不够,众多出口企业分散经营,出口秩序混乱,常常降价竞销,对进口国同类企业构成了一定威胁,而出口的目标市场又过于集中(65%以上为欧美市场),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反倾销案件的发生。
二、我国产无缝钢管遭反倾销的对策
法律界专家认为,贸易摩擦是国际贸易的一种常态,随着中国外贸的复苏和出口地位的提升,中国企业或将面对越来越频繁的跨国指控。庄钢指出,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是早晚要发生的事”,全球金融危机是“催化剂”,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值得警惕。中国目前已经是全球第三大贸易体和第二大出口国,如果其他国家纷纷效仿,我国出口形势将非常严峻。
1、吴新洲(2009)提出建立有效的跨国经营战略是根本措施。反倾销问题暴露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层次不高的问题,它呼唤真正的中国跨国公司的出现,俗话说要使自己变成“狼”才能有效规避国外反倾销制裁。这并不是说跨国公司不存在被诉倾销的问题,而是因为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后,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网络化生产、研发、销售体系,这样不仅提高竞争档次,而且可以通过海外投资、以及内部转移价格方式规避反倾销问题。另外,还可以利用与投资国政府的良好关系,在万一遭到反倾销诉讼时,使得损失最小。
2、李朝良(2009)指出在企业内部建立反倾销机制是重中之重。企业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的关键是培养熟悉国际反倾销法律的人才。另外,企业内部要配置应对反倾销的高效信息沟通体系。其中,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管理规范的会计管理基础将有利于及时向外方提供“正常价值”资料,有利于保持主动。上海宝钢在最近几年应对国外反倾销案件中积累了很多重要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了一套符合国际标准的信息沟通系统,能够使企业在遭受反倾销时,迅速调用有关产品生产、营销的信息,以便于正确决策、迅速制定正确的应对措施。
3、闻奇(2009)则认为与国内同行、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合作是非常必要的。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仅仅是针对个别企业,而是针对所有中国企业而言的,因此中国企业必须联合起来,一致对外。这样做有两个好处:其一,是可以壮大声势,对调查委员会施加压力;其二,可以降低单个企业单独应诉的涉案成本,这是不言而喻的。在某种程度上,反倾销是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较量。因此,企业只有与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通力协作才能有效应对反倾销案件。处于国际化经营低层次的中国企业尤其需要重视这个问题-在欧盟针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件中,中国政府和新闻媒体积极施加影响是促使欧盟最终与中国企业达成价格承诺协议的重要原因。另外,这里需要强调行业协会和商会的重要作用,它们在反倾销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已经被大多数有识之士所认识。而我国大多数行业协会和商会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战斗力不强、与业内企业的凝聚力不够。面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未来,行业协会商会必须从根本体制和管理机制上创新,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4、朱允卫、易开刚(2005)认为不断学习和掌握斗争策略才能处变不惊。跨国经营中的经济摩擦问题要比国内复杂得多,反倾销将是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长期面对的问题。企业随时可能面临不同国家的指控,因此,企业要有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只有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积累经验,企业才能在反倾销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企业跨国经营面对的国际市场环境要远比国内市场复杂,走出去和国际化将是一个痛苦和漫长的过程,这将是一场无法回避的持久战。对此,企业要有充分和清醒的认识,国内市场竞争的胜者不见得在国际市场上仍然一帆风顺,企业要有策略,有步骤的层层推进,尽可能做到少交一点学费。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可以预见,中外经济摩擦将不断升级,并呈现长期化、政治化的倾向。从某种程度上说,摩擦将是战略性的常态,而不是战术性的暂时安排,直至达到一种新的均衡。例如日美之间经过一二十年长期摩擦和斗争而形成的目前的一种均衡状态,而如何让未来的均衡点更加有利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则是需要政府认真加以对待的重大命题。因此,政府应该有必要的心理准备,就反倾销等经济摩擦问题与外方进行不断磋商,经济事务领域的定期磋商和连续磋商机制将成为中国外交事务中的重要任务。政府有必要成立类似国家“紧急经济事务委员会”性质的危机处理机制,以便未雨绸缪、加强事前预警和事发后的谈判和协调能力。可以肯定地说,中国产品和中国企业不断走出国门的客观事实对政府公共政策水平和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国际化必然要求政府的服务也要国际化。
应对反倾销的总原则就是这句话:必须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遇到贸易调查时不必害怕,用平常心对待。一定要积极应诉,不应诉必然失去市场,应诉了才有机会赢。由于欧盟关于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所以这仍需要中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敦促欧盟等国家尽快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要比较全面地解决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从尊重事实,推动实现公平合理国际贸易的角度出发,我们希望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积极考虑并及早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更根本的,我们要继续加强市场取向改革,加快经济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