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垄断荼毒消费者


电信垄断荼毒消费者

马宇

 

 

电信垄断为祸之烈,连一向“矜持”的《人民日报》也怒火中烧了, 63日的《人民日报》就发表长篇报道,严词指责“上网费贵得让人‘抗不住’”:

--一名记者8天花去1000多元的上网费,还只是查资料、传输文字图片,基本没下载东西;

--移动公司对手机上网只设置了套餐超出计算流量并收费,却没有套餐用完马上暂停或提醒的功能,有设置“消费陷阱”的嫌疑(哈哈!敢情这些无良电信运营商到处都在设置“消费陷阱”,不只我一人中招啊!),并且超出流量收费非常高,每KB达一分钱,大约每兆10元,一首普通歌曲3M,下载就得花30元!

我国电信长期既落后又蛮横还高收费,百姓怨声载道。有关领导和管理部门不是不知道。迫于各方面压力,电信行业也曾经进行了4次体制改革,但换汤不换药,国有企业的僵化体制依然僵化着,电信市场的行政垄断依然垄断着,广大消费者依然被剥削着,被荼毒着!

业内专家援引国际电联的资料说中国电信资费水平在全球范围内只是中下。但我怀疑的是那些比我们收费高的是否都是中非或者南太国家?为何看得见的那些发达国家都比我们收费低?何况,还没有考虑本地人口的收入水平、本地电信运营成本要素价格?比如我们的电信基础网络都是财政投资或消费者投资建立起来的,原来装电话要缴高达数千元的初装费,现在接宽带也要数百元的安装费,而这些在发达国家的电信收费中是没有的;座机手机不是只按打电话时间计量收费,而是还有基本费月租费之类,如果我们把这些费用都记入电信资费中,是不是我们的收费就不会是中下而是高得离谱了?

谁都知道,垄断必然导致落后,但我们就是能够天天喊着要高度重视国家信息安全,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把电信经营垄断起来,似乎只要让这几个国有电信企业控制了国内的电信运营,就能确保国家的信息安全。

我们的管理部门和领导人,从骨子里都认为不能让民营资本、更不能让外资介入电信运营,否则国家信息安全不保--但我一直对他们如此做是出于公心持怀疑态度,因为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垄断必然导致行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落后,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保证信息安全的--理论上,实践中,早都已经有了充分证明,行业管理者甚至高层管理者能不明白?假如连这样的基本道理都不明白,还有什么资格去制定国家的电信政策、从事行业管理?所以我以为这些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为了部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而毫不犹豫地牺牲了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利益、国家利益!

大家还记得十多年前的那次电信改革吗?某铁腕领导人把电信公司拆分,但拆分的结果却莫名其妙,分成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之类,分工明确:有的搞固话,有的做移动,互不打架。有个网通、铁通,只是帮闲的角色,也是为了平衡部门利益,制造点竞争也有限,顶多算寡头垄断。同样的做法包括搞中石油中石化,南北分界各包一摊,荒谬之极。这当然符合该领导的一贯思路:国有企业不能自相残杀啊,各干各的,互相帮衬多好!难怪有人说此人是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甚至正宗搞计划经济的还声明说他不是计划经济而是命令经济,此等电信改革也明显体现出了他的经济管理思路。正像其他方面的明市场实计划的改革一样,这种挂着改革幌子实则强化行政垄断的所谓改革造成了严重恶果,不但破坏了基本的市场竞争基础,导致对消费者的肆无忌惮的掠夺,而且也使电信企业没有技术进步和提高效率的动力,远远落后于国际电信先进水平,从根本上毁掉了信息安全的保障。

电信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应该是制造竞争,决策者们难道真的不懂吗?为什么不能在公有电信基础设施(这些都是财政投资或者消费者投资建立起来的,别忘了电信公司最初收取了上千亿的“初装费”,最后却成了垄断者们继续垄断的理由和掠夺消费者的工具)的平台上,放开电信服务经营呢?同时允许后来的电信公司新建网络?美国人依据反托拉斯法拆分AT&T,在已有数以千计的竞争者的情况下继续保护竞争,我们难道在数十年后都不能从中学到点什么吗?难道我们以为按业务切块分割中国电信就叫制造竞争吗?难道我们以为一种业务领域有两三家国有企业存在就能形成市场竞争吗?

不说理论讲道理了,只看中国电信企业的表现吧:不论座机手机,电话月租费、基本费取消了吗?按秒计费实行了吗?电话卡余额为何不能退?技术问题不能解决?哪为何国外的电信公司可以解决?你们这些自命为国为民的电信企业解决不了,为何又不让能解决得了的来做?

为何所有的电信合同,都是有利于经营者而不是有利于消费者?为何电信消费陷阱无处不在?

为何在国外,消费者打个电话就可以更换电信服务商,而在中国就不可以?为何不但不能选择电信服务商,即使开通或取消一项业务都要去营业厅排队数小时?

为何美国往中国打电话,10美元的电话卡可以打1000分钟,而我们往美国打电话却要1分钟1美元甚至更多?中国电信每年支付给国外电信商的费用就有数十亿元,而其中相当部分是我国电信企业的高收费造成的,这不是变相给予国外电信公司超额利润吗?掠夺国民资助外企,中国电信企业在其中扮演的是怎样不光彩的角色?

正如其它的垄断国企一样,中国电信企业的所作所为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丑陋!

伪劣演员郎咸平鼓吹“国有企业也可以搞好”,一个劲地捧国内的臭脚,但他除了大赚内地的钱,其它不都在享受境外市场经济的好处?郎先生为何不移民内地,拿内地的户口,持内地的护照,赚内地工资,子女受内地的教育,使用“绿坝”软件,乘东方航空,用工行卡,加中石油中石化的汽油,买中国人寿的保险,安装中国电信电话,使用中国移动电话卡--当然,可能也用内地的移动电话,不过再贵的电话费对他也是小钱,不用在乎了。何况,把从内地拥趸身上赚来的巨额款项之九牛一毛用于给他提供题材和成名阶梯的国企身上,也算投桃报李,心痛一下也就罢了。

中国加入WTO的时候,承诺要放开电信服务市场。开始时(2002年)允许外资持股25%6年后可以提高到49%,并逐步取消业务、地域限制。不管是被迫的还是主动的,这总是国家承诺吧?白纸黑字的。何况我们号称是负责任的大国。现在加入WTO9年了,电信市场开放怎样了呢?有多少外国电信公司在经营国内电信业务呢?尤其是在基础电信领域?反正我作为一个消费者,还没看到外商投资基础电信服务的影呢!

好吧,外国人毕竟是外国人,让外资介入这么重要的电信行业总是不好。那么,能不能让外资中的港澳台资本先来做电信业务?那总是我们的“国民”和同胞吧?香港弹丸之地,几百万人口,却有数以百计的电信服务商,让他们来做也应该比目前的这些垄断国企要强得多吧?何况我们不也签了CEPA了嘛,不拿香港人当外人嘛,还都续签了好几回了,怎么就是不能让香港人来经营内地的电信业务?

好吧,港澳台资本也有问题,我们也不说了,那么让我们自己的民营资本来做行不行?前几年有个非公经济“36条”,都成旧的了也没起多大作用,前不久又弄了个新的,重提让民营资本进入某些垄断领域的问题,包括电信。而打破行业垄断,这样的话我们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遍,很多还不是我们老百姓在瞎吵吵,而是中央文件、高层领导在做指示。即使如此,民营资本能够做电信运营了吗?--别拿那点增值服务来说事蒙人,是不是真让民营资本做,得看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上网等基础电信服务领域是否给民营资本以经营权,而不只是“参股”,甚至连如何参股也语焉不详。应该让民营资本自由进入电信领域,平等地与这些国有电信公司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破垄断形成竞争,那才是电信体制、电信市场的真改革!

根据目前情况判断,前景仍然令人气沮。徒唤奈何!

虽然不抱什么希望,更清楚个人力量的渺小,但只要垄断国企不除,我就会继续呼吁下去。

做个与大风车搏斗的唐吉坷德吧,杯具就杯具。

中国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杯具多了去了,不在乎再多些。即使13亿个个是杯具又怎样?制度依然。

2010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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