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逼降房价
5月31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意见中提到的“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被看作是“房产税风波”以来官方的最新表态,随着政府的官方表态,房产税的推出仅仅是时间制定的问题了。
随着“新国十条”新政的深入,没有了地方细则的“声援”,新政的威力正逐渐减少。新政之初,成交量下滑,购房者看到房价下跌的希望,但地方政府的观望,导致新政影响地方城市房价微乎其微,购房者又逐渐对新政的威力开始产生了怀疑,经过一段时间的博弈,全国各大城市的成交量的回暖表明购房者对新政的期盼正逐渐减弱。
房价有再次补涨的可能。但这不符合中央此次调控之意志。在发现此次调控有“脱靶”之可能情况下,祭出杀手锏是一个必然。
房产税作为一个宏观调控之杀手锏,是对房产保有环节进行收税。对投机性购房和投资性购房是真正的压制。房产保有税的征收将大大增加房产持有成本,一方面使得市场投机资本将远离房地产市场,进入其他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使大部分投资资本流出楼市,大部分空置房推进楼市进行交易,使得楼市供求关系出现缓和,挤压房价泡沫,从而导致房价的下降。
虽然房产持有税面临着房产持有界定等许多征收技术性的问题,但这是房地产市场成熟的标志。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必然之路,房产税的全面征收的困境,并不妨碍新试点的推行。
“新国十条”出台后,北京、深圳和广州等一线城市都出台了相关的地方调控细则,一线城市仅上海除外,房产税在上海试点的风声山雨欲来风满楼,也许上海地方细则的出台,等待的就是国务院《通知》的官方表态。上海首推房产税是现实的必然。
房产税一旦征收,没有炒房的暴利,全国的空置房蜂拥入市,房价下降多少才是多呢?这就是杀手锏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