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


     “经营活动噪声该由谁来管?”(中国环境报2010-06-28  )映的是一件环境管理中经常发生的事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人民的正常生活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基本职责。作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环保部门,即使是法律上规定由其他部门管理的事件,也不能简单的告知群众,而应该依法通知有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他们做好工作。我们知道现行法律有自身的不足,但人民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环境管理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依法办事是前提,为民服务时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