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计划从2010年起至2012年,引导180万名左右的本省户籍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并提出了一些比较具有操作性的原则,如针对具体情况创造性地推行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
既然该计划实施有明确的时间表,相关的入户实施细则业应该及时尽早出台,才方便农民工对应相关的条件,一方面作出自己的选择,另一方面及时充电,使之尽快适应入户的要求。
另一方面,既然广东省如此加大这方面的投入,有这样政策放宽农民工入户,何不从中腾出相当一部分的名额和指标,给予省外到广东的务工者?毕竟,共享改革成果,有广东人民的付出,也有省外来粤务工者的付出。在适当倾斜本省农民工入户的同时,将一些外省农民工的入户条件也适当降低,也许更凸显广东政策的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