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投资者视线已长达两个半月之久的苏州恒久,终于又再次闯进了投资者的视野。6月7日,创业板发审委发布2010年第35次工作会议公告称,创业板发审委定于6月11日审核苏州恒久首发申请。为此,有人乐观认为,苏州恒久再次上会,这也宣布其上市进程再次启动。
苏州恒久是一家投资者并不陌生的公司,它甚至是创业板里一家具有标杆意义的公司。该公司原本已经通过了创业板发审委的审核,原本已经成功发行了2000万股A股股票,并准备于今年3月19日上市。但就在上市前夕,该公司“专利门”事件曝光,该公司的上市事宜因此而搁浅,该公司因此成为创业板第一家上市前被临时叫停上市的公司。
那么,苏州恒久的再次上会,是否能为苏州恒久的上市进程带来转机呢?笔者以为,事情没有这么乐观。苏州恒久的再次上会,并不是该公司走向新生的开始,而是履行一个撤销上市资格的程序而已,正如当年的立立电子一样,苏州恒久将成为“立立电子第二”无疑。
其实,在一年多以前,立立电子也就是通过再次上会来撤销上市资格的。2008年7月,立立电子完成了新股发行工作,并准备于7月8日挂牌上市。但就在上市的前一天,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保荐人中信建投的通知,将对媒体就公司进行的相关报道进行核查,立立电子上市的计划遭到推迟。而2009年4月3日,发审委重新审核立立电子IPO申请。也正是在这次发审会上,否定了立立电子的首发申请,已经发行出去的股票被撤销上市资格,这对于当时的中国股市来说尚属首次。而苏州恒久再次上会,无非就是重走立立电子一年多以前所走过的老路而已。
而之所以如此肯定,实在是因为“专利门事件”非常清楚明了的缘故,甚至根本不需要用专业技术来判断,也不需要太多的调查取证来证明。苏州恒久在招股说明书中列明,公司共计拥有专利5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除此之外,公司还有4项已被受理的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事实上,该公司拥有的有机光导管体(1)-(4)四项外观技术专利权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终止,同时终止专利权的还有一项有机光导体管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早在去年3月,苏州恒久就已经了解到这些专利权存在丧失的危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9年1月21日就向苏州恒久发出专利年费欠缴专利自动终止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应该在两个月内补交年费,而苏州恒久却始终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年费。如此一来,苏州恒久的专利技术失效,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正是基于事实如此清楚而又简单明了,甚至无可争议,因此,苏州恒久招股说明书的虚假陈述也就是铁的事实,明显属于欺诈上市。这样的公司显然不符合上市条件。所以,取消苏州恒久的上市资格并无任何悬念可言。
不过,鉴于“再次上会”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误解,认为是重新启动上市程序之类,因此,笔者建议,对于苏州恒久这类虚假陈述事实清楚明了的公司,监管部门可以以公布调查结果的方式,直接撤销其上市资格,并就退款等后续事项作出安排,而不必再走上会程序,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