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抄袭事件三人谈



  郭宇寬︰抄襲事件使我對汪暉的印象有所改善
 從我個人的智力習性來說,我最敏感的是一個人邏輯不一致。一個邏輯不一致的人,在我眼里要麼是腦子發育不健全,要麼陰險是大偽之人。如果一個邏輯不一致的人,居然被一些人捧成著名學者和思想家,在我看來是整個社會在智力上墮落的標志,也是中國學術界墮落的標志。一個邏輯一致的人,哪怕觀點不能認同,起碼我覺得他也許是真誠的,還能獲得我底線的尊敬。
 汪暉這個教授,在我過去看來,就是驚人的邏輯不一致,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用英語講一套,用中文講一套,完全是一個巧言令色的騙子。
 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欺負中宣部的看不懂英文,他把自己包裝成6.3A的廣場民主斗士,用中文說話他又論證中國無產階級專政的合法性;見到西方左派,他說人家愛听的,反殖民和中華文化道路的主體性,反資本主義道路,單獨持這種觀點倒也可以自圓其說,可踫到鎮壓西藏,到西藏去搞大開發,拉動西藏GDP,他又講那叫傳播先進文化。我真不知道汪暉這種腦子是怎麼長出來的。
 不過他的長處是,對有些人來說汪暉確實有人格魅力,這點上,我真感覺他有一種邪惡的智慧,真有一批死心塌地的徒子徒孫,還有一幫鐵哥們,這個圈子氣味相投,就是眾所周知的“中國新左派”。有一個他的哥們兒,是著名的北大教授,在一次會議上,引用阿瑪蒂亞森的觀點,批評美國通過設置移民門檻來維護本國公民福利是自私的政策,接下來講到中國國內問題,說“現在開放北京和上海的戶籍是完全不切實際的,只會造成社會混亂。”另一個他的哥們兒,也是清華著名教授,在一次研討會上,聲討美國的“帝國主義政策”,“美國阻撓中國統一台灣暴露其霸權主義嘴臉”,接下來講到朝鮮半島問題,又興奮了,”中國決不能坐視南北朝鮮統一,那樣危害中國核心國家利益”。在這幫人的圈子里,汪暉是主要”帶頭大哥“之一。
  我曾經提倡過稱呼這些人,必須完整的叫“中國新左派”,不能簡化為左派或者新左派。因為根據我從符號學出發的語用分析,世界上有兩種左派,一種叫左派,一種叫“中國新左派”。 “中國新左派”這幫人琢磨的是權謀而是不是真理,所以邏輯的一致性是他們根本不在乎的。
  如果汪暉這幫人都成了思想家,中國就離白痴共和國不遠了。
 不過恰恰這次汪暉抄襲事件,我並不像很多學者那樣反應激烈,恰恰我覺得在這件事上,汪暉表現出難得的邏輯一致性,讓我對汪暉不堪的印象,大大地改善了。
 汪暉一直是推崇毛澤東的,毛澤東就是不講規矩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而且毛澤東從來不在乎任何知識產權,尤其善于“攪拌式”的組合,把別人的東西,攪成一鍋粥,從來不注明出處,最後都成了“毛澤東思想”。在全國人民都不許思想的時代,全國人民都是白痴,只有毛澤東一個大思想家,只有《毛選》能賣錢,收巨額稿費。 
 汪暉這點上學習毛澤東是學習到家了,把別人的研究成果來個“攪拌式”組合,攢出個“汪暉思想”也不過份啊。而且毛澤東思想的靈魂是不講契約和道理,相信強權,槍桿子里面就能出政權,老子就是得天下了,你管我是怎麼得的呢,你能拿老子怎麼樣?汪暉在抄襲事件中,對任何質疑都不回應,也有一種霸蠻的氣概,老子就是清華教授,老子就是著書立說了,老子就是徒子徒孫遍天下,你們能拿老子怎麼樣?
 抄襲事件前前後後,汪暉教授的表現,讓我對他的印象大為改觀。
 原來我以為他完全是一個下流的人,為了迎合權力,以學術的包裝,吮癰舐痔,不知道這個人自己到底相信什麼。
 現在我發現,汪暉教授其實內心有他堅守和相信的東西,至少在對待學術規範和知識產權的態度上,汪暉和毛澤東是一致的。至少從這一點上看出,汪暉推崇毛澤東有其真誠的一面,他在這一點上,邏輯是一致的,我以前誤解了他。
(許醫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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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生、余英時論汪暉事件
清華大學應負起政治與道德責任
原載《南方都市報》2010年6月6日評論周刊第17-18版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教授林毓生呼吁盡快調查汪暉“抄襲門”事件。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余英時表示完全贊同林毓生的觀點。
  “中國學術界最近一再聲言要與世界學術接軌。如果這不只是一句口號的話,我認為負責督導校內學術發展、維持學術秩序的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與清華大學校長,有政治與道德的責任盡速成立‘汪暉涉嫌抄襲調查委員會’,根據調查報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則的決定︰根據鑒定的確實證據作出停薪、停職或撤職的決定。如果清華大學校長、文學院院長不願作出任命‘汪暉涉嫌抄襲調查委員會’的決定;顯然得很,他們未能負起責任,他們自己應該下台。”
——林毓生
 南都評論記者 張傳文
  南方都市報︰林先生,非常感謝您在參加大陸學術交流極為辛勞之余,在返美之前接受我代表南方都市報采訪您。您在海外也听說了國內學術界關于汪暉涉嫌抄襲的討論,不知您有何看法?
  林毓生︰我多年來關懷中國的學術發展,汪暉涉嫌抄襲的事,當然知道,而且看過網絡上不少的討論。不但我關注這件事,余英時先生也十分關注這件事。我們對于汪暉涉嫌大量抄襲,感到震驚。事實上,這件事並不是那麼復雜,基本上是事實認證、事實鑒定的問題。
  汪暉到底抄襲了沒有?我們同意嚴家炎先生的看法︰有些地方確實“可以說是抄襲”。一個學者被指為曾經抄襲別人的著作,這是極為嚴重的事。我們需要以嚴正的態度對待。學術作為職業性活動本身,最無品德的事,便是抄襲別的學者的著作。這種行為同時破壞了學術秩序,並涉及法律問題。(學者當然也可能出賣靈魂,做政治或商業勢力的走狗、或變成刑事罪犯;但,那不是學術作為職業性活動本身的活動。)認證學者的抄襲,不但需要而且只能就事論事,與這個學者的學問好壞無關。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不可與這件事相混淆。一個學者學問的好壞,見仁見智、大家可以討論,但抄襲這件事,只能看證據的真偽、多少,如果客觀的證據確鑿,你怎麼為抄襲者辯護,他仍是抄襲者。
  有人說汪暉主要的東西不是抄來的,是他自己想出來的,次要的東西才是抄來的。抄襲幫助他節省了時間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他的理論建樹上,他借著抄襲才變成有世界水平的學者。根據這樣的思路,以後大學者都應有抄襲的特權、希望變成有世界水平的年輕學者也都應有抄襲的特權,否則你就阻礙了中國變成學術大國,要變成學術大國,中國必須先變成抄襲大國!這樣講下去,勢必要把中國變成世界的笑柄!這樣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思路,仍然反映著烏托邦革命思潮的深刻影響。它帶來了那麼多的災難;令人感到惋惜的是,許多人仍然對它的吸引力沒有反思的資源,當然也就沒有反思的能力。事實上,學術界之內,大家是平等的,不可能允許破壞學術秩序的特權的存在。如果中國學術界連這一點都無共識的話,也就不成為學術界了。
  在進一步具體討論汪暉事件之前,我要先對一位研究魯迅的學者的說法,作一點評論與澄清。那位學者說,汪暉所犯的過錯,不算抄襲,只是他未遵守學術規範。然而,抄襲當然也是一種不遵守學術規範的行為!一個抄襲者,之所以被認定與鑒定為抄襲者,恰恰是他被發現不遵守學術規範!當然,不遵守學術規範的行為的嚴重性,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學者因為一時疏忽或交稿的時間緊迫,偶而在全書之中一二處未能把引用別人的論述交代清楚,這種行為與另一個學者經常在自己的著作中大量引用別人的許多論述而不交代出處,機心用盡、處處掩飾,以便使讀者以為這些都是出自他自己的研究與分析,這兩種不遵守學術規範的行為是有所分際的,兩者犯錯的程度與嚴重性判然有別,不可同日而語。前者或可原諒,後者足可稱之為抄襲,是無法原諒的。
  南方都市報︰為什麼這樣的抄襲行為是無法原諒的?
  林毓生︰因為它涉及一個學者作為學者的資格。這可分為三點予以說明︰
  (一)抄襲者侵害了被抄襲者的知識產權。財產權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如果連基本財產權、公權力都無法保障的話,這個人的許多其他權利(以及其他權利所賦予的自由)也就無法落實。財產權是許多自由的基礎。在大學里,代表行使公權力的校長、院長,為了保障被抄襲者的知識產權,必須處理這種侵權行為,必要時需要進入法律程序。
  (二)事實上,汪暉的抄襲行為並未停留在上述範圍之內。好幾位讀者獨立地發現更為嚴重的抄襲行為︰他把列文森論述梁啟超的英文著作中譯的一部分,不作任何交代,沒有遮掩地抄過來,只是把梁氏大名換成了魯迅。剽竊二字不足以描述這樣明目張膽的抄襲了;“搶奪”二字比較接近事實。另外,最近有人發現汪暉的近著《現代中國思想的興起》也有涉嫌抄襲的段落。
  抄襲別人的東西,抄襲者太沒有個人的尊嚴了!一個真正有尊嚴的學者,不需要外在的壓力,他自然不會去抄襲。因為,他自尊、自重——能夠尊重自己,才能尊重別人。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原則。學術工作必須建立在道德基礎之上。這一點,中國古代先哲與現代西方杰出學人的意見是一致的。孔子說︰“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周易•乾•九三爻•文言》)荀子則說︰“以仁心說,以學心听,以公心辯”(《荀子•正名》)。芝加哥大學經濟學派之父鼐特(Frank H. Knight)先生說︰“學術的基本原則(追尋真理或客觀性)本質上是一個道德原則,客觀性預設著正直、勝任與謙虛。”(鼐特生前尚無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設立;後來有五個他的學生陸續獲得此獎。)中、西哲人所強調的道德與學術之間的積極聯系,具體地說,可分疏為兩種活動︰(a)以純正、誠懇之心在學術領域發掘知識、追尋真理;(b)遵守學術共同體之內的學術紀律、學術規範。
  (三)抄襲行為除了是一種失德的行為以外,它直接破壞了學術秩序。建立穩定、公平、合理的學術秩序,對于學術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因為在這種學術秩序之內,學者們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啟迪、討論。沒有健康的學術交流,很難有學術的進展。而有成果的學術交流,只能建立在學者們彼此信任的基礎之上。嚴重的抄襲者顛覆了學者們對他的信任,破壞了學術秩序。
  國際上,在有水準的大學中任教的學者們,抄襲的事件,極少發生。他們大多自尊、自重,根本不會產生抄襲的念頭,其中當然也有少數投機取巧的人,他們大多不敢逾越學術共同體的底線(他們知道抄襲一旦被發現,“終身職位”的保障也就自動取消了)。如果一旦涉嫌抄襲的事件發生了,握有公權力、負有行政責任的校長、院長會很快組織“調查委員會”,任命享有清譽、具有公信力、與涉嫌抄襲者和被抄襲者沒有關系的第三者為“調查委員會”委員,授予“調查委員會”獨立調查之權。在調查過程中,當然會給予當事人向“調查委員會”詳盡說明的機會。若是毋枉毋縱的公平、公正的調查結果,確認與鑒定了大量抄襲的證據(無論這些是來自抄襲者早期、中期或後期的著作),校長、院長在接到調查報告以後,對于最為嚴重的抄襲當事人的處分,只有一個可能︰撤職。為什麼如此嚴厲?因為,如前所述,確實的證據顯示,當事人自我取消了作為學者的資格︰他侵害了別人的知識產權、逾越了學術道德的底線,破壞了學術共同體的秩序。
  中國學術界最近一再聲言要與世界學術接軌。如果這不只是一句口號的話,我認為負責督導校內學術發展、維持學術秩序的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與清華大學校長,有政治與道德的責任盡速成立“汪暉涉嫌抄襲調查委員會”,根據調查報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則的決定︰根據鑒定的確實證據作出停薪、停職、或撤職的決定。如此究責的程序,會使當事人得到了應得的處罰,中國的學術秩序因此獲得重整的機會,不正學風也由此可以獲得改正。中國學術界庶幾可以走向良性循環。如果清華大學校長、文學院院長不願作出任命“汪暉涉嫌抄襲調查委員會”的決定;顯然得很,他們未能負起責任,他們自己應該下台。
  (余英時先生對“關于汪暉涉嫌抄襲答問”的審定稿表示︰“我完全同意你的論點。”——林毓生注)
 中國大學學習西洋是自己想象的西洋
  南方都市報︰您能否結合自身工作經歷,介紹一下美國那些優秀大學的運作機制?
  林毓生︰美國基本是教授治校(faculty government),並不是全部教授說了算,一部分是教授決定,另外一部分是行政單位決定,還有一部分是教授與行政單位協調決定。教授治校最主要有兩個意思,比如我們歷史系有60多個人,關于人事問題,比如年長人退休進新人,還有關于教學問題課程安排,我們教授團自己管自己,院長沒有權力管我們,院長有建議權和協調權。比如他可能會說,歷史系挺重要的,有一個歷史問題挺重要,你們考慮考慮吧。
  另外一個經費問題,我們教授沒有功夫去做,則由院長去做。這是一個彼此負責任的機制,院長有監督權,有精英治理和投票相結合。比如一個系非常腐化,因為它自己就是二流的,不進一流的學者,院長發現有問題,就可以提出兼做系主任進行改造。行政權與教授權互動,院長有權力但不能隨便用。
  南方都市報︰美國的學術評價機制是怎樣的?
  林毓生︰我們一般是自己評價自己。從台灣、香港開始的,中國大陸也流行量化考核,一年寫多少篇論文,不同期刊的論文打不同的分數,我們那里完全沒有。我們是一年寫作計劃給系里寫一個報告,正在研究和出版什麼,然後彼此可以監督,這是一個學術自律的共同體。中國學習西洋是自己想象的西洋,事實上我們十年才評一次。尤其是對一流的學者,比如你怎麼評價哈耶克、阿倫特,給他們打分豈不是自己侮辱自己?現在流行的學術期刊論文統計,在西洋是圖書館系統的作業,不是學術系統的作業,跟學者沒關系。
  南方都市報︰您怎麼看大陸知識分子在中國轉型中的作用?
  林毓生︰我的感受,中國的知識分子在80年代這十年間,漸漸形成了一個基本的共識。過去的知識分子很多連權利(rights)與權力(power)這些名詞都區分不了,那時候國內的學者給我寫信或做評論,我經常發現這種連名詞都不知道的情況。但到了80年代後期,相當多人發現了早期知識分子嚴復已經在用這些概念,兩個概念指涉兩種不同的含義。而且,在意識上開始有了要走向憲政民主的共識,權力相互制衡,法治是獨立的,人民是有權利和責任的。但很不幸,政治力量影響下,知識界在90年代分裂了,有的人繼續走這種路,但有的就覺得西方也腐化,也有利益團體,不一定接受西方的憲政民主,新左派汪暉公開說毛澤東時代民主才是真民主,已經是非常嚴重的分裂。
  中國的知識分子在艱苦的環境下堅持,還是令人敬佩的,但現在面臨著缺少共識,這個問題很嚴重。像連汪暉涉嫌抄襲這種簡單的事情,現在都只是在電腦上打口水仗,浪費時間。
  但不能說中國的轉型沒有一點進步。我們從前連律師職業都沒有,現在有了。只是比較好笑的是,中國還可以把律師連帶抓進去,這是世界笑話,在世界上的法治國家是沒有的,轉型和進步還很慢。
  南方都市報︰對于國內在討論的中國發展模式,您贊成這個概念嗎?
  林毓生︰北大經濟研究中心的姚洋最近在西方外交雜志(forreign affair),寫了一篇短文,但說得非常清楚,他認為,從經濟角度看,用現有的體制和手段刺激經濟發展,北京共識、中國共識走不通了。我覺得很欣慰,他本來並不是完全自由主義的立場。
  南方都市報︰您原有的“創造性轉化”思路,針對中國目前現狀,有沒有新的進展?
  林毓生︰有一點。我的創造性轉化中,社會應該逐漸建立公民社會的機制。公民社會獨立于政治,不屬于政治,同時進入政治過程。假如能夠發展出這個機制,是中國非常重要的未來的希望。
  政治就是公共事務,假如公共關懷、公共問題越來越有共識,越來越聚攏了普通的公民,形成共同體。比如你就關懷污染問題,另外一個公民團體就關懷醫療不公問題,這些都屬于公共事務,假如非政府機構的社會運作越來越健康,政府發現給它們一個空間對未來很好,不要太打壓它們,互相幫忙良性循環。這是最有希望的地方,現在這方面有一點發展,但還受到很多限制。
  現在不能完全講權利,權利只是最基本的,還要講公民的責任,公民的關懷。一個公民有權利,同時也有責任關懷公共事務。假如公民之間互相幫助、協調、聯合,可以對政府產生影響力,而那種等待、拜托政府自我清醒完成自上而下的自我改革,把握會更小一些。
 此采訪稿經林毓生教授本人審定。
■鏈接
汪暉抄襲門事件演變
3月10日
  南京大學學者王彬彬在《文藝研究》上刊發文章《汪暉的學風問題——以<反抗絕望>為例》,質疑知名學者、清華大學教授汪暉涉嫌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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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又全文刊載了這篇文章,汪暉抄襲門開始成為公共事件。
3月25日
  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錢理群稱︰“以今天的學術標準來看,《反抗絕望》可能確實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夠規範的問題,但這不能簡單稱之為剽竊。”
3月25日
  汪暉對媒體記者回復短信︰“我在國外,現在是深夜。有朋友來信說及此事。我沒有看到文章,手頭也沒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學術界自己來澄清。”
3月30日
  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嚴家炎認為汪暉是抄襲或變相抄襲,但是王彬彬也有一些地方說得好像過分了一點。
4月3日
  《北京青年報》發表汪暉著作的責任編輯舒煒的文章《“王彬彬式攪拌”對學術的危害》為汪暉辯護,說︰“這樣以人身攻擊為目的的指控,幾乎可以把任何學者的任何寫作都定義為剽竊。”
4月9日
  知名學者丁東在《南方都市報》評論周刊發表文章,稱自從中國有了現代學術以來,引用別人的著作,不注明出處,從來都是不正當的,80年代也不例外。汪暉博士論文中的硬傷,當時沒有發現,應當說是評委的疏忽,並不能證明80年代不需要遵守學術規範。
4月21日
  熊丙奇在《東方早報》上撰文《社科院應啟動汪暉抄襲事件的調查》,說︰“如果沒有抄襲,學位委員會可以向公眾公布調查結果,以此了斷‘媒體辯論’;而如果存在抄襲,學位委員會當作出取消博士學位的處理。”
5月
  清華大學繼續將汪暉列入本年度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學者名單。
 截至記者發稿
  汪暉未公開回應此事,清華大學新聞網上依然掛著該校新聞報告《嚴謹為學的汪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