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将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划分为七个收入等级的群体,分别是:(1)最高收入户;(2)高收入户;(3)中等偏上户;(4)中等收入户;(5)中等偏下户;(6)低收入户;(7)最低收入户。收入等级划分的基本方法是:将所有调查户按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低到高排队,按10%,10%,20%,20%,20%,10%,10%的比例依次分成: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等七组。总体中最低5%的户为困难户。具体的等级分类请见表A栏目中的内容。
表A 各等级收入户收入同最低收入户收入的比值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各年份《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并计算。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以最低收入户收入水平为1,并按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价格上涨因素进行了剔除。
将各等级收入户的收入同最低收入户的收入相比(即以最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为1),考察各不同等级收入户相对最低收入户收入的水平。计算结果如表A中数据所示。为了更清晰的展现表A数据,图1给出了表A中数据的曲线图。

注:本图按表1的数据绘制。
图1 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曲线图
从图1可以看到,收入户的等级越高,其收入同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的增幅越大(图1中曲线位置越向上的相邻两曲线之间的距离越大)。表A的数据显示,1995年最高收入户收入与最低收入户收入的比值是3.78,到2008年该比值已上升到9.11。由此表明,在1995-2008年期间城镇居民中的贫富差距明显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