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不敢冒昧地联系一些疏于联系的同鞋,别人也不会冒昧地联系我。貌似只有聚会的时候,才是相互之间联系的时机,聚会才会让彼此觉得自然而然地互相聚旧,不会有谁主动找谁的顾虑。
正在如火如茶地进行着的世界杯就是一个以足球名义进行的国与国之间的大聚会,激烈而又残酷地淘汰赛引发人们新一轮的观看热潮,议论纷纷。这届世界杯的焦点恐怕不是梅西、卡卡、C罗等世界足球先生,而是裁判,争议最大的莫过于英德大战英格兰的进球被裁判视而不见,还有,16强淘汰赛中西班牙VS葡萄牙比利亚的越位进球,阿根廷VS墨西哥特维斯的越位进球,等等。球迷们总会不自觉地想,假如没有这个那个误判,英格兰也许就不会出局,葡萄牙也不见得就被淘汰,墨西哥或许还会有机会。
由于这些比赛影响力比较大,有识之士就提议为避免以后再出现如此重大的误判,应该使用一些高科技配合裁判进行判决,但马上就有人反对说,误判也是足球的一部分,甚至说误判也是足球的魅力。如果说误判也是足球的魅力,那么,我认为公正公平要凌驾于这种魅力之上,连公正都不能保证,要所谓的“魅力”干嘛?而事实上,足球最大的魅力应该是团队之间激烈的竞技,对于世界杯而言就是为国家荣誉感而战的激情,何曾是那些引发争议甚至骚乱的误判。
本人首先是一个篮球迷,其次才是足球迷。对于足球判罚出现的问题,我不自觉地和NBA的判罚对比起来,为什么是NBA而不是国际篮球,不是因为NBA影响力更大而是因为NBA的判罚更灵活,灵活到与国际篮球的规则都有很多不一样,而且正因为灵活,它的规则比国际篮球的规则还要复杂,例如,国际篮球规则没有防守三秒,没有进攻有理区等等,NBA的规则就有。NBA都用电视回放技术了,你足球为什么不用呀?因为你是世界第一运动不是世界第二运动吗?
对于足球场上常常出现的越位现象,尤其是那些因越位而进球有效或无效的问题,我在想,为缓解这些问题,倒不如借鉴NBA的犯规满六次就要离场的规则,对于越位,给定一个次数限制,一场比赛越位多少次就得离场,可以换人,不影响下一场比赛。有了越位次数的限制,前锋们就会注意尽量少越位,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比赛的流畅性,又减少越位进球的误判机率。当然,事情都是利弊兼有的,这种规则的弊端恐怕会让很多人骂脑残(是规则脑残,不是我)。
事物都是相互关联的,所以我的联想(我没联想notebook的)也比较多,由世界杯想到足球场,由足球场想到足球场的草坪,由草坪想到了草坪草种,由草坪草种想到了草种公司-田野风,才幡然醒悟,原来我其实也有为足球事业奉献一份绵薄之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