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新京报》诉浙江在线网站自2003年至2007年间非法转载其7706篇文章一案,杭州中院裁定“应当予以分案审理”。这意味着双方要打7706 场官司。 无怪乎《新京报》代理律师刘家辉抱怨:“7000多次分案审理,我们要打30年官司都打不完,这很荒谬。”目前《新京报》已向浙江省 高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撤销杭州中院的裁定。但是,浙江省最高法院是否会象杭州中院一样为保护地方利益而进行离奇判决呢?我们似乎只有听天由命了。
为了说明这一判决的荒唐离奇,我们不妨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强奸惯犯被捕。他在过去两年强奸了一百多名女子。但是,对之起诉时,状子被法院打回来,称一百多次强奸是一百多件案子,要分案审理。如何你说这是虚构,那么我们就看看现实生活:文强犯的罪,究竟有多少宗?难道都应该分案审理吗?如果法院都象杭州中院那样带头玩弄法律,社会还如何能够太平?
此案的审理反映了两大问题:一是地方主义使国法形同虚设,二是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软弱无力。在这种缺乏保护的状态下,媒体的未来尤为堪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纸媒正受到严峻的挑战。美国的报纸杂志订数锐减,许多被迫关门。有前瞻性的纸媒,如今都开始在网络上下功夫。纸媒的订户少了,广告收入低了,但是,网络版的订户和广告收入则大增。随着iPhone等新技术的发展,这种网络版对纸媒来说就越来越重要。再看看《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大媒体的网站,人家不仅有网络版的独家文章,而且也运用视频等技术,办得生龙活虎,非常有特色。我虽然一直订阅这两家报纸,但还是免不了要到人家网站上看看。
再看看国内各报的网站,则不免大失所望。很明显,即使是非常有名、非常成功的大报,网站也都非常单调,主要不过是把发表的文章贴出来,再大不了有点博客的链接。我因为给国内许多媒体写专栏,编辑接触得也比较多。偶尔沟通,发现各报都意识到网络的挑战。但是,你几乎看不到纸媒进军网络的大动作。
为什么会如此?因为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本来就弱,网络一来,纸媒的知识产权就更难保护了。现在网上几乎无法无天,看到文章就转贴,好像“网上偷不算偷”。这就无法竞争了。目前几大门户网站很是热闹。由于历史形成期的特殊原因,这些网站几乎不需要自己制作新闻评论,到全国各媒体“拿来”即可,而且是什么好挑什么。面对这种无成本的大规模采集,纸媒怎么可能竞争?相反,许多纸媒甚至主动把自己的文字送上门去,因为主要门户网站转载见证着纸媒的影响力。这当然方便了网友们。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看看几大门户网站就明白:千篇一律。反正都是抄来抄去。怎么可能有特色呢?
如今是对网络偷窃急刹车的时刻。道理很简单,媒体中从事“生产”的还是纸媒:新闻是人家采写的,评论是人家发表的,所有这些成本都不低。如果听任网络任意偷窃,纸媒就缺乏“生产”的动力。纸媒也不可能根据互联网发展的未来进行积极的应对。日后纸媒读者减少,利润下跌,门户网站又不事“生产”,大家还读什么呢?
另有一事也与此相关。最近读到京张大堵车的新闻,赶忙给我的出版人打电话:“你们难道不考虑语言图书吗?开车的人多,堵车时间长,这方面的内需就高呀!”对方回答:“语音版、网络下载版的图书,我们一概不碰。你出本畅销书,盗版很快就跟着来了。但是那种盗版毕竟还是要偷盗者自己印制的,成本还是有一些的。但是,语音、网络制品,盗版的成本几乎是零,所以这种生意是不能作的。”看看国外图书的语音、网络下载版本多热闹,利润多高!缺乏知识产权的 保护,中国在出版这一项上就扼杀了几个重大的产业。在这样的生态下,中国还怎么和世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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