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描写的是南京风格的美食?


曹雪芹是北京人,但他幼年在南京汉府街一带的江南织造署生活过。我怀疑他写于香山脚下的《红楼梦》,其实以南京的那一段钟鸣鼎食的日子为背景的。他在北京的青年时代是很破落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蜷缩于西郊黄叶村的农舍,重温遥远的金陵春梦。否则他干嘛要把自己暗恋的女孩子们命名为“金陵十二钗”呢?《红楼梦》既是一部人情之书,同时也算一部美食之书。那里面所描述的螃蟹诗会及诸多佳肴,带有浓郁的江南风味,我希望那是某位南京厨子的手艺,给曹雪芹留下的永难磨灭的记忆。南京菜跟已泛滥的淮扬菜或江浙菜还是有点区别的。它是精华的精华,粘染着浓得化不开的六朝金粉,既富贵又香艳。南京虽然不太流行穷极奢侈的满汉全席呀什么的,但作为古都,它和北京还是“有一拼”的;秦淮小吃,小则小矣,但向来擅长四两拨千斤,毕竟,它哺育过莫愁女、李香君(秦淮八艳的代表)乃至金陵十二钗之类。曹雪芹梦中的大观园究竟是在南京还是北京?从《红楼梦》里,将描写饮食的情节抽出来,足够编一本供五星级饭店使用的菜谱。非美食家不能著此书也。

                      大观园究竟是在南京还是北京?■ 洪烛

   我有一位朋友,遍访京城美食,这天给我打电话,说你非来不可,吃的是你们南京菜。按照他的指点,我来到朝外大街,果然看见那块“南京人家”的招牌。紧挨着的,居然是一家婚纱摄影店。我不是风水先生。但还是下意识地联想:瞧人家选的这位置,天天都有喜酒喝,既饱了口福又饱了眼福。  

   说实话,“南京人家”这四个字,还是把我的心弦拨弄了一下。我来自西安的朋友张楚,在北京写过几句颇经典的歌词:“一个长安人,走在长安街上……”而我作为南京人,想不到能在北京吃上南京菜。凭我移居此地十余年的记忆,还真是第一次遇见直接以南京做招牌的酒楼。

   严格地讲,南京菜跟已泛滥的淮扬菜或江浙菜还是有点区别的。它是精华的精华,粘染着浓得化不开的六朝金粉,既富贵又香艳。南京虽然不太流行穷极奢侈的满汉全席呀什么的,但作为古都,它和北京还是“有一拼”的;秦淮小吃,小则小矣,但向来擅长四两拨千斤,毕竟,它哺育过莫愁女、李香君(秦淮八艳的代表)乃至金陵十二钗之类。南京的美食,很典型地适合美人的口味。当然,即使你是英雄,恐怕也不会拒绝做一、两回温香软玉的金陵春梦。  

   作为南京人,我还是很为自己的故乡感到骄傲的,无论它的历史、它的人文,还是它的饮食。那是一个可以活得很精致、很放松的地方。美景、美人、美食,占全了。还没有听谁说去过南京而后悔的。但愿座落于北京朝阳门外的“南京人家”,也能做到这一点。毕竟,北京的物质生活,粗线条、硬线条较多,有必要增补点曲线或弧线之美。真正的好钢,应该做到绕指柔的。  

   走进去,一桌朋友已坐在园林式的包厢等我:老板也是南京人,过来打招呼。我对乡音的态度一般(没有“两眼泪汪汪”之感触),倒是摆好的一碟碟凉菜使我顿起鲈莼之思:马兰头拌香干、香米藕、地皮菜、母枸头、菊花脑、荠菜……假如说在北京吃南京菜已够让我惊喜,万万没想到的是能邂逅品种如此之多的故乡的野菜。我印象中,在周作人的时代,江南的野菜就是娇生惯养的,对北方水土不服;可今天,它们怎么也跟我一样,出现在千里之外?老板赶紧解释:这可是每天从南京长途托运来的。  

    我一直觉得,所谓的金陵春梦,是靠这些以前在别处很难吃到的野菜烘托的。野菜在南京,不仅不显得贫贱反而是极富于特征的花边,地位一直很高的。南京人,恐怕是最早从骨子里理解“绿色食品”这个概念的。且不说某些野菜绝对属于南京特产,即使同样的品种,别处长的跟南京长的在滋味上也会相差甚远;追究其根底,我们只能说是因为南京的水土好了。不仅植物如此,人也一样,明清时就有一种说法:在南京连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我想这种烟水气深深地浸润了野菜的灵魂,抑或人的灵魂。  

   李时珍是哪儿人以及他的《本草纲目》在哪儿写的,我一下子记不起来了。但大诗人袁枚的《随园食单》,确实是在南京写的。南京的野菜,使他的心格外狂野。  

   等到一道芦蒿炒臭干端上来,我挟了一筷子,细细地咀嚼,半天说不出话来。唉,我真正咀嚼出了长江水的味道。这种水生植物,偏偏只能在长江流经南京的那一段水面滋长。你可以说它的根是很轻浮的,但也是很顽固的。我不也是如此吗?纵然尝遍东西南北种种菜系,可还没觉得什么比我故乡的食物更为可口、可心、可意的。我相信直到今夜,我精神上的根须依然潜伏于长江下游,不能自拔。  

   曹雪芹是北京人,但他幼年在南京汉府街一带的江南织造署生活过。我怀疑他写于香山脚下的《红楼梦》,其实以南京的那一段钟鸣鼎食的日子为背景的。他在北京的青年时代是很破落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蜷缩于西郊黄叶村的农舍,重温遥远的金陵春梦。否则他干嘛要把自己暗恋的女孩子们命名为“金陵十二钗”呢?

   《红楼梦》既是一部人情之书,同时也算一部美食之书。那里面所描述的螃蟹诗会及诸多佳肴,带有浓郁的江南风味,我希望那是某位南京厨子的手艺,给曹雪芹留下的永难磨灭的记忆。  

   且不探讨曹雪芹梦中的大观园究竟是在南京还是北京,应该祝愿我老乡开的“南京人家”,能成为北京城里一座美食大观园,这倒是真的。说白了,只要有了美景、美人、美食,哪儿都可以算作大观园。我不妨喝完美酒(正宗的花雕)之后,就此写一篇“美文”,从感情上来说也算是“买单”了。    

 

   曹雪芹是北京人,读者却常常忽略了他与北京这座城市在文化上的关系,恐怕因为《红楼梦》不仅仅属于北京,更属于整个中国,属于全世界;不仅仅表现了家庭史抑或清代的鼎盛时期(乾隆王朝),更表现了永恒。在这一点上,曹雪芹是后世最著名的京味作家老舍也无法超越的。虽然老舍写了伟大的《茶馆》,平民化的“大观园”。
  曹雪芹与老舍同属“北京满洲人”(或称北京旗人),只不过年代不同罢了。记不清曹家算哪一旗,反正老舍是出生在“正红旗下”。他们二人,称得上是另一种性质的八旗子弟,与世人印象中豪奢傲慢的八旗子弟相比,绝对算“另类”了。他们既不提笼遛鸟,又不唱戏捧角,而热衷于写小说,是少有的文学家。当然,曹雪芹比老舍要更多一些贵族气质,毕竟他是阔过的,这就像贾宝玉与骆驼祥子,虽然性别相同,却风格迥异,属于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
  人们根据食粥、寒夜奔走、徒穷四壁之类传说,认定曹雪芹命苦,有点像“文革”中遭受冲击的“黑五类”子弟。其实他是吃过满汉全席、享过种种艳福的,否则他如何逐一描绘大观园里的“高消费”(山珍海味、画栋雕梁以及穿金戴银),如何再现美女如云?假如纯属虚构的话,那他的想像力可就惊人了。

    别的不说,从《红楼梦》里,将描写饮食的情节抽出来,足够编一本供五星级饭店使用的菜谱。非美食家不能著此书也。

    以此类推,曹雪芹还基本具备服装设计师、建筑学家、戏剧导演、诗人、琴师乃至娱乐记者的素养。这可都是靠温柔富贵乡里泡出来的,非道听途说或三两天的熏陶所能造就的。公子虽然落难,富翁纵然破产,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呀。
  在这方面,我又很赞成张中行的观点:“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曹雪芹不会像诗文中描画的那样穷。文人,张口阮囊羞涩,闭口贫无立锥,也只是说说好玩而已,如果真衣食不足,那就连写阮囊羞涩、贫无立锥的力量也没有,况八十回的锦锈大书乎?所以所谓文穷而后工,穷只是未大富贵,却必须执笔半日,到食时还有,哪怕是粗茶淡饭,送上桌面。还不只是粗茶淡饭,见于诗文,他也不少喝酒,显然,不名一钱是办不到的。还可以看看他的朋友,敦氏弟兄等都是中上层人物,他的情况会下到底层吗?”

   我想,曹雪芹再尴尬,也会比大清帝国垮台后破落的旗人境遇要稍好些。令其有切肤之痛的并不完全是物质,而更多的存在于精神层面上,譬如爱情的失落、亲朋的离散。就像在高鹗续写的结局中,贾宝玉遁入空门,绝对不会是经济的原因,绝对不至于为躲债而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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