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之争”续:网友建议起诉罗浮风景区


纵横中文网作者无罪起诉起点中文网引发同名小说《罗浮》版权之争,据报道,罗浮除了是道教常用词汇外,还是广东一个风景区的名字,对此有网友建议,无罪应该去起诉罗浮山风景区。

 

针对《罗浮》版权之争,有网友在新浪微博发表观点,非常奥特曼的小编头一次听说罗浮不是岭南第一山,不是广东一小镇,不是道教七洞天,而是一部玄幻小说,一部别人用这个名字作者就会起诉的小说。在这里一个小编也有一个建议:某写手可以去起诉广东罗浮风景区,他们可利用这个名字挣了不少真金白银,跟起点协议上的数字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也有网友不同意这个说法,认为按照谁先使用罗浮这个名字谁就拥有版权的逻辑,应该罗浮山风景区起诉无罪才对,因为作者未经允许使用了地方名称。

 

针对无罪之争,律师尚阿鹏认为,样的纠纷,主体双方一个是作者,另一方是被认为侵权的被告,无论如何都不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这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管辖的范畴。尚阿鹏同时在微博上表示,我也查了《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作者所称的侵权行为也不属于上述二法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情形。

 

尚阿鹏总结道,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的确泛滥成灾。我也曾看到过很多网站无授权转载别人的作品。但我认为,起点中文网推广自己的罗浮这一事件,似乎够不上对无罪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