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难道是学农民“养猪”?


惩治腐败难道是学农民“养猪”?

山西省古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玉德河,私藏枪支、家藏1200万元巨款被自己的司机一枪打出水面。涉案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是全国有数的几把丢失的在编军用枪支之一。局长把枪放在奔驰车后备厢,并经常持枪上山打猎,局长这一爱好,对其单位的人来说,肯定是公开的秘密。如果说局长弄枪的圈子比较窄的话,那么他那台价值200万的奔驰车穿梭在临汾大街小巷时,监管部门没有耳闻目睹?为何无人过问呢?为何直到局长司机闹出人命和天大的绯闻后,才引起监督部门的注意呢?

这使人想起了农民养猪。农民养猪,从年初养到年底,猪越肥农民越高兴,宰头肥猪一年吃肉就不用愁了。

说贪官腐败和农民养猪有相通之处,是因为当一些大款、老板一包包“饲料”(钱)喂养他时,他感觉“不吃白不吃”,在一顿顿“免费午餐”将他喂饱,将他“催肥”以后,他就会毫不犹豫拿自己的权力、人民的利益去“反哺”那些喂养他的人,成了“喂养人”随意宰割的猪肉。这时,贪食伤身的“猪”在贿赂他的人眼里有时连猪都不如,简直就是一条死皮赖脸的“狗”。四川简阳市原市长王善斌,给他送礼的李某一次在饭桌上与朋友打赌说,“简阳谁最大?王市长。但他只是我养的一条狗,得听我的,我叫他来,他就要狗一样乖乖地来;我要他五分钟到,他不敢六分钟到。”朋友不信。李说:“咱们现场试试。”说完拨了个电话,果然,不一会儿王市长就来了。河北某物资回收公司李老板让会计为区里的几位领导发了一份“工资”,会计问如何做账,李老板鄙夷地说:“和公司几条狗的伙食记在一起,就算公司多养了几条狗吧。

贪吃的猪肥得快,当然挨宰也就快。难怪很多贪官在法庭上,痛怪“组织”,就是因为他们在“发迹”过程中体态的明显变化,为什么没有组织及时阻止。非得等他们“肥”的爬不动了,才给他们一刀。当他们嘴馋的时候,怎么不给他们鞭子,让他们“馋嘴”有所收敛。

贪官埋怨“组织”,细想起来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几百万、几千万不是一日之功,“组织”难道就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而从近些年公开公布的腐败案件中,一批批倒下的,动辄都是百万以上的“肥猪”,很少见十万以下、万元左右的“小猪”。中纪委有文件规定,党员干部收受贿赂5000元就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那一个贪官不是从瘦到肥的,在瘦的时候及时制止,也挽救了干部,减少了党和人民的损失。如果遍地是“肥猪”,就会成为对政府执政能力的威胁。在大的安全事故面前,有领导引咎辞职,在一窝窝贪官面前,同级或上级的监督部门为什么全都“无语”,不敢站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干部管理监督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真没有见过官员一次嫖娼就诫勉的,真没有见过县委书记贪污或受贿一万元撤职的,真没有见过有局长受贿八千立案的,希望今后会有!
    杀猪要肥,看病要早,打击贪官不是农民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