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教育局近日宣布,全面启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根据外来务工子女申请入读人数和学校数量的承载能力,通过积分申请的办法,确定可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子女名单。
早在2008年5月,东莞市就已通过地方立法规定,符合四项条件的新莞人可以申请在该市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此次番禺虽在广州首开先河,但开出的条件让许多外来工望而生畏,提供的学位也仅仅3500个而已,对该区数以十万计的外来工子弟来说,这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还可能滋生新的教育不公。
一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以户籍为执行依据,对外来工子弟来说,他们享受义务教育往往只能依靠个别地方政府的自觉意识,更要命的是,教育部门总认为应该由公立教育系统对外来工子弟的教育进行大包大揽,以为外来工子弟不进公校就是没书读,但教育部门往往根本没有能力解决所有问题。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如何保证外来工子弟进入公立学校,而在于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是适龄儿童都可以读书,而不是要看户籍、分等级、限条件。中央原来的政策是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番禺区制定外来工子弟入学限制条件,违反了中央关于义务教育的方针政策,是极为不妥当的。在笔者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发放教育券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纳税人应得的教育经费交给纳税人,让他们带着这个经费自己选择学校。不过,分税制实行之后,地方政府已无充足财力支付这类费用,义务教育的教育券或者教育经费须由中央财政统一拨款。
其次是政府向民校购买教育学位。民校在学位供应上能够弥补公校不足的缺陷,政府只要通过市场竞争,向民校购买学位,既公开、公平又低投入。同时,向民校购买学位,是政府最便利的办法,省却了投资、建设、监督等一系列工作。
再次是放宽办学限制,地方政府应转变凡事设个行业门槛的管理观念。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主要症结在于教育总体供给不足,教育供给完全可以放开由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承担。比如香港,港府规定外来工子女可就近上学,如果适龄儿童进不了公办学校,可以选择民办学校,所需教育费用依旧由港府埋单。
因此,在解决外来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上,政府最应该做的不应是大包大揽蛇吞象,而是增加教育方面的财政投入,并放开行业管制,彻底打破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