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是个“挣大钱”的人


做是个“挣大钱”的人

他46岁的张满泉是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鹿过村大屋张湾人,从一名小木匠发展成咸宁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身家数千万。
他儿时就梦想,如果有一天自己富裕了,要让湾子里的乡亲们过上好日子。2008年,他向乡亲们承诺,个人出资修建别墅,让湾里26户乡亲住进去。
时隔两年,张满泉耗资500万为乡亲们建的第一批16栋别墅终于落成。(23日楚天都市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0_07/23/1819358_0.shtml
小时候,生于贫穷而不甘于贫穷的我们都常常把长大后“做大事”、“挣大钱”,“改变家乡贫穷落后面貌”当做自己的理想,尽管懵懂无知,对怎样才算又如何去“做大事”、“挣大钱”心里其实不堪明了。如今,从湖北富翁张满泉向乡亲们赠建别墅之举不难看出,他就是那种“挣大钱”的人。
之所以这么说,首先固然是因为张满泉是带着“挣大钱”的大理想和大抱负出去闯荡,终于从一个小木匠变身为身家数千万的董事长;而他终于渐渐地挣到了大钱,便开始拿出行动,将挣来的钱用在了大家的身上,实现自己年少时代的心愿,因此,他算得上不折不扣“挣大钱”的人。
中国的改革开放造就了一大批富翁,按说,张满泉的身家也才数千万,相比于那些家财上亿甚至数亿、数十亿的富豪来说,财富数额远算不上“大”,但是,就因为他的慷慨,在乡亲们眼里,他就是个让大家自豪的“挣大钱”的人;更因为他反哺社会的行为,令他手中的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钱”,而成为附加了更多社会价值的“大钱”。
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改革初衷来看也好,从企业家应有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血液来说也好,在这个法治、文明时代,任何形式的道德勒索无疑都不会被人们推崇,因而,富人们是否能够富而思源,热心反哺、奉献社会,主要还得靠发自内心的自觉意识,那种舍“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境界。
全球首富比尔•盖次退休时捐出全部财产;中国首善陈光标十年捐赠超10亿。面对这样的天文数字,张满泉可谓小巫见大巫,但这并不会改变他“挣大钱”人的形象。某些亿万富豪似乎除了圈钱就只知道享乐和炫富,世人看到的是铁公鸡式的财富巨人形象;据报道,有位一直标榜热衷慈善事业的富豪,承诺数十亿捐赠,其实只是玩空口秀而已,真正兑现的连个零头都不是。显然,在公众的眼里,他们聚敛的财富再庞大,终究还是些“挣小钱”的人。
做“挣大钱”的人需要有大的胸怀;真正“挣大钱”的人也会敬赠一笔宝贵的财富,那就是社会的尊敬。